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为其他单位垫付货款时,这笔款项应该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作为资产类科目,“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具体的账务处理流程如下:

1. 首先,确认垫付的货款金额,并记录在借方账户“其他应收款—某单位”。

2. 然后,将相应金额从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转移到“其他应收款—某单位”,这在会计分录中体现为贷方。

3. 最终,完成这一笔交易的所有相关账目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