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个人销售无法开具发票,但金额较小,首先需要确认是否符合2018年28号文第九条的规定。根据该条款,对于境内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支出,如果对方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对方是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则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包含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同时,个人还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2、如果企业或个体拒绝开具发票,可以拨打12366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