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财务运作中,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通常被归类为内部往来。这一概念涵盖了总部与其下属机构之间,以及这些分支机构相互之间因工程款项结算、商品及服务销售、劳务提供等业务活动而产生的应收应付、暂收暂付款项。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能够有效管理其内部资金流动,确保各独立核算单位的经济责任得到明确划分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