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商誉则不属于无形资产,因为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因此在会计上不被认定为无形资产。然而,在税法上,商誉被视为无形资产。这两者需要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