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即累计未弥补亏损,则不应进行分红。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交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分配优先股股利;

6、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