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1日,一位劳斯莱斯库里南车主反映,其车辆在委托运输过程中因拖车发生爆胎导致侧翻,造成严重车损。车主李先生表示,该车辆购置价格为537万元,经第三方机构评估,损失金额达275万元。事故中涉事拖车被认定承担全部责任,但该拖车并未投保相关保险。

面对巨额损失,李先生尝试通过自身车辆所投保的车损险申请代位求偿,即由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再向责任方追偿。然而,承保公司以事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为由,拒绝受理此次理赔申请。

据保险公司方面解释,根据双方签订的机动车商业保险合同条款,特别是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六条规定,在车辆被营业性救援单位拖带或吊装施救期间发生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因此,本次事故不符合保险责任的覆盖条件,无法启动代位求偿程序。

针对这一处理结果,相关行业人士也表达了不同看法。有专业人士指出,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前提是事故本身属于保险责任范畴,若事故情形已被明确排除在保障之外,则保险公司无需承担相应赔付义务。

保险公司理赔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此次事件涉及的情形较为特殊,建议车主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承诺公司在必要时将依法提供相应协助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