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正华——革命到底,永不止步》第13讲——人民控告黑监狱,遍觅江城无施洋

《古正华——革命到底,永不止步》第13讲——人民控告黑监狱,遍觅江城无施洋
同志们:大家好,我是金戈铁马,《古正华——革命到底,永不止步》,今天第13讲,讲讲新四军老战士古正华怒批黑监狱的故事:人民控告黑监狱,遍觅江城无施洋。
古正华同志晚年心心念念着普通老百姓的疾苦,每次他和武汉工农兵座谈时都要谈到武汉黑监狱的事情,这事情尽管已经过去十年了,但是受害群众的上访和申诉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去年一位深受黑监狱迫害的李大姐,因为此时久拖未决而引发多项综合征,不幸离世,古老为此悲痛不已。以下的文章摘自古老十年前的一篇网文:江城无施洋——武汉“黑监狱”受害者求告无门。
律师应仗人间义,施洋对着军阀的枪口,高呼“中国**万岁!”今日的一些**人是怎样制约律师的呢?以致人民为了控告黑监狱意遍觅江城无施洋。
施洋是谁?有些年青的朋友恐怕不知道。曾经有一部电影,片名《风暴》,演的就是施洋的故事。**刚成立不久,工人阶级就走到革命斗争的最前列。一九二三年二月七日,爆发了震惊世界的京汉铁路工人“二七大罢工”,年青的**员施洋大律师就是在那次斗争中,壮烈牺牲。
武汉解放后,在施洋殉难的小洪山坡上,修了“施洋烈士陵园”。如今这里已成为闹市区,但陵园内都是安静肃穆,每逢“二七”或清明,来悼念的人群络绎不绝。
只要我身在武汉,每年都要来祭扫施洋墓,年年思念却不同。
2003年,是施洋牺牲80周年,
一个大学生社团,于清明节请我来这里讲“二七大罢工”的一段党史,我印了《二七大罢工简介》和《工人烈士诗抄》带去散发。我们刚聚集到施洋烈士墓前,安保人员就围上来了,只许我们献花篮,不许在这里集会。我们只好爬上墓后山上的树林里讲述这一段党史。
2013年,是施洋牺牲90周年,一批维权的工人、农民、市民,请我讲施洋烈士在“二七大罢工”中,怎样向军阀、帝国主义进行斗争。我们还没进陵园的大门,就遭到“执法”人员的驱散。
近三年,武汉一大批(约四百余人)曾被关进黑监狱的上访人员,组成控告团,控告政府部门设立黑监狱残害人民。走遍了公检法,走遍了党政和人大,没有一处受理。他们竟一致矢口否认有黑监狱的存在,逼得受害者们在街头办《血腥的“黑监狱”图片展》和受害者的控诉会。这惹恼了一些官员,当夜全城大搜捕,把组织者一网打进班房。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依法治国”的决定,这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在历次中央全会上,这算是第一次。在**的领导下,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手段来铲除祸害人民的黑监狱了。人们想到找律师来帮助,施洋律师,名列党史,又是武汉的“名片”,武汉律师都继承着施洋律师的革命传统,一定会为捍卫工、农、劳动人民的权利而斗争。
控告团找了几处大的律师事务所,一听说是要告政府设立黑监狱的,都表现得十分惊讶:“哪会有这等事啊?人民政府雇黑社会分子来残害人民。就是有这等事,我们也不能接案子,你们想想,我们在法庭上怎么敢指控政府呢?我们归谁管啊!”
我心想,律师们对这样的事,总有些半信半疑,为了稳妥,不办为好。如是我就找我的一个当了律师的晚辈亲戚,她肯定会相信我,我拿了一些原始材料给她,她说:“我不怀疑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也毫不怀疑这是公权力的犯罪,但我们的对手是谁?是政府,这事我不能作主,要请求所领导决定。”过了两天,她回答我:“敢接这样案子的,只能是外地律师,最好是北京有名气的大律师,我们的饭碗是捏在地方官员手里,敢和他们作对!?也不可能和他们作对。”
不得已,通过亲戚托朋友,
朋友托亲戚,终于找到一家北京有名的律师事务所设在武汉的办事处。我去了办事处,果然是气势不凡。办事处主任一进接待室,就同我握手,就在这一刹那,他热情地叫了一声:“X老师,您好!”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多年前的新闻实习生。我下子心花怒放,这一回总算把事办成了。师生俩没多寒喧,我开门见山地把来意说了,他也开门见山地说:“老师的委托,我不应推辞,但我也确实是无能为力,‘黑监狱’的事,司法机关比你们动手得更早,他们早就向外地汉办律师打了招呼:‘你们哪家要接这样的案子,给政府不好看,就是摘我的乌纱帽。我要保住乌纱帽,那对不起,就只好砸你们的锅!’”我说,你们的锅不是在北京吗?他指着墙上挂的营业执照说:“你看办事处的执照还是武汉发啊!律师资格他管不着,可给你门上贴一张大封条是手到拿来的事啊!”
天无绝路之人,正在此时,最高法发布立案登记制度的文件,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没有律师代理,我们直接去投诉,我们身上的伤痕,我们的痛苦遭遇,我们身体的残废,就是黑监狱铁的罪证。
善良的人们,总是把美好的希望寄托于美好的言词上,但现实往往是残酷无情。看看一些法官们是怎样对待他们许诺的“有案必立”的:
先是“踢皮球”,省检推市检,市检推公安,省厅推市厅,市局推政府,政府推法院,高法推中法,折腾了大半年。中法无处推,立案庭法官放了两句狠话:
一曰:“我们不接你们的状纸,就可以不立案。”
二曰:“你们要告黑监狱,除非**亲自批。”

这是法官说的话吗?句句不合法,句句枉法。黑监狱控告团的人说:“你们不立案,也不给我们写不予立案的回复,那我们就在门前照一张相证明我们曾来法院投诉过。”法官立即摆手说:“我过两年就该退休了,我还想不想拿退休金啊!”
又是天无绝路之人,就在此事发生半月后,七月二十日最高检发布了
一个规定:
“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可能引发上访或社会群体事件等六类案件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黑监狱这一案件,完全符合最高检规定的范围,但能不能把黑监狱案,向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我怀疑。因为一年前,湖北省信访办,省公安厅信访办曾发布红头文件,对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的信访事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黑监狱”受害者控告团向省信访办、公安厅提出听证申请,后来的答复是:“经厅党组开会研究,并报省委、公安部,我们认为:就黑监狱事开听证会,在政治层面上是不适当的。”
湖北传媒大厦在美丽的东湖边,东是翠柳街,西是黄鹂路,先是传播了最高法的“有案必立”的喜讯,接着又传播了最高检的“以案释法”的喜讯,有诗为证:“两只黄鹂鸣翠柳”。但结果呢?也有诗为证:?“隔叶黄鹂空好音。”
对黑监狱来说,最高法的“有案必立”已成“空好音”,最高检能不能以黑监狱一案向公众进行“以案释法”呢?我也认为将是“空好音”,我是根据过去的经验来判断的。除非发生了奇迹。如果真发生了,我高兴,我欢喜。黑监狱被控告,被铲除,我成了怀疑论者,经验主义者,甚至背上“挑起事端”的罪名,到时我还要念叨:“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在施洋烈士塑像的座基上,有新中国法治奠基人,前国家主席董必武写的一首诗:
二七工仇血史留
吴萧遗臭万千秋
律师应仗人间义
身殉名存烈士俦
工仇、血史是什么?是帝国主义、军阀、官僚、买办对工人的野蛮剥削和残暴镇压,今天,是谁在扭断讨薪工人的脖子,是谁在烧死守卫土地的农民,是谁设立了黑监狱,把大批维权工人、农民、市民、劳动者绑架进去,施以酷刑?
吴、萧是谁?军阀吴佩孚,萧耀南。他们都遗臭万年了么!那些带着武装斗队伍,要踏平农民村庄,酝成重大血案的**的书记、镇长们,和吴萧有何区别?那些强占农民土地,别墅联群,地连阡陌的新土豪和吴萧有何区别?
律师应仗人间义,施洋对着军阀的枪口,高呼“中国**万岁!”今日的一些**人是怎样制约律师的呢?以致人民为了控告黑监狱意遍觅江城无施洋。
这种手段能“维稳”下去么?我不信。古今中外,没有这种先例,一味地镇压下去,只会是一种结果,一种前途:再出毛泽东。再出革命党。再出林祥谦。再出施洋。
老兵丑牛
2015-7-23
同志们:古老去年发行的《却道天凉好个秋》的文集中专门写了一集黑监狱的情况,字字血,声声泪控诉了那些打着**招牌而专门欺压老百姓的贪官污吏们所做的坏事。
这本书的第二集:第五十七族。中华民族包括着五十六个民族,哪里又冒出个第五十七族来?
前几年,古老在北京火车南站街头收到了一份传单——《维宪抗暴抵黑反迫害倡议签名书》,上面写道:“我们是中国新生具有特色的第五十七个民族——维权上访族”。当时,并不以为然。但对“上访族”的关注,从此就逐渐增强了。经过这几年和“上访族”的靠近“面对面”。感觉到这个自称的第五十七族——上访族确实存在,在全国各地,也在我们的身边。
这一集中古老也记载了大小十几个故事:百姓情怀、暴政必(逼)出暴民、被忽悠的苛政、上访,上访,乃国之殇、“缠访者”国庆日志、“群众路线”漫漫路、群众上访“路漫漫”、群众路线何处走?民警遥指马家楼、寻寻觅觅:“群众在哪里?”、一篇助纣为虐的黑文、封丽霞:从传统文化视角看“上访热”。
同志们:**人应该怎样看待这个“上访族”?毛主席是这方面的典范。在1956年八届二中全会上,他对如何对待群体事件,有一段风趣而又精辟的讲话:
“你们怕群众上街,我不怕,来他几十万也不怕。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像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人要得到教训的。
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之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该革掉”。
在毛主席逝世之后,这样的话,再也听不到了,而且反其道而行之,几乎把上访族打入“另册”。
古正华同志是一位有五十多年党龄的新四军老战士,他的心底埋藏着对党和毛主席无比热爱的阶级感情,他在对底层劳动者的同情和热爱同时也蕴含着对走资派和剥削者深深的恨,他时刻想到是维护中国**的尊严,维护数千万革命先烈流血牺牲换来的新中国的尊严,正因为如此,他面对社会上如此不公的丑恶现象切齿的痛,因时间关系还是分析古老本集中的一个事例吧。
这个例子是:武汉的“阿黄女事件”。三年前,古老认识了她,她刚从武汉郊区的木兰湖中的一个孤岛上被囚禁24天后释放回来,她是因为在政府门前“缠访”、“闹访”,被暴打一顿后,送到孤岛上去囚禁的。
她一连两天讲述在孤岛上的故事,讲的轻松、诙谐而又凄凉,真是一曲“天方夜谭”。古老把她的谈话,整理成一篇网文——《阿黄女孤岛流放24日记》。
这篇网文触动了信访局的两位局长,他们来古老家拜访,他们的确也是诚心诚意,说阿黄女是个老信访,七八年了,他们也伤透了脑筋,想把这个案子及早了结。阿黄女和他们长期对立,谈不拢来,她信任您老,请您老帮我们把这个案子办了。古老已从阿黄女口中知道她上访数年的来龙去脉,立即答应下来,并夸下海口:只要我们真诚合作,一个月之内把事情了结。两位局长很惊讶:七八年的老上访,一个月可以息访吗?
阿黄女的诉求很简单,事情也很清晰:一是她在闹市的一间42平米的门面房,拆除后,失去了产权;一是她女儿在13岁那年失踪了,她报了警,一直没破案。经她打探到,公安局已经解救了她女儿,并一直和警方有联系,女儿长成人后,还在派出所附近,开了一个“发廊”,沦落烟花。阿黄女要求公安局还她女儿,让她母女团聚。
第一个诉求,古老请房地局查一查房地产登记的档案,被房地产部门封了门,回答说:“阿黄女的房产没戏了。”为什么没戏,再也没有回答。第二个诉求,公安局作了回应:“女儿确实得到公安部门解救,但阿黄女不要干扰她女儿。”古老坚持要她母女俩见面。
公安局回答说:我们已把她女儿的录相,做了一段视频,她女儿在视频里也可对她妈讲两句话,已经做成了碟子,她可以拿去看。这种做法我和阿黄女都不满意。古老想只有再让一步,我向两位信访局长提出:“如果这孩子见她妈不方便,古老作为记者,会见她女儿,谈谈被拐骗的经过,再转告她妈妈,可不可以?”这个要求,却一直没回音,古老和信访局长之间的合作,也从此终止了。确切一点说,古老也被忽悠了。
阿黄女来了,她斜背着一个大布包包,头发凌乱,真象一个流浪者。古老看出她对古老和官员的合作前途,早有预料。古老吞吞吐吐,愧疚地告诉了她。为安慰她,古老说,我还可以再去找他们,再作进一步的努力……。她对古老简直不屑一顾:“我从来不抱希望,包括你在内!”说完,她举起手,轻蔑地说了声:“拜拜”。古老站起来把她拦住,问她:“你到哪里去?”她回答:“到去的地方去!”
这是一句“禅机”,她怎么悟出来的?是生活,八年来的痛苦折磨。
她把古老拦她的手用力一拔,一瘸一拐地(她的脚也是在上访中被扭坏的)走了。临出门,她回头对古老说:“我要和他们搞个鱼死网破!”
当晚,刮起了大风,下起了暴雨。我伏在书桌上,想着大风暴雨中一个一瘸一拐的女人身影,她留给古老最可怕的一句话:“我要和他们拼个鱼死网破!”这“他们”是谁?不就是和古老一起在党内生活的“同志们”吗?那信访局长、那派出所长、那房地局长,还有被她妈妈想念而又骂为“贱人”的陶醉在灯红酒绿中的女儿。他(她)们会想到这位可怜的女人吗?
“国之殇”在此乎?子曰:“苛政猛于虎”,斯之谓也!
近一个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了两份关于涉访涉法的意见。前一份二十条,要把矛盾化解到基层,不越级上访。后九条,要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走司法程序,不再接待涉法上访。阿黄女的涉诉,基层能化解吗?阿黄女的涉法诉求,政法部门能进入程序吗?
不铲除苛政,不治官,专制民,《意见》能办到吗?能执行吗?
治国先治吏 国泰民自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知否? 知否? 古训必验!
谢谢聆听,下期待续,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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