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入股怎么做账?
存货入股的账务处理流程如下:
1. 当企业将存货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时,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首先,借方记录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同时,贷方记录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加。
2.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企业还需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具体操作为:借方记录主营业务成本的增加;贷方则相应地减少库存商品、原材料等科目的余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以下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1. 当企业将存货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时,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首先,借方记录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同时,贷方记录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加。
2.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企业还需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具体操作为:借方记录主营业务成本的增加;贷方则相应地减少库存商品、原材料等科目的余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以下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