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资料真实性的保障: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各种手段,包括授意、指使或强令,促使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制造虚假的会计凭证、账簿等文件,或是编制不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同时,禁止任何实体伪造、篡改会计凭证、账簿及其他相关财务记录,并避免提供不实的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