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9月19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了调整,由原先的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这意味着,只有卖方(包括继承或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需要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而买方(受让方)则无需再承担这一税费。税率维持在1‰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