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企业可能会遇到需要调整帐务的情况。

若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则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1. 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2. 贷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科目;

3. 随后,借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4. 贷记“银行存款”。

接着,为反映这一调整对利润分配的影响,

5. 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 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反之,如果企业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则需要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1. 首先,借记“银行存款”;

2. 贷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然后,为了将多余的税款从应交税费中转出,

3. 借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4. 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最后,为了调整未分配利润,

5. 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 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