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货物,即将商品交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

销售代销商品。

对于设有多个机构且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若将商品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另一个机构用于销售,但这两个机构位于同一县(市)内的情况除外。

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被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商品提供给员工福利或者个人使用。

通过投资形式,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作为资产注入到其他企业或个人手中。

把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商品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

无偿向外界赠送自己生产、委托加工或购入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