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公证可以异地办理‌,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并非所有异地公证机构都能受理。‌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对于涉及不动产的‌赠与‌公证,法律允许适用例外条款,即可以向赠与人(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这意味着,如果房产在A市,而赠与人长期居住在B市,理论上可以在B市的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公证。‌‌

房产赠与公证书永远有效吗

1.一般情况下,房产赠与公证书本身没有有效期限制。公证书是对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只要其内容合法、形式合规,理论上长期有效。

2.然而,可能存在一些因素影响其实际效力:

-若赠与公证书存在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况,经法定程序可被撤销,一旦撤销则失去效力。

-赠与合同中可能约定了生效条件或期限,当条件未成就或期限未届至,即便有公证书,赠与行为也不生效。

-赠与人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可行使撤销权。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撤销赠与后,公证书涉及的赠与内容不再有效。

所以,房产赠与公证书并非绝对永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