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是基于其净利润进行的,其中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具体来说,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当年净利润的10%。如果企业之前年度存在亏损,而本年度实现盈利,那么在弥补这些亏损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后,如果有剩余的盈利,这部分盈利可以用来计提盈余公积;反之,如果没有剩余盈利,则无需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