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进行分期付款销售货物时,应遵循严格的财务规定。根据相关法规,当企业收到货款的当天,必须开具与该笔金额相符的发票,并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在首次收到款项时就已全额开具发票,那么这笔收入应当一次性计入当期收益,而不应采取分期确认的方式。若违反这一原则,继续以分期方式确认收入,则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