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学森文集》_卷一_005
气船与飞机之比较及气船将来发展之途径*
气船自有德国齐伯林伯爵(Count Ferdinand Von Zeppelin)之研究改良,始渐致于实用。及欧战开始,其威力大显,即妇人孺子亦莫不知齐伯林之名矣。然飞船之用于军事攻击,今已为过去之历史,盖在欧战终了以前,飞船即不复用于轰炸。计在此时期中,伦敦共受51次之气船攻击,死1413人、伤3408人,财产之损失亦有数百万磅。但与此相抵者,亦有18只气船及其驾驶人员为飞机及高射炮所击坠;有8只气船在其回程中为协约军所毁;更有3只气船在其格纳库中为英国飞机所击毁。故在欧战末期,气船已为飞机所制,而失去其军事上之价值矣。
1918年复有4只气船在格纳库中毁于火,于是齐伯林气船不复现于轰炸战中,而氢气之不宜用于气船,亦可显见。吾人试考气船之全部历史,其中特殊而成功者惟Los Angeles号及Graf Zeppelin号二船而已。而此二船又皆为德国所制。其他英、法、意、美诸国所制之气船无一不失事而终其运命。然不论德国之制造术是否较胜于他国,抑其驾驶术是否较精,气船之历史过短,吾人所制之气船过少,尚不能断言其果否能致诸实用也。盖德造气船共127只,美造3只,英造5只,法造1只,而意国所造不过半硬式之小气船而已;故全部合计,亦不过140只。今日公认为交通之利器者,如火车、轮船、飞机,如其制造总数不过140只,则必无今日之成绩也。吾人决不可因R101号之毁于火,Akron号之沉于大西洋而以为气船无发展之价值。故必以正确之目光,比较其长短,然后更研究其改进之途径。此则本篇之目的也。
一、气船与飞机之比较
(一)气船与飞机不同之点
气船与飞机不同之点有三:
为飞行之效率;
为其最经济之吨位;
为旅客之安适。
约言之,飞行效率影响其飞行之距离,及其所消耗之燃料,故与其费用有关。气船在此点上,变化甚大,须以其载重大小及速度而定;飞机则无甚变化。至于吨位方面,气船以大为宜,飞机则以小巧居胜,故如一航路之营业不繁,则宜用飞机。盖如用有高效率之运输器而不能满载,反不如用一效率较低之运输器而能满载也。旅客之安适问题,虽不能如上列两者之重要,然在与其他交通工具相竞争时,则甚重要。
(二)飞行之效率
言飞行器之飞行距离,普通皆知气船远胜于飞机,盖一飞行器之飞行距离,可以下式计算:
R=(375η /F)×(w/W)×(L/D)
其中,η =螺旋桨之效率
F=每一轴马力时所须之燃料(磅)
L/D=举力与抵抗力之比
R=继续飞行之英里数
W=总重量
w=起飞时所带之燃料量(磅)
然η ,F及w/W三者,无论在气船或飞机皆甚相近,故两者惟一之分别,即在L/D因数。然L/D又可代表一飞行器之效率,盖抵抗力为吾人之损失,举力为吾人之所得。L/D愈大,即表示所得多,而所失少,故飞行效率高。飞机之L及D,皆为空气动力;而气船之L为静力,D为动力,有此根本性质上之差异,L/D之值与飞行速度之关系亦颇有不同。飞机之L/D,其变化甚小,在低速度时,翼面之仰角甚大,其效率不佳,故L/D较小。速度渐增,L/D之值亦渐大,然不久即止,盖过此则机身之抵抗增加甚速,故虽翼面之效率略有增进,亦不能使全机之L/D改进。如速度更增,则增面之仰角更小,其效率亦渐减,而又以机身抵抗之急速增加,全机之L/D必减小更速。然此种变化如与气船之L/D比较,则甚小,盖飞船之举力非由运动而来,故其值不变。因速度而变化者,惟抵抗力。速度为零时,无抵抗,故L/D=η ;速度渐增,则抵抗亦增,L/D之值遂减。

图1中所示,即L/D与速度之关系。其中一为美国海军飞船Akron号,一为Lockheed飞机公司所造之Vega式飞机。前者为新式之气船,后者亦为高速度飞机中之优秀者,故可用为气船及飞机特性之比较。图中所示情形与上所述完全相合。其实飞机各种翼面之L/D,其出入甚小(见表1),故即不计入机身之抵抗,其平均最大值亦不过20。


图2中之水平直线,即表示此最大值,亦即飞行之最大可能的飞行效率,图中之其他曲线即表示各种大小之气船,在不同速度下之最大可能之L/D比。吾人欲求此数值,须先设立每一立方英尺之氦气,其在一般空气情下,净举力为0.0594磅,故图1 L/D 与速度之关系
L=0.0594V
又据N.A.C.A之变压风洞试验结果,飞船船身之抵抗系数如下式:
CS=0.222R-0.15,其中R为Reynolds Number,即9330V 1/3,V为速度(英里/h),故全抵抗即

亦即

由此公式,吾人可计算各种重量之气船在不同速度中之L/D比,其结果如表2。图2之曲线,即利用此表中之数值制成。吾人自图2,可得一极有价值之结论,即气船之L/D比,不但因速度而变,其值又与其排空量有关:气船愈大,其效率亦愈高。

若其总重为1000t,则即在180英里/h之高速度,其效率亦高于飞机。今更计算飞机及气船飞行效率相等时之速度,亦即气船之L /D 为20时之速度。
故:

计算之结果,列于表3及图3。
表3 飞机气船效率相等时之气船速度

由此可见,以效率而论,则气船之于大型,必300t以上,始能见其长,故今日所造气船,决不能为优劣之评判也。
(三)最经济之吨位
以上所讨论者,皆为L/D之种种关系,此数虽可代表全机飞行之效率。然精密言之,吾人可利用者只全举力中之一部分,亦即除机身本体重量外,所余之举力。故吾人在考究全机之L/D比以外,更须知空重在总重所占之百分率。此比率愈小,则实际上之飞行效率亦愈高。

夫飞机所恃以飞行者,为翼面。然翼面之举力与其面积成比率,即长度之平方成比例。而其重量则与长度之立方成比例。因飞机之翼,皆如一梁,中负机身之重量;而举力则平均分配于翼面。而每英寸翼面其所负之举力与长度成比例。其所生之曲力矩则与长度之平方成比例,故其重量必与长度之立方成比例。此虽就同一翼形及同一重量分配方法而言。如将机体重量分散于翼面而不令集中于一处,或改良机中之结构方法,皆可减小其重量。然因有此根本特性,此种变通方法,终不能避免此缺点。表4所示,为数种飞机其机身净重之分配;表5所列为今日数十种飞机之净重及总重,及其净重占总重之百分率。为明显起见,复用此表中之数值制成图4。由此可见飞机之总重如大于20t即不经济,其最有效之限度为10t以下。故谓今日飞机在吨位上,已与其限度不远,亦不为过言也。


至于气船,其重量之变化,亦犹飞机,吨位当有相当之限制。然因其结构与飞机相差甚多,故以今日之情形而论去此限制尚远。盖飞船之举力与其长度之立方成比例,其主要之骨架则与长度之四次方成比例,而发动机及外皮之重量只与长度之平方成正比。故在加大船身之初步,后二者之效果大于前者,其空船重在总重中所占之部分反可减小;非过一限度后不增也。

吾人在求空船重在总重所占之百分率时,不能用前段之方法,因今日所造之飞机其结构皆相去不远,而气船则各有不同,且其吨位亦过小。故必用理论上计算,今请择最新式之气船Akron号为标准。此船之总重约为200t,各部重量见表6。更设船身骨架重量之分配如表7。


由上两表,吾人可计算各部详细之重量分布,并假设其与船长之关系如表8。

将与船长关系相同之各部相加,结果如表9。
根据表9,吾人可计算气船总重与其空船重之关系,计算之结果,如表10。此种数值亦一并加入图4。
由此可见气船之结构方面,其最高效率在300t~2000t之间。故其发展尚未可限量也。



(四)旅客之安适
夫对旅客之舒适最有关系者为客舱之大小。今日之飞机其地位之狭小,可谓为公认之事实。此在短途飞行而有良好之通风,尚可过去,如欲长途飞行,此种设备,实过简陋。然欲加大客舱之容积,亦非易事;舱大则抵抗力增加,须更大之动力以推进之。但在气船则较易设法,盖气船之长度甚大,客舱所占之地位,只其中之一小部分,故欲扩充其容积,可只加增其长度,而无须加增其宽度,故结果在飞行时,其抵抗力必无若干之变化。反之飞机之长度自有一定之限度,加增客舱容积之惟一方法为加增之宽度,故抵抗力之增加必甚多。对旅客之安适有关者,尚有四端:
引起第一项运动之原因,大半为机身之一部分受一上升气流影响。故其摆动之强度与机身之面积成比例。今为比较之方便起见,令飞机与气船之外露面积相等,如此则在纵轴两方之面积相等,故引起摆动之力必相等。摆动之强度遂与此力之着力点及纵轴间之距离成比例。但着力点之距离与宽长比(Aspect Ratio)成比例。飞机之宽长比为8∶1;而气船则为1∶6,故气船之摆动强度在同面积、同风力之下,只飞机之1/48。然实际上,摆动之强度又与复原力成反比例。气船之重心在其浮力中心之下,故有极大之复原力;而飞机则无之(有之,惟因驾驶人之控制而生之副翼作用而已)。由以往之经验,知飞船在飞行中,其左右摆动之运动非常微小,通常旅客皆无此项之感觉。
至于俯仰之运动,飞机之情况与气船相差不多。其复原力皆为人为的。气船因其长度较大,故俯仰角增加,然因其重量分布于纵轴比较平均,故其周率小。飞机则周率大,因此旅客之不适,必为之增加。升降之运动,则因飞船之船身较大,故在同一上升之风力中,气船似较易受其影响。然实际上亦因其船身甚大,故无此大量之气流足以完全包围之。因此气船与飞机在此点上,无若干之分别。
若言震动,则因气船之客舱往往距发动机房甚远,故震动即可免去不少。飞机则因机身甚小,无法使发动机远隔客舱,故震动必较强。
(五)余论
以上所述,皆可见大气船之胜于飞机;然或有人以为气船只宜于长途之低速度飞行,如横断太平洋时。若用于短途高速度之飞行则为不可能矣。其实亦不尽然,今如以Akron号为例。此船之发动机重量连螺旋桨及动身传达装置在内共为50412磅。今以有效搭载量之半即85000磅为燃料之重,则此船动力装置之总重为50412 85000=135412(磅)
设在短途航行之发动机连螺旋桨在内,每马力重2磅,而每马力时用油半磅,则飞行6 h。可能之最大动力装置为X ,有135412=2X 0.5×6X =5X ,∴X =27080(马力)
Akron号之现在马力为4480匹,而其最大速度为84英里/h,故如有27080马力,则
速度=84×(27080÷4480) =158(英里/h)
其飞行距离为158×6=950英里
其他飞行时间之结果见表11。
表11 气船在短途航行中之性能

由此气船亦能作短途之高速飞行。然或以为速度增加,则船身所受之空气压力必增而有加重船身之必要。但此亦非不可避免者,盖高速度之气船可以减小其长度及直径之比率,令其粗短;如此可以增加其抵抗压力之能力,而不增其重量。
二、将来发展之途径
一切航空器之设计,其目标不外减轻重量及节省动力二者。如机身之重量可以减小,则搭载之能力即能增加,故其运用遂能更为经济。动力如能节省,则不但直接能减轻发动机之重量,又可间接使燃料之搭载量减少,如此燃料之费用自能节省。此固吾人所熟知者也。气船之设计,其目标自不外此,故其将来发展之途径亦可分为两方面,一即减轻船身重量,亦可谓结构上之改进;一即节省动力,亦可谓为飞行效率之改进。
(一)飞行效率之改进
今请先述此方面可能之发展。夫吾人所谓飞行效率者,即举力(L)及抵抗力(D)之比,即增加L/D之值。故达到此目的亦有二法,一即增加举力,一即减小抵抗力。在减小抵抗力方面,吾人之希望殊少,盖今日飞船之体形,大致与理想中之流线形相去极近。譬如在气船事业之初年,船身多作雪茄形,而今日则不复有用此种船身者矣。旧式气船之船舱及驾驶室皆悬于船身之下方,故受气流之冲击,而多抵抗。今日之气船如R100,R101,Akron及Macon号之客舱无不纳入船腹中。而Akron及Macon号且将发动机亦收入船室中,其动力用长轴及直角齿轮传于船身外之螺旋桨。Macon号之设计者,对减少空气抵抗方面,尤多努力。如螺旋桨之轴,覆以流线罩,此与飞机落地架所用者极相似;它如通风口、散热器等皆使不曝于风力中。
至于船身在空气中前进而引起之摩擦抵抗,据多次试验,知一般油漆过之织物,如无毛茸,则其抵抗大约相等。图5即其试验结果之一。试验法以欲试之表面,制成一圆筒,筒悬于木架上;筒外更套一筒,此筒转动时,内筒必亦随其方向而转,然因有悬线扭力之抵抗,其旋转只能到某一角度。此角度即可代表面之摩擦抵抗,试验时,内外两筒之间隔为0.250英寸。图中各曲线,代表各种不同之表面。然凡有油漆者,其差别即甚小。换言之,减小抵抗之希望殊少;然则增进飞行效率之惟一方法,为增加气船之举力。增加举力之方法,为

今请以Akron号为例:此船之总重量为403000磅,其有效搭载量约为40%,即160000磅,如做长途飞行,则其搭客量只其1/10,即16000磅。然吾人可以利用其能变更方向之螺旋桨,令其发生上举之力,即令其旋转之平面,自垂直方向,改为水平方向。在Akron号中,其螺旋桨在设计时,目的在发生向下之拉力,以便下降。然在将来商用气船中,吾人可令生上升之推力,此或须用变螺距之螺旋桨,然此固毫无困难。在Akron号,此项推力为15000磅;故当气船起飞时,可以利用此种人工的举力,令气船多载15000磅。此时气船虽在静止时有15000磅之过重,然船中亦有相当重量之镇船水,故在安全方面,可无问题。
当气船升入相当之高度时,吾人可以更改螺旋桨之方向,令入正常状况,如此吾人虽失去15000磅之举力,然可令船身上仰0°(此时升降舵之角度为0°),如此在70海里/h之速度中,可以得到30000磅之空气动力的举力。故除去与起飞时15000磅之螺旋桨推力抵消外,尚有15000磅之多余举力。此种举力吾人自必须设法利用。其中之一法,可在起飞飞行场附近之陆地上,设数处邮件站。在此邮件站内,当气船飞过时,将邮件或其他特快货物用钓钩,钩入气船中,此当无若何之困难。故在起飞时,船中只载旅客,邮件及其他货物则在飞行中,陆续收入船中。至于安全问题,亦可无虑,因船中起飞后,尚100000磅之燃料及16000磅之镇船水,凡此皆可于危险时放弃,以恢复船之举力。而此30000磅之空气动力的举力,其代价不过略减气船之速度,及略加燃料之消费而已。此种情形在15h,即能完全改正,盖在飞行之初15h中,船中之废气水分收回装置,可以闭而不用,如此则船之燃料耗费即以1t/h计,15h中,燃料即可减去15t,即30000磅,此时不复须要空气动力的举力,船身亦即恢复其正常之飞行状况。
第二种增加举力之办法,即为加热于氦气,令其容积增大而比重减小,故其举力即可增加。吾入假设在起飞时,气袋并不盛满,而只有95%之气体,此盖为免去飞至2000英尺时,气袋过满,而有放泄气之必要。则吾人可在库中,用人工方法,加热于氦气,使其在起飞时,有加增之举力,然在飞入空中以后,因不断有冷空气流过气袋之外部,此种人工之热度必渐渐散去而气体之容积亦必渐渐减小,而比重加大,故此人工之举力,必渐渐失去。至于其变化之快慢,则因现在尚无一定之试验,吾人不能作一断语。然无论如何,假设使气袋中之气体温度高于外界10华氏度,吾人至少可增加9000磅之举力。然为安全起见,最好能有9000磅次要之货物,可以在危险时抛去,为减低散热之速度起见,吾人可利用发动机废气中之热量,因在最初飞行之数小时中,气船正在满载时,发动机之马力必在其最大限度,而同时因吾人急须渐渐减轻船体重量,故废气水分收回装置,必闭而不用。此时经过此装置之空气可引入气袋及外壳之夹层中,如此可利用废气中之热量,以阻气袋中热量之散逸。有此总总之方法,故吾人所设之9000镑外加举力,决非过多。
总上所述,二者之总加增,至少有39000镑。故有效搭载量增加31.1%。即吾人假设气船作短途飞行,其载客量80000镑,亦有49%之增加。故有效之飞行效率,亦可同样增加。
第三种增加举力之办法,为利用氢气。此气本为用于盛气袋者,然因其爆烈性过大,故美国之飞船皆用氦气;而本文第一部分之计算亦根据氦气之性质。其实可分气袋为两部,中心部盛以氦气,而外围部盛以氦气,如此火险即可免去,而因氦气之比重较氢气为小,故举力亦可加增。据1933年美国N. A. C.A年会论文,如用氢气为提士尔发动机之燃料,则气船之搭载量可加增62%,而其飞程亦可加35%。
凡此三种方法,其所费皆极少,故吾人可信其必用于将来之气船也。
(二)气船重量之减轻
今日之硬式大气船皆可归入齐伯林式。所谓齐伯林式者,即船身之主要骨架,由金属之纵架及横圆架连接而成,再加钢线以增其坚固。船之表面用布帛包裹,气体则盛于气袋,置于骨架之内。故船体之形状,不以气体之压力而保持。但如以为齐伯林式气船,其一切详细构造,皆必如以前之齐伯林气船,因英国及美国之气船,均不能为齐伯林式气船矣。实际上,除真正之齐伯林式而外,尚有四种类似之结构。即
在德国,其所造之Graf Zeppelin及正在制造中之LZ-129号,与其传统之齐伯林式结构相去极近。其圆架皆呈多边形,二主圆架之间,有两个或三个圆架,纵梁即连接各多边之角顶。钢线之张于圆架上者,所以用为气袋间之隔壁,其围绕船身者,用以抵抗尾部制控面所加于船身之扭力。副圆架之结构较轻而无钢线网。在船身之底部有一龙骨,为全船之脊,且又为安置镇船水、燃料箱、客舱及操纵室之地。而全部之前后交通亦赖以完成。在气袋及外层钢线之间,尚有一层较密之线网,此所以用以传达气袋压力到骨架者也。前者为剪力线,即上所谓围绕船身之网线。然各部所承担之责任,亦殊不能分明其界限。如气袋网亦负抵抗剪力之责,而剪力线亦能承空气所加于外皮之压力。而外皮又能增加全船之坚固。在一切之正统齐伯林式气船中,骨架皆由三角梁构成。三角顶为三坚铝(Duralumin)条,三主材之间再以小坚铝条钉固之,全体即成一梁,三梁之接头处皆借助于角板(Gusset Plate)
英国之R100号(排空量5000000立方英尺)及R101号(排空量5500000立方英尺)皆与上述之齐伯林式结构不同。二船之骨架无副圆架,且纵梁之数目甚少R100号中只16根;在R101号中,只15根。而Akron及Macon两气船中,皆有36根。因其纵梁之数目减少,故每一梁所承负之力量即加大,故其尺寸即可增加,因而设计较易,而其重量亦可减少若干。然因此其间空隙甚大,故在固着外皮时,不免有相当之困难。R100号与齐伯林式结构相差较少,因全体皆用坚铝。但其梁甚大,亦成三角形,三角顶之主材为三坚铝管,管由坚铝条螺旋卷成再用钉钉固;副材则为盒形铝梁,四向凿有小孔,以减轻其重量。R101号之梁,较R100号为小,然较齐伯林式气船为大,且其主材为三不锈钢管,副材则为坚铝所制。在R100号中,二梁之接头处,用一特制之接头架,有螺丝线可以伸缩,故在装置时,略有加减之余地。R101号则完全用梢钉连结,故无伸缩之余地,而在制造时,非十分准确不可。据云,在计算各处尺寸时,有15位数字之多。
美国之Akron号及Macon号其最主要之特点,在其主圆架之构造。圆架亦由三角梁构成,其一顶角向内,故向外之一面为平面。外方再加钢条,故其本身非常坚固。因此圆架上之钢线网可无需更担保持船形之责任,而可以令其有伸缩性。一气袋一旦破坏,而失其气体,则其两旁之气袋必压向空处;如在旧式之线网,因无伸缩性,此时骨架所受之力必甚大。新式之圆架则无之。其第二特点,为龙骨之数目。此船共有三龙骨,一在船顶,二在两旁,互距45°;因有三龙骨,船身之坚度及力量大增,而全船之交通亦便利不少。
吾人比较以上所述之各种结构方法,即可见美式最佳,故本篇第一部分之重量计算,即用为根据。故将来之气船,在构架方面,必向此途发展。在材料方面,主要部分可仿英国引用不锈钢,以免锈蚀问题。至于次要部分,因其负力不大,则以用坚铝为宜。而将来铝合金之用于气船,其量亦必渐多,盖此种材料较铝尤轻,其力量虽不能如坚铝之大,然在各种零件,则可利用之以减轻重量。此外冶金术日新月异,自必有助于气船重量之减少。而在1921至1923年之坚铝,其拉力不过每立方英寸30000镑。1931年造Akron时,已增到42000镑。最近美国铝业公司(American Oluminium Co.)更发明一种铝合金名为24ST者,其0.064英寸厚之薄片,拉力竟达每立方英寸65000镑。
然在所谓齐伯林式结构之外,亦有不少气船设计家,主张用完全不同之方法者。最近美国人Roland B. Respess发明一种新结构(图6)。其要点在一贯通船心之纵梁,自船首直达船尾;在此纵梁上,置车轮式之坚固圆架,其轴即此纵梁。圆架间则放置气袋。在圆架上,有纵向之钢线,并不固结圆架上,而有相当之活动性。钢线之两端结于船首及船尾。在船之腹部有一轻而有力之龙骨,连结诸圆架,而与中心轴同一方向。中心轴、圆架、龙骨及纵向之钢线,其所抵抗者,为曲力及剪力。此外尚有一组钢线,其方向并非平行于主轴,而与此成一小角度,故围绕船身而呈螺旋状,此即所以负担扭力者。在圆架之间,尚有数扎围绕船身之钢线,使气袋之压力能传达于主骨架。此种结构之特点,在设计时,各部力量,皆可精确计算,故既可免危险,又可减轻重量。Respess曾制成1∶30.2之模型,在纽约大学之Gugenheim航空学校试验,知其安全因数可达10以上,因此即有暴风亦不能破坏之。据其计算此种气船如载81人,能以100英里/h之速度飞行3000英里,每小时燃料之耗费,只有美金10元,而低速度之LOSAugdes却须25元。每船之建造费为100000元,而飞行站之设置须1000000元,故其用于商业飞行之可能性甚大云。

三、结论
吾人在第一部分中,讨论气船与飞机在飞行效率方面、结构效率方面及旅客安适方面之比较;在第二部分讨论气船将来发展之途径,处处皆可以指出气船改进之余地尚多,而尤以大气船为有希望。飞机则在吨位方面似已达一限度,证以今日大飞机之不如前数年建造之多,盖可知吾人在理论上所得之结果为不谬矣。至于以气船作长途飞行,其安全性必不亚于飞机,吾人可以Graf Zeppelin号之成绩(见表12)为证。待LZ-129号造成,因其排空量(见表13)较大,此种气船之优越性必更能表现。最近加入气船事业者又有苏联对此方亦十分努力。故吾人终在不远之将来,见世界航空线上,满布伟大之气船,而此时益见Count Ferdinand Zeppelin之可敬重也。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