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日,近期多家权威媒体持续关注企业广告宣传中的“小字陷阱”问题,对部分品牌在营销过程中利用模糊标注误导消费者的乱象提出批评。此类现象在科技与汽车行业中尤为突出,引发广泛关注。

一些手机产品在宣传中使用“逆光之王”等吸引眼球的口号,但在不起眼的位置以极小字体注明“逆光之王仅为产品设计目标”,实际性能并未作出明确承诺。类似情况也出现在汽车行业,如某车型宣称采用“2200MPa超强钢”,却在旁附注“超强钢仅为材料项目名称”,未说明其实际应用范围或结构占比。

车企广告中的数字游戏也屡见不鲜。例如,某款车标称“0至100km/h加速时间2.98秒”,但括号内用小字标明“不含起步时间”,实际测试条件与消费者理解存在偏差。另有宣传语强调“全球最快”“同级唯一”等绝对化表述,却在底部以微小文字限定为“基于车长超过5000毫米的七座混动量产车型公开数据统计”,限定条件苛刻且不易察觉。

部分品牌宣称“低温续航达成率第一”,但小字说明中指出“低温指5℃至15℃区间”,而公众普遍认知的低温环境远低于此范围。此外,所谓“三电终身质保”的承诺,常伴随“仅限首任车主”“非营运用途”等多重限制,相关信息往往被压缩至角落,普通消费者难以留意。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涉及商品或服务的重要限制条件,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若主宣传语与小字说明之间存在实质性冲突,或小字内容实际上否定了大字承诺的核心含义,则可能构成虚假或误导性宣传。此类行为不仅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也可能触犯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法律。

有分析认为,当前部分企业利用视觉差异和文字技巧规避法律责任,暴露出广告监管中的漏洞。建议主管部门进一步细化“显著告知”的执行标准,强化广告发布前的审查机制和发布后的追责力度,遏制通过字体大小、位置布局等方式刻意隐藏关键信息的做法。唯有如此,才能推动企业回归诚信营销本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