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学说指明,一切事物都包含着内部的矛盾,事物发展的根源就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一切事物都在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中发展和变化。这个对立统一的辩证规律是表现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普遍规律。

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说:“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自然界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自然界内部矛盾的发展。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论文中间阐明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区别,并从而进一步阐明了矛盾推动着社会发展的原理对于社会主义社会也是适用的。

社会生活内部存在着矛盾,矛盾的发展引起了社会的前进,这是一个独立于人们意识以外的客观事实。这就是说,不管人们是否承认,社会生活总是存在着这种或那种矛盾,矛盾的发展总是会引起社会的变动和进步。

社会矛盾总是通过人来实现的。对于客观存在着的矛盾及其发展规律,人们或者能够认识,或者不能够认识。当人们不能够认识客观的矛盾及其发展规律的时候,人们虽然在社会矛盾中担当着一定的角色,但并不自觉;可以说,他们是为客观矛盾所支配。这里又有不同的情况。有一种情况是人们的主观愿望和客观矛盾的发展规律完全背道而驰,他们的主观愿望终于不可免地要为客观矛盾所压碎。历来的反动统治阶级就是这样的情形,他们不承认在自己的社会制度下的内在矛盾,并且竭力想消除这种矛盾。另一种情况是人们的主观愿望部分地和客观矛盾的发展规律相适合,因而他们能够在这种相适合的范围以内感到自己对社会历史起着主动积极的作用,但是在这个范围以外,他们又感到他们并不能真正做历史的主人。进行着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资产阶级就是这样的情形,他们的反封建的斗争是符合于客观矛盾的发展的,但他们想在推翻封建制度以后建立一个没有矛盾的永远存在的资产阶级社会的企图,却只能在客观矛盾的发展规律前面破产。封建时代的农民革命也是这种情形,他们所进行的革命是符合于社会发展的趋向的,但他们以为从革命中可以产生一个以个体劳动者的私有制为基础的没有任何矛盾的“乐园”,那却是不可能实现的幻想。

当人们能够按照事实承认客观存在着的社会矛盾,并且正确地认识它的发展规律的时候,人们就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来促进社会的进步发展。在这种情形下,可以说,人们不是为客观矛盾所支配,而能够支配客观矛盾。

反对**的人常常说,**人因为喜欢矛盾,所以故意“制造”社会矛盾。共产主义者可以说是喜欢矛盾的,但他们不可能制造矛盾。矛盾也无须乎制造,因为它事实上存在着。共产主义者不过是敢于正视一切社会矛盾,明确承认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按照矛盾发展的客观规律来促进社会的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使人们能够用这样的自觉的、积极的态度来对待客观矛盾。

在阶级对抗社会中,马克思主义者看到了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社会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的矛盾,并且看出了这些矛盾的发展最后总将使得阶级社会覆灭,使得一切被剥削人民得到解放。所以马克思主义者不是害怕阶级斗争,不是企图熄灭阶级斗争,而是要站在先进阶级的立场上把阶级斗争充分地发展起来。

马克思主义者看到,没有阶级剥削的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依靠人们的善良愿望而在一个早晨就能实现的。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必然是充满了矛盾和斗争的一个时期。阶级斗争要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下彻底进行到底。贯彻在过渡时期的两条道路间的矛盾,资本主义的道路和社会主义的道路间的矛盾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越是充分展开这个矛盾,新的社会的完全胜利就越有保证。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仍然存在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不过这些矛盾一般地不是表现为对抗性的矛盾,而是表现为非对抗性的矛盾,表现为人民内部的新和旧的矛盾,正确和错误的矛盾等等。矛盾的内容和性质变了,但是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这一个普遍规律仍旧继续起作用。回避矛盾、害怕矛盾也还是错误的,我们应当承认就是这些矛盾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前进,并且学会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和解决矛盾。

但是矛盾是推进社会发展的动力,这究竟是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在有些人看来,还是一个问题;这个原理是否也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更是有人表示怀疑。我们要来把这些怀疑的意见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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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不是经常处于矛盾中的。在阶级对抗社会,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生产关系在一定时期内是适合于生产力的发展的。他们认为,在阶级对抗社会的生产关系适合于生产力的发展的时候,社会就能够迅速地向前发展,而当它们之间发生了矛盾,也就是生产关系不适合于生产力的发展,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的时候,整个社会的发展也就遇到了障碍。他们又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是完全适合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就在这种适合中向前发展。根据这些,他们得到结论说,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并不是矛盾,而互相适合,互相一致才是经常的动力。

如果把这种论点用在阶级对抗社会上,它的错误是很明显的。错误首先在于它把某种生产关系在一定时期内基本上适合于生产力发展的状况看成了没有矛盾的状况。其实,矛盾是自始至终都存在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一开始就存在着生产社会性和私人占有的矛盾,这个矛盾逐步发展,贯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历史。当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基本上适合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时候,整个社会发展处于量的变化的过程中。由于这个矛.盾的发展,到了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妨碍生产力的发展的时候,就会在一定条件下引起质的变化,引起飞跃,引起社会主义革命。量变和质变的基础都是社会的内部矛盾。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的激化,使资本主义社会不能再继续发展,但同时,这正是社会的一个巨大进步,资本主义制度将因此而复灭,社会主义制度将代之而兴。所以,上述观点的错误又在于,它认为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的结果只是阻碍社会发展,这就会引导出只把量的发展看成发展而忽视了质的变化、革命的飞跃在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意义的错误结论。

如果把这种论点用在阶级对抗社会上是错误的,那么是不是可以把它用在社会主义社会上呢?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岂不是存在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完全适合么?岂不是存在着一切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上的一致和巩固的团结么?难道不应当认为,这种适合、一致、团结才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么?

不能认为,“矛盾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这一个原理只是从阶级对抗社会中概括出来的一个原理。社会主义社会和阶级对抗社会的不同,不在于后者以社会内部矛盾为发展的动力,而前者内部不存在矛盾,不是以矛盾,而是以一致为其发展的动力。它们的不同是在于,矛盾的具体内容和性质不同了,矛盾的解决方法也不同了。

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不是没有任何矛盾的。在生产力向前发展中,仍然会出现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的情形,上层建筑落后于基础的情形。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是同现代大生产的社会性完全适合的(只有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完全适合,超过这一意义,就不能说完全适合)。所以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不可能发生像在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性之间那样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基础的矛盾的发展不会引导到公有制的覆灭,而是促进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步步发展。这些矛盾是在公有制的生产关系适合于现代社会生产力的性质的条件下的矛盾,它们能够经过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身而不断地得到解决,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在这些矛盾的推动下不断地向前发展,在发展中也有量变的阶段和质变的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社会从不巩固到比较巩固和完全巩固,从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都是在这些矛盾的推动下一步步地前进的。

在社会生活中,物与物的矛盾总是要表现为人与人的矛盾。在阶级对抗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表现为革命阶级和反动阶级之间的斗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种矛盾表现为人们中的先进和落后的矛盾,正确和错误的矛盾。这两类人和人的矛盾显然是有重要区别的。在阶级对抗社会中,反动阶级的利益是同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紧紧地结合在一起的,所以革命的阶级为了解决矛盾,必须展开对反动阶级的生死斗争而压倒以至消灭这个阶级。在这里是敌我矛盾。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之间的先进和落后的矛盾,正确和错误的矛盾也不能不经过斗争而得到解决,但这种斗争可以用说服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进行,可以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而达到团结的目的。这就因为,在人们之间,虽然有先进和落后的不同,有正确和错误的不同,但他们之间并没有根本社会利害的不同。他们有着一致的基本利益,这种基本利益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他们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具有共同的根本利益的条件下的矛盾。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中间的先进和落后的矛盾、正确和错误的矛盾能够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得到解决,这样就能够依靠最广大人民的力量来克服必须解决的矛盾,而使社会顺利地向前发展,——这正是社会主义制度比一切旧的制度优越的地方。但是必须看到,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一致,人民在政治和精神上的团结,并不是一种停滞不变的状态,而是要不断地更加巩固,更加提高的。人民在一致和团结中又在各种事情上有进步和落后的区别,正确和错误的区别。有区别就有矛盾。这些矛盾的一个个的解决,就使得人民间的一致和团结不断地提高和日益巩固。所以,如果只看见一致和团结而看不见在这里矛盾仍旧是发展的根本动力,那是形而上学的片面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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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种意见认为,不能把矛盾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因为“矛盾本身”还不是发展的动力,一定要克服矛盾,社会才能向前发展。所以应当说,克服矛盾才是发展的动力。抱着这种想法的人担心说,如果断定“矛盾本身”就是前进的动力,那么,人们就会不去为克服和解决矛盾而奋斗了。

这种意见对不对呢?这种意见中有一方面是对的,而另一方面是不对的。的确,在现实生活中的矛盾,既然存在了,就要向前发展,达到矛盾的克服和解决。一个矛盾的克服和解决,就表现着在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一个质的飞跃。所以我们说,在不断地克服矛盾中,事物不断地向前发展。在这意义上,克服矛盾是发展的动力。但是如果把“矛盾本身”和矛盾的克服对立起来,以为只有矛盾的克服是发展动力,并从而否认矛盾是发展的动力,那却是错误的了。在这种想法中,包含着对于矛盾的发展过程的错误的理解。

矛盾并不是一产生就能解决的。事物总是要经过量变的阶段然后达到质变的阶段。我们前面已经批评过的那种意见是把量变的阶段看做无矛盾的情况,以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事物是在向前发展,而把矛盾发展到了质变阶段的情况,看做是发展受到了阻碍。那种意见是只承认量变而忽视了质变。那么,我们现在所说的这种意见却会引导出另一种错误结论:只承认质变而忽视了量变。因为按照这种意见说来,只是在克服矛盾中才有发展,而在矛盾尚未达到解决的阶段,事物并不在发展。忽视质变是错误的,忽视量变也是错误的。忽视了量变,也不能正确地理解质变。这种只承认矛盾的克服是发展的动力而否认矛盾是发展动力的看法,对于矛盾的克服的理解往往是不正确的。

矛盾是怎样达到解决的呢?矛盾的解决是矛盾发展的结果。在矛盾的发展中形成了解决矛盾的可能,产生了解决矛盾的力量,而不是在矛盾以外来了某种解决矛盾的力量。

《西游记》里,孙悟空在往西天取经的路上,遇到了假孙悟空,靠如来佛来鉴别真假才解决了这个矛盾。这可以说,孙行者和妖魔的矛盾只是阻碍了前进,而矛盾的克服才打开了出路。

但是现实生活中的矛盾的辩证的发展不是这样的。解决矛盾的力量不是在矛盾之外,而是在矛盾之中。矛盾本身的发展造成了解决矛盾的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所以能够解决,是因为通过阶级斗争,无产阶级的觉悟逐步提高,力量日益强大,社会阶级力量对比形势逐渐改变,终于达到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先进和落后的矛盾,正确和错误的矛盾所以能够得到解决,是因为在实际生活的发展中,先进和落后的区别,正确和错误的区别愈来愈明显了,在相互对比中更证明了先进之所以为先进,正确之所以为正确,于是就促使落后赶上先进,促使错误得到纠正。在认识和实践之间的矛盾所以能解决,是因为实践的发展更暴露了认识的落后和错误,使得认识不能不改变自己来适应于实践。

自由发表意见,进行辩论,这是使人民内部矛盾暴露出来的一种办法。在辩论的开始时,往往是非界限还不很明确,经过辩论,各种不同意见中的正确的地方和它们所包含着的片面性的、不正确的地方才愈来愈鲜明了。就在这时,解决矛盾的可能也形成了。人们就有可能在正确的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意志。

所以,如果因为重视矛盾的解决而否认矛盾是发展的动力,那是不对的。

那么,会不会因为肯定矛盾是发展的动力,人们就不去为克服矛盾而奋斗呢?

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不能为克服矛盾而奋斗的人,其实并不是承认矛盾是发展动力的人,而是不承认这个反映了客观过程本质的原理的人。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统治阶级有时也不得不承认在地主和农民之间,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存在着矛盾的事实,但是他们决不愿意承认矛盾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他们把矛盾看做不正常的病态,想用各种方法来缓和、消除这种矛盾,他们以为这样就可以克服矛盾。其实,他们的办法,无论如何,是克服不了矛盾的。

只有承认矛盾是发展动力的人才真正能够为克服矛盾而奋斗。这就因为,如上所说,矛盾的解决是矛盾的发展的结果。承认矛盾是社会发展动力的人对于矛盾不是采取回避和厌恶的态度,而是按照矛盾发展的客观规律,使矛盾向前展开,在矛盾的向前发展中,使新生的方面战胜老朽的方面,使进步的方面克服落后的方面,使正确的方面说服错误的方面,这样才是真正克服和解决了矛盾。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只有最先进的阶级——无产阶级敢于承认阶级斗争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也只有它才能够为克服资本主义制度的矛盾而斗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同样的,承认矛盾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和为克服矛盾而奋斗也是互相关连着的。不承认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的矛盾,想要回避这种矛盾,那是“促退派”的态度。采取促进派的态度的人不害怕矛盾,不掩盖和模糊矛盾。用对比的方法使先进和落后的区别充分暴露出来,用辩论的方法使正确和错误的区别暴露出来,这是促进派采取的方法。毫无疑问,只有促进派的方法才是解决和克服矛盾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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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们要来谈一下矛盾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的问题。以为矛盾只能妨害社会的进步,适合才是推进社会的动力,或者以为矛盾不是动力,克服矛盾才是动力,这些想法都包含着把矛盾看成坏事的意思。

难道必须把矛盾看做坏事么?社会的发展进步是好事情,那么也应当承认矛盾是好事情。没有矛盾,就没有进步发展。

像前面所说的,矛盾的发生和发展是在人的意识以外独立存在的事实。所谓好事还是坏事的问题,乃是人们对于这种客观存在着的事实采取什么态度的问题,是欢迎它呢,还是嫌弃它?对于社会生活中的矛盾,人们不能没有一定的态度。

这里有一个立场的问题。不同的立场有不同的态度。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采取什么态度,就明白地表现出立场不同的区别。在资产阶级立场上必然会把矛盾看做坏事情,因为这种矛盾的存在正证明了资产阶级的统治是暂时的,是终于要死亡的。在无产阶级立场上才会欢迎这种矛盾,因为无产阶级在这种矛盾中看到自己的辉煌的将来。

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矛盾。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开始建立起来了,但是属于资产阶级的许多东西,特别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和它的某些政治活动,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中存在着,这种情形究竟好不好呢?也许有人想,最好是社会主义一出现,资本主义的一切就像太阳光下的薄雾一样地消散。如果我们不愿沉溺在这种懦弱的空想中,我们就应当承认,过渡时期的这种矛盾实在是好得很的事情。资本主义制度在我们的社会中已经有很久的历史,私有制的历史更长,而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刚刚开始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因此就有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矛盾,这个矛盾的发展必将在我们的努力下达到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站在社会主义立场上的人当然要欢迎这个矛盾,赞美这个矛盾。反之,站在资本主义立场上的人却总是想要证明,这种矛盾不是好的事情。在我国有些人曾有“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想法,意思就是想让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和平共存,不相矛盾,从而停止社会的前进。在他们的心目中,矛盾是可怕的、讨厌的事情。

在劳动人民中间,也有对社会矛盾采取错误态度的人,这种错误态度或者是由于受了资产阶级意识的影响,或者是由于认识的片面性和主观性。人们如果不能正确地、全面地认识客观事实,也会使自己在社会主义事业中成为促退派,而不能成为促进派。促进派把矛盾看做好事情。有矛盾就表示新的事物正在生长起来,它和旧的事物互相区别,形成了矛盾的对立面;人们如果不做促退派,就应当欢迎这种矛盾。

如果矛盾是好事情,难道犯错误也是好事情么?因为犯错误往往就是认识落后于实际生活,也就是在认识和实际之间发生矛盾。

认识落后于实际,因而犯错误,这当然不好。但是认识落后于实际正表示实际生活在蓬蓬勃勃地向前发展,因而把过时的认识抛在后面。那么这实在是十分好的事情。从促进派的立场出发,就要欢迎这种矛盾的暴露,而迅速地改变自己的思想,以符合于实际生活的发展。只有固步自封、思想僵化的人才会把这种矛盾的出现看做只有消极意义而感到憎厌。不用说,在憎厌矛盾的人的身上,这个矛盾只会愈来愈激烈。

人们的认识落后于实际,是错误的;人们的思想超过了客观过程的一定发展阶段,也是错误的。有错误,就有正确。错误和正确的矛盾愈暴露得鲜明,矛盾的解决也愈加接近。在每一次解决这样的矛盾中,不但是错误被克服了,而且正确的方面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一种正确的思想、方针、政策总是要在同错误的斗争中锻炼起来和提高起来的。就这种意义说,有错误也不是坏事情。

我国现在正处于过渡时期。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矛盾还没有最后解决。这个矛盾既表现为敌我矛盾,又大量地表现为人民内部的矛盾。这些矛盾是好事情还是坏事情呢?我们应当说,决不是什么坏事情。在去年(一九五七年)春天的“鸣放”中,许多右派分子显出了他们的真面目,他们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对抗性的矛盾清楚地暴露出来了。这是坏事情么?我们认为这是好事情。结果果然是好得很。右派分子的进攻反而成为广大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迅速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取得了在政治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一场巨大胜利。在整风运动中,人民内部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矛盾和其他的矛盾也在各个方面表露出来了。这当然也不是坏事情。这些矛盾是在我们的国家生活的向前发展中表露出来的,而正确地处理和解决这些矛盾又将使我们的国家生活进一步地迅速发展。一年来,我们的国家和人民以排山倒海的形势,蓬蓬勃勃地向前发展。矛盾正在推动着我们前进。

有人说,错误总是我们要力求避免的。把矛盾看做坏事,就可以提起我们警惕,设法防止某些矛盾的产生,避免某些矛盾的出现。

是的,我们是要力求避免犯错误的。但不能认为通常所说的力求避免犯错误就是使矛盾不发生的意思。人们经常地注意自我改造,用马克思主义来克服自己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观点,因而就有可能在考虑和处理实际问题时少犯错误。在**内,经常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看到任何一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和主观主义的思想刚刚抬头的时候,就加以克服,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党不至于犯较大的错误,有了错误也能迅速纠正。所以,并不是使矛盾根本不发生,而是及时地有效地解决矛盾,才能尽可能避免错误。

客观生活中的矛盾是不能避免的。但我们掌握了矛盾的发展规律,就能够有科学的预见,也就能够及时地解决矛盾。我们和右派分子的斗争是不能避免的。在人民内部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两条道路的斗争是不能避免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许多内部矛盾也都是不能避免的。我们能做和应当做的是,正确地认识这些矛盾,及时地正确地处理这些矛盾,以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前进。

列宁在一九〇三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期间的一段谈话值得在这里引用一下。在这次大会上,以列宁为首的革命派和机会主义分子,双方都鲜明地展开了自己的阵容。某一个“中派”的代表在会议进行中向列宁诉说道:“我们的代表大会充满了多么沉重的气氛啊!这是多么残酷的斗争,这是怎样在鼓动互相反对,这是多么激烈的论战;这是怎样的非同志的态度!……”列宁回答他说:“我们的代表大会是多么好啊!公开地、自由地进行斗争,各种意见都发表出来,各种色彩都暴露出来,各种集团都显现出来。手举过了,决议通过了,阶段渡过了。前进吧!——这是多么好啊。这才是生活呢。……”

列宁在记述了这段谈话后,接着说:“这个中派同志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我,诧异地耸了耸肩。原来我们用不同的语言讲话。”[ 《进一步,退两步》。《列宁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页338注1。]

列宁所说的这个“中派”同志对于实际生活中的矛盾的暴露感到惶恐不安,当然是因为他站在中派立场上的缘故,这个立场是动摇不定的,是对于进步没有信心的。

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共产主义者永远对于社会进步抱着坚强的信心。我们有信心根据矛盾的发展规律而解决一切矛盾,因此,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害怕矛盾、不厌恶矛盾。

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也是会产生坏事情的。如果人们不能及时地,用正确的方法来处理和解决矛盾,那么矛盾就自发地发展,非对抗的矛盾也可能转化为对抗,造成了对于社会的损失。但是人们之所以不能及时解决矛盾,往往正是因为他们不承认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内部矛盾,不认为矛盾是前进的动力,企图躲开矛盾的原故。害怕矛盾的人就难免在矛盾的面前处于被动地位,不能支配矛盾,而为矛盾所支配。

像毛泽东同志所说的,坏事也可以转变成为好事。问题仍在于我们是否敢于正视矛盾,是否采取正确的措施。由于有了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即使矛盾发展为坏事,那通常也只是局部的暂时的现象,我们有条件经过努力而使坏事从新变成好事。

因此,把矛盾看成好事情,决不是为了要得出可以听任矛盾自发地发展的结论。我们把矛盾看做好事,看做社会进步的动力,所以我们要积极地为解决矛盾而奋斗。但是解决了一个矛盾,并不是再没有矛盾了。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在我们面前出现。我们不断地解决一个个的矛盾,生活就在不断解决矛盾中活跃地向前发展。

(一九五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