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与盈利性民营医院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首先,从资金来源来看,公立医院主要依赖财政拨款,而非营利性质决定了其采用政府会计准则。

其次,在会计核算基础方面,公立医院通常采用收付实现制,即在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时确认收入和费用。

相比之下,盈利性民营医院则采用企业会计准则,并且一般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这意味着,对于盈利性民营医院来说,只要交易已经发生且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即使尚未收到现金,也可以提前确认收入。

这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反映了两种类型医院在财务报告上的差异,同时也影响了它们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