对于未经认证的发票,可以将其计入待认证进项税额。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记录以下会计分录:

借方: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方:银行存款。

当发票通过认证后,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方: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