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纳税人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
2. 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 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二、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况包括:
1.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
2. 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
3. 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4. 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