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望西方还不准本土自信的是纯坏
人无语的时候是真的会笑出来,尤其看见“**记录是隐私”这话的时候。
这一观点,本质是将一项违法行为的公共法律后果,鸡贼地包裹进“个人隐私权”这一现代权利话语的糖衣之中。它并非对权利的深刻理解,而是对权利边界有意的混淆与僭越。支撑这一主张的某些心态,则反映出部分知识精英与本土社会生命经验及责任伦理的深刻割裂。
隐私保护的是“自在状态”,而非“涉他行为”。法律所保护的隐私权,核心在于维护个人那些未对外部社会秩序造成主动干扰和破坏的私密领域与信息,如家庭生活、通信内容、合法财产状况等。这些信息具有“静态”和“内向”的特征。而**(违法)行为,是一个主动的、外向的、已对社会管理秩序与公共安全法益造成侵害的法律事实。同时,隐私旨在保障自由,而违法记录旨在公示风险与责任。设立隐私权的初衷,是为个体划定一个免于外界无理侵扰的空间,以保障人格自由发展。而建立并有限度公开违法记录,其社会目的恰恰相反:一是 “风险提示” ,二是 “责任公示”。
有些人对西方的观点如痴如醉,却对自己家的智慧成果与优秀经验视而不见,对自己家的各项保护群众与人民健康发展的制度进行否定,就觉得西方的值得学习。说到底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是受到环境影响的动物,因此一个人的成功与自身的良好发展,有自身的努力也有环境的成就。对于一些仰望西方却不准自己家自信的人而言,存在“过得好是自己的本事,过得不好全是环境社会的错”的心理。并且持有这种心理的人,心中未必是真的发自内心热爱西方的价值观或学术观点,是因为自己选择认同西方价值观所以西方的就是好的,就是该被自己家学习的。如果他人不认可西方价值观,对于这类仰望西方的人而言,是自己的选择被否定了,自尊心首先受不了。

这类心理的人,在物质与安全上深度依赖本土体系,在价值与话语上却急切认同并贩运一种被其理想化的、脱离具体语境的西方中心主义叙事,并通过对本土实践的贬损来维系自身的精神优越感、专业权威:听见自己家的义务制教育成果时,第一时间不是认同自己家开民智的政策是多么正确,而是说自己读书读到今天,纯是自己智商高自己努力出来的;听见自己家的扶贫成果,第一反应不是为那些脱贫的人开心,感叹该成果帮助不少人,而是论证人穷是不努力…就像有些人听见牢A讲述斩杀线,明明和自己的生活无关,自己也没生活在西方,但破防跳脚的厉害跟炸锅似的.
持有以上心态者,往往将西方建构为一个在价值上绝对纯洁、制度上臻于完美的“应许之地”。同时,他们运用这套外来话语作为唯一的、超验的标尺,对我国复杂的历史脉络、有效的治理实践(如成功的禁毒人民战争)和深厚的集体情感(如对**危害的全民共识)进行 “病理化诊断”和“污名化叙事” 。我国的成功经验若不符合其认为的“教科书”范式,便被斥为“不尊重人格尊严”、“缺乏文明进步”。这种思维选择性地无视了西方社会自身在**泛滥、犯罪率、社会撕裂等方面的严峻困境与其制度的内在关联,完成了对自身文明根基的话语层面的自我殖民。
这种心态者和平时一直在批评自己家哪里需要改进,但一直为自家奋斗的人不一样,后者的批评是“爱之深,责之切”,主观目的还是希望自己家独立发展的更好,而前者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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