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成员的劳动报酬,即董事费,是企业根据董事会决议支付给其成员的合理薪酬。作为管理费用的一部分,所有在本期实际发生的合理董事费均可计入当期费用。然而,以董事会名义支出的招待费、礼品费以及任何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费用,都不能作为董事费处理,而应按照既定标准有限制地列入成本费用中。对于董事个人而言,董事费构成其个人收入的一部分,需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