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离婚房产公证所需材料包含:身份证明材料、离婚证明材料、房产证明材料、财产分割协议或相关文件等等。
1、身份证明材料: 双方当事人均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簿能反映婚姻状况,也建议携带;如涉及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等身份证明。
2、离婚证明材料: 需提供离婚证;若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应提交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以证明婚姻关系解除及房产分割依据。
3、房产证明材料: 必须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若房产未取得产权证,可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付款凭证等文件;若房产存在抵押贷款,需额外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及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的书面证明。
4、财产分割协议或相关文件: 需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归属、份额等细节;若房产涉及共有人(如父母或子女),需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同意处分房产的书面文件;办理特定公证(如赠与)时,可能需补充赠与协议或评估报告。

夫妻离婚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离婚房产公证需按以下手续办理:
1、准备材料: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像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内容包含当事人基本信息、房产详细信息、分配情况等。
2、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3、公证受理:公证员受理申请后,会就财产协议内容、审查财产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配合公证员完成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签署协议: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离婚房产协议书上签名。完成上述手续后,当事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夫妻离婚房产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1、一般来说,夫妻离婚房产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经过公证的离婚房产协议,其证明力较高。在没有相反证据推公证书内容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采信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比如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分割进行约定并办理公证,该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不过,房产公证并不等同于房产过户。即使房产经过公证,如果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房屋产权的转移在法律上并未完成。例如,约定将房产归一方所有,只有完成过户,该方才能真正成为房屋的合法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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