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特定比例的盈余公积,通常该比例为10%。这意味着企业的净利润需按照这一比例进行分配,形成法定盈余公积。当这种公积的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企业可以选择不再继续提取。如果企业在年末没有进行相应的法定盈余公积计提,则可以在之后补充计提,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