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段视频在全球疯传。美军直升机在伊拉克射杀平民,两名路透社记者被当成“敌人”击毙,一辆试图救助伤者的面包车也被炸毁。

发布这段视频的人叫朱利安·阿桑奇。三年后,一个叫爱德华·斯诺登的年轻人告诉全世界:美国政府正在秘密监控每一个人的电话和网络记录。

两个人做了同样的事:揭露真相。但他们的结局截然不同——一个在监狱里蹲了六年,最终认罪获释;一个逃到俄罗斯,至今逍遥法外。

这不是运气问题。这是现代权力如何运作的教科书:先用语言把你钉死,再用法律把你收网。

而要理解这套语言机制,我们得先回到2003年——联合国安理会的一个会场。

一、指鹿为马的现代版本:洗衣粉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2003年2月5日,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在联合国安理会举起一个小瓶子,里面装着白色粉末。

他向全世界宣布:这是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证据。

“萨达姆·侯赛因拥有化学武器,对世界构成迫在眉睫的威胁。”

这个画面,被历史定格为“洗衣粉时刻”。

为什么?因为后来所有人都知道了:那个瓶子里装的不是化学武器,很可能就是洗衣粉。伊拉克根本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美国以此为借口发动了伊拉克战争,数十万平民死亡,整个国家陷入战火和混乱。

但鲍威尔举瓶子的那一刻,全世界都信了。不是因为他有证据,而是因为他是美国国务卿,因为美国有全球最强的情报系统,因为“美国不会在联合国撒谎”。

这就是现代权力的语言机制:指鹿为马不需要你真的有一头鹿,你只需要有定义“鹿”的权力。

鲍威尔举起的那个小瓶子,本身就是“指鹿为马”的现代版本。瓶子里的东西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在举瓶子、谁在命名它、谁在定义“威胁”。

这场战争的结果是什么?数十万人死亡,伊拉克被摧毁,美国陷入战争泥潭。而那个举瓶子的人,后来在公开场合承认自己犯了错,但没有人为战争罪行负责。那些被炸死的平民,连被记住的机会都没有。

这就是“指鹿为马”的威力:它不只改变语言,它改变现实。 你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个命名发动一场战争,战后你会发现,命名权本身就是杀伤性武器。

二、语言的战争:从“英雄”到“罪犯”

现在你再看阿桑奇案,会发现同样的逻辑。

2010年,当“维基揭秘”曝光战争文件时,全球媒体称阿桑奇为“揭秘者”“吹哨人”“真相捍卫者”。这些词意味着:他做的是好事,他站在正义一边。

但美国政府没有用“吹哨人”这个词。他们用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词:“泄密者”。

“吹哨人”和“泄密者”有什么区别?“吹哨人”是勇敢的,是道德的;“泄密者”是危险的,是违法的。用哪个词,决定了公众对阿桑奇的第一印象。谁控制了命名权,谁就控制了审判的起点。

更厉害的武器是“强奸犯”。

2010年8月,瑞典检方对阿桑奇提出强奸指控。这个指控来得太巧了——就在“维基揭秘”风头正劲的时候。阿桑奇说这是“泼脏水”,瑞典方面后来也确实因为“证据不足”放弃了指控。

但这盆脏水泼出去的那一刻,效果就达到了。在公众心目中,“强奸犯”这个标签一旦贴上,就很难撕掉。哪怕后来证明指控有问题,人们记住的仍然是:阿桑奇,那个被指控强奸的人。

从“吹哨人”到“泄密者”到“强奸犯”——语言完成了对一个人的三重命名。 每一次命名,都离真相更远,离审判更近。

这就是现代权力的语言机制:先给你贴一个道德污点的标签,标签会替你说话。 它不需要证明你有罪,它只需要让你永远带着这个标签。

你解释不清,因为“你为什么要解释”本身就是一种示弱。你不解释,标签就永远贴在身上。

语言在这里完成了权力的第一重工作:在进入法律程序之前,先把当事人钉在道德审判席上。

三、法律作为武器:阿桑奇案中的“收网”

对阿桑奇,法律的运作方式是“收网”。

从2010年瑞典的“强奸”指控,到2012年他躲进厄瓜多尔大使馆,到2019年被英国警察逮捕,再到2024年认罪获释——整整十四年,美国用尽了所有手段,一定要把他抓回来,让他认罪。

为什么?

因为认罪意味着:他承认自己犯了法。案件有了官方定论,历史有了官方版本。未来的人在讨论阿桑奇时,会看到法庭记录上写着他“认罪”了。

法律在这里不是寻求正义的工具,而是书写历史的权力。

阿桑奇认罪协议的真正含义是:你可以自由,但必须在“你承认自己错了”的前提下自由。你揭露的战争罪行,不再被讨论;你曝光的真相,不再被追查。你自由了,但你的“真相”被判了刑。

阿桑奇的律师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他因发布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而承认犯罪——这开创了一个危险的先例。”

这个先例是什么?真相可以被确认,但永远不能被合法拥有。 你可以知道美军在伊拉克杀了平民,但你不能说出来;你可以知道政府在撒谎,但你不能公开它。因为“说出来”这个行为本身,就是犯罪。

这和鲍威尔举起的那个小瓶子形成了完美的对照:权力可以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个命名发动战争,但你用事实揭露战争罪行,却是犯罪。 命名战争的是英雄,命名真相的是罪犯。

四、法律的另一种用法:斯诺登案中的“悬置”

斯诺登的案子,走的是另一条路。

2013年,斯诺登曝光“棱镜”监控项目后,美国立即指控他犯有间谍罪。但斯诺登选择了和俄罗斯谈判,最终获得了政治庇护。美国引渡不了他,他至今没有认罪。

这看起来是美国政府的失败——抓不到人,判不了案。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恰恰是“悬置”的妙用。

只要斯诺登还活着,只要他的案子还没结,他就是一个“叛国者”。 他的身份永远被法律锁定,他的声音永远带有“嫌疑人”的底色。他在俄罗斯接受采访时说的每一句话,都可以被美国官方解读为“叛逃者的自我辩护”。他的真相,永远被“叛国”这个标签覆盖。

这就是法律作为武器的两种用法:

  • 收网:把目标抓回来,让他认罪,让案件终结,让历史定格

  • 悬置:让目标永远挂着“嫌疑人”的标签,让他的存在本身就是“罪证”

阿桑奇经历的是前者,斯诺登经历的是后者。但两者的结果是一样的:法律完成了对“真相”的收编。 阿桑奇的认罪,让他的“真相”变成了“违法获取的信息”;斯诺登的悬置,让他的“真相”永远带着“叛国者”的阴影。

无论哪一种,真相都不会以“真相”的身份进入历史。

五、“莫须有”的现代版本

阿桑奇案中,美国对“强奸”指控的兴趣,远远小于对“泄密”的兴趣。瑞典检方在2019年放弃了强奸指控,理由是“证据不足”。但美国对《间谍法》的指控,一直追到他认罪为止。

斯诺登案中,美国从未拿出证据证明他“危害了国家安全”。他只是揭露了美国政府在做什么——监控所有人。但揭露监控本身,被定义为“威胁国家安全”。

这就是“莫须有”的现代技术形态:结论先于事实,理由事后拼接。

阿桑奇认罪时,他承认的不是他说了假话,而是他不该说真话。真相本身,被重新定义为一种“威胁国家安全的行为”。

你有没有发现,这套逻辑和“洗衣粉事件”一模一样?鲍威尔举瓶子的时候,没有证据,只有“结论”。伊拉克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这不重要,因为“威胁”已经被命名了。战争已经发动了,几十万人已经死了,而命名权还在权力手里。

TikTok案也是这个逻辑。美国政府说TikTok“威胁国家安全”,但拿不出任何证据。结论先于事实,理由事后拼接。

区别只是:对伊拉克,他们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命名战争;对阿桑奇,他们用《间谍法》命名犯罪;对斯诺登,他们用“悬置”的指控命名叛国;对TikTok,他们用“不卖就禁”的法律命名威胁。

工具不同,逻辑一样。都是“指鹿为马”的现代版本。

六、谁有权定义“真相”?

斯诺登和阿桑奇的故事,说到底是一个问题:谁有权定义“真相”?

美国政府说:真相是,你们泄密了,你们违法了,你们威胁了国家安全。

阿桑奇说:真相是,美军在伊拉克滥杀平民,政府在掩盖战争罪行。

斯诺登说:真相是,政府在监控每一个人。

哪一个是真相?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谁的版本会被写进历史。

阿桑奇认罪了,所以法庭记录上会写:他承认自己违法获取并传播国防信息。斯诺登没有认罪,但他的案子永远悬着,所以他的名字永远和“叛国者”连在一起。

两个版本都没有说:“他们揭露了真相,让世界变得更透明。”

这不是记忆的问题,这是权力的运作。语言把“英雄”变成“罪犯”,法律把“真相”变成“罪证。”

七、结语:认罪的那一刻,真相被判了刑

2003年,鲍威尔在联合国举起那个小瓶子的时候,全世界都看到了“指鹿为马”的现场直播。后来我们知道,瓶子里装的是洗衣粉。但知道又怎样呢?战争已经打完了,人已经死完了,伊拉克已经被摧毁了。

2025年6月,阿桑奇走出法庭,回到澳大利亚。他的妻子在社交媒体上写道:“朱利安自由了!!!!!”

但真的是自由吗?

一个因为揭露战争罪而被追捕十四年、最终以认罪换自由的人,他的“自由”和普通人理解的自由,恐怕不是同一件事。他自由了,但他带出来的真相呢?那些被炸死的平民呢?那些被掩盖的战争罪行呢?它们没有被审判,它们只是被一个“认罪”的新闻覆盖了。

斯诺登还在俄罗斯。他不能回美国,不能见家人,不能踏足任何可能引渡他的国家。他的“自由”,也是打了折扣的。

但至少,他没有认罪。至少,他让“棱镜”的名字刻进了历史。至少,今天你打开手机、上网、发消息的时候,你可能会想起:曾经有一个人,为了让你知道政府在监控你,放弃了自己的全部生活。

2013年,斯诺登在接受采访时,引用了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一句话:

“那些必须放弃自由才能获得的安全,是根本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不值得拥有。”

这句话,也许可以同时刻在两个人的墓志铭上。一个人认了罪,一个人还没认。但他们都用自己的方式回答了同一个问题:

当权力试图定义一切的时候,普通人还能不能说出自己看见的真相?

答案是:能说,但要付出代价。而那代价本身,就是权力留给下一个“多管闲事者”的警告。

认罪的那一刻,真相被判了刑。但说出真相的人,至少让法庭记录上多了一行字——那行字,总有一天会有人读到的。

就像今天,我们仍然记得那个举着洗衣粉瓶子的画面。不是因为瓶子里装的是什么,而是因为那个画面本身,就是对“指鹿为马”最有力的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