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增值需要交增值税吗?
通常情况下,如果资产不对外转移,就无需缴纳相关税费。此外,折旧费用通常也不会进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评估增值的部分是不可以作为所得税前扣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的各种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和存货等,都应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这里所说的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在取得某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在持有各项资产期间,无论资产价值如何增减,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评估增值部分提取的折旧依法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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