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我近期著作《马克思〈资本论〉第一章中的价值理论:对海因里希价值形式阐释的批判》的导言,该文曾于2024年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WAPE)论坛上宣读。这是一本约6万字的小书,由帕尔格雷夫出版社(Palgrave)作为“帕尔格雷夫支点”(Palgrave Pivot)系列图书出版,该系列是一项新举措,具有制作和出版周期快的优势。

第一章是《资本论》中最重要的一章,也是最难懂、最具争议的一章。它提出了马克思价值和价格理论的基础。近几十年来,对第一章产生重要影响的一种解读是所谓的马克思价值理论的“价值形式阐释”。根据这种观点,商品的价值并不存在于生产中,而只是在交换中才开始存在;价值的量也不是仅由生产决定的,而是还取决于交换中的供给和需求。当今“价值形式阐释”最重要的支持者,无论是在他的祖国德国还是在英语世界,都是米歇尔·海因里希。海因里希的研究重点正是第一章。他最新的英文版著作(2021)是对《资本论》第一卷前七章的详细评注,该书翻译自2018年出版的《如何阅读马克思的〈资本论〉?》(Wie das Marxsche Kapital Lesen?)。海因里希著作英译本的出版是马克思主义学术界的一件大事,为了推进我们对马克思理论这一基础章节的理解,有必要对这就部重要著作进行批判性的探讨。

我的书是对马克思《资本论》第一章以及海因里希在其2021年著作《如何阅读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所呈现的第一章解读的详细文本研究。全书共分四章。第一章阐述了我对马克思第一章价值理论的解读,其中包括针对马克思第一章四个小节的逐节分析。第二章介绍了海因里希对《资本论》第一章的解读,并按照同样的四个小节结构,对他解读进行了详细的批判。我的书的第三章讨论了马克思在1872年为准备《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二版而撰写的一份约55页的手稿,题为“《资本论》第一卷的补充和修改”。海因里希在其书及之前的作品中都强调了这份手稿,以此为其对第一章的价值形式解读提供文本支持。这份重要的手稿尚未被翻译成英文。海因里希在书中附录了一份该手稿四页摘录的译文。因此,我书中的第三章展示了我对这份手稿的解读以及对海因里希解读的批判。翻译整份手稿应当是马克思主义学术界的当务之急。我的书的第四章总结了全书的主要结论。

本书导言部分包括以下内容:(1)我书中的主要结论;(2)《资本论》第一章的主题是商品;(3)马克思在第一章第一节中对商品价值的推导;(4)对海因里希“交换关系”概念的批判;以及(5)对海因里希基于交换关系推导价值的批判。

1.主要结论

我书中的主要结论如下:首先,第一章分析的主题是商品,但不是一个单独、孤立的商品,而是一个代表性商品,即一个代表所有商品并被用来分析所有商品共有属性(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特别是交换价值)的商品。在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将商品描述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细胞形式”。因此,在第一章中,马克思分析代表性商品的属性,类似于细胞解剖学分析一个典型细胞的属性。换句话说,第一章就像是把一件商品放在显微镜下,分析其主要属性,特别是它的交换价值。

马克思在第一章中的代表性商品被假定为已经生产出来,但尚未进行交换。这对于批判海因里希的解读至关重要。根据海因里希的说法,第一章的分析对象不是代表性商品的属性,而是他所谓的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他认为这种关系是两种商品与货币之间两次实际交换行为的总体结果,而这些实际交换行为是分析交换关系的前提。稍后我将详细讨论这一关键点。

其次,商品的价值是在第一章第一节中从每种商品与所有其他商品之间的等同关系中推导出来的。这种所有商品之间普遍的等同关系意味着,所有商品必须拥有某种共同属性,以此决定不同商品相等的比例。当然,马克思认为商品的这种决定性共同属性就是生产它们所耗费的抽象人类劳动。与海因里希的观点相反,商品价值在第一节中并不是从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按他的定义)推导出来的。

第三,每种商品的价值量“完全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另一方面,海因里希认为,商品的价值量是在交换中最终确定的,并且部分取决于交换中商品的供求关系。当然,这是对马克思价值理论进行价值形式阐释的最著名假设。

最后,生产商品的劳动在生产中具有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都是同一劳动过程在生产中的特征。特别是第一章的第二节,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文本证据,支持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存在于生产中这一解读。织布和缝纫是马克思在第二节中使用的例子。织布劳动过程的具体有用性质生产了亚麻布的使用价值,而同一织布劳动过程的第二重性质——即作为抽象人类劳动——生产了亚麻布的价值。缝纫的劳动过程(以及所有其他特定的劳动过程)也同样具有这种二重性。在第二节中,亚麻布和上衣的价值是通过比较生产每一件产品所需的劳动时间来进行比较的,而在这一节关于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讨论中,并未提及交换。另一方面,海因里希认为,生产中的劳动仅仅是具体劳动,还不是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只有在交换中才产生,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只有在交换中才产生。根据海因里希的解释,缝纫和织布(以及任何其他劳动过程)在生产中只具有单一属性,不具有二重性。这种解释显然与马克思第一章第二节的内容相矛盾。但这篇导言文章将主要关注前两个结论以及第一章的第一节。

2.第一章的分析对象是商品

接下来,我将详细阐述第一个主要结论,即第一章的分析对象是代表性商品,这是一个代表所有商品的商品,用于分析所有商品共有的两个一般属性: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为什么马克思的理论要从分析商品开始?为了回答这个重要问题,我在书的第一章开头讨论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题为“政治经济学的方法”的导言。

马克思在这篇导言中解释说,他的逻辑方法包含“两条路径”:第一条路径是从具体到抽象,第二条路径则是相反的方向,从抽象到具体。第一条路径始于实际的具体(“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通过分析从混沌的、未经解释的具体向越来越简单的抽象移动,直到研究达到最简单的抽象,即预设的具体总体中最普遍的要素。然后,第二条路径从最简单的抽象要素回溯到实际的具体,但这一次,具体是通过抽象的各个层次来解释的,逐步纳入具体总体中越来越多的要素。马克思说,通过这种方式,理论“在思维中再现了具体”。

对于马克思的理论而言,“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即资本主义经济)中最抽象的要素就是商品。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其他主要要素(货币、资本、雇佣劳动等)都是商品形式特别是更复杂的形式。因此,商品是马克思第一条分析路径的终点,也是第一章中第二条解释路径的起点。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结尾,为准备撰写《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章的初稿时,表达了这一结论:

最初一看,资产阶级的财富表现为一个惊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则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原素存在。但是,每个商品表现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两个方面。——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册第一编第一章

因此,第一章是关于商品以及所有商品共有的两个属性: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请注意,马克思将商品描述为这两个属性的统一。在我书的第一章导言中,我讨论了大量的文本证据来支持这一解读,即商品是马克思《资本论》第一章的分析对象。支持这一解读最明显的文本证据是第一章的标题,它简单地就是:“商品” 。

这也是十年前写成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章的标题。既然第一章的标题是“商品”,那么第一章的主要主题显然就是商品。但在文献中,关于这一重要观点的讨论并不多,也许是因为它太显而易见了。少数作者强调了对第一章的这种解读。然而,海因里希否认商品是第一章的主要主题。他认为,商品在第一章中只是作为两种商品之间交换关系的一部分被分析的,而交换关系才是主要主题。

然而,第一章的标题并不是“交换关系”。而且第一章第一节的标题是:“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换句话说,代表性商品所具有的、所有商品共有的两个属性是使用价值和价值,我们将在下文中看到,代表性商品的价值是从分析代表性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中推导出来的。第一节的标题并不是“交换关系的两个因素”。

第一章第一节的前两句话指出,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理论始于对单个商品的分析,将其视为资本主义劳动产品(“庞大的商品堆积”)的元素形式,而单个商品的这种“元素形式”代表了庞大的商品堆积以及所有商品共有的属性。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

《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前两句话与此类似,措辞略有不同:单个商品被描述为庞大商品堆积的“单位”。“资产阶级社会的财富,乍一看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单位。然而,每一个商品都有两个方面——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第二句话尤为相关,因为它清楚地表明,第一节中分析的“单个商品的两个方面”代表了所有商品的两个方面。

第一章第二节的第一句话再次指出,第一节的主题是商品的二重性(因此也是每一件商品的二重性)。

最初,商品表现为一种具有二重性的物,即既有使用价值又有交换价值。

在第一章的第1版中,有这样一段话(在价值形式分析的末尾),明确指出对单个商品价值形式的分析适用于每一件商品。

显然,对商品的分析得出了价值形式的所有本质规定……但对商品的分析得出的这些形式是一般商品形式(因此也适用于每一件商品)。

我已经提到,在第一卷德文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将他在第一章中对代表性商品属性的分析比作显微解剖学中对单个细胞属性(如大小、结构、表面等)的分析。

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而对资产阶级社会说来,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者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在浅薄的人看来,分析这种形式好象是斤斤于一些琐事。这的确是琐事,但这是显微镜下的解剖所要做的那种琐事。

因此,资本主义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经济细胞形式。马克思并没有说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细胞形式是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那将毫无意义,因为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不是一个单一的细胞。最后,另一段重要引文来自马克思的《评阿·瓦格纳》,这是马克思关于其《资本论》理论写下的最后文字,它再次提供了非常清晰的证据,表明第一章的分析对象是商品,马克思在这里将其描述为资本主义劳动产品的“最简单的社会形式”。这段话还简明扼要地总结了马克思从分析商品的交换价值属性中推导价值的过程,我将在下一节回顾这一过程。

我的出发点是劳动产品在现代社会所表现的最简单的社会形式,这就是“商品”。我分析商品,并且最先是在它所表现的形式上加以分析。在这里我发现,一方面,商品按其自然形式是使用物,或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从这个观点来看,它本身就是“交换价值”。对后者的进一步分析向我表明,交换价值只是包含在商品中的价值的“表现形式”,独立的表达方式,而后我就来分析价值。

在这个对第一节逻辑的重要总结中,他提到商品、或“它”、“它本身”或“后者”,在这四句话中明确指代商品九次。在这段关于第一节马克思逻辑的总结中,没有任何关于交换行为或两种商品之间交换关系的内容。相反,第一节是对代表性商品二重性的分析,因此也是对每一件单个商品二重性的分析。

我认为,从所有这些标题和重要段落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马克思在第一节中的分析对象是代表性商品以及每种商品与所有其他商品共有的“二重性”。马克思在《大纲》中确定了他理论的这一起点,并且在后来第一章的所有草稿中,这仍然是他理论的起点。在这些标题和段落中,没有任何关于两种商品之间交换关系的内容。马克思在第一章中分析的代表性商品是已经生产出来但尚未交换的。由于其生产的结果,它拥有了其二重性。

海因里希曾辩称,第一章中存在“明显的含糊之处”,使其分析变得困难和复杂。然而,关于第一章的分析对象并没有任何含糊之处,这显然就是商品以及商品的二重性,它代表了每一件商品的二重性。

3.马克思对商品价值的推导

接下来,我将讨论我书中的第二个主要结论,即马克思是从对代表性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交换价值的分析中推导出商品价值的,这揭示了每种商品与所有其他商品之间普遍的等同关系。这种对商品价值的推导在我书中有更详细的逐段考察。

商品的交换价值属性是它与所有其他商品按本身相互一致的正常比例进行交换的能力(即其可交换性)(即“相互可替代”)。而这些正常交换比例的相互一致性意味着它们彼此相等。正如马克思在第一节第6段中所说:

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但是,x量鞋油、y量丝绸或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因此,x量鞋油、y量丝绸、z量金等等,作为交换价值,必定是能够互相替代的或量上相等的。

用数学逻辑来说,马克思是说一夸特小麦的所有交换价值都是可传递的:如果 A=B 且 A=C,那么 B=C。一夸特小麦交换价值的传递性意味着所有这些交换价值彼此相等。每种商品与所有其他商品之间这种定量的等同关系意味着,所有商品必须拥有一种共同的属性,以此决定不同商品相等的比例。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后来,在第一章第三节中,马克思引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话:“没有等同性就不能交换,没有公度性就不能等同”。商品彼此相等,因此它们是可公度的,即它们拥有共同的属性。

所有商品之间存在普遍的等同关系,且这种等同关系意味着所有商品必须具有共同属性,这两个结论在第7段中通过一个例子进行了说明,该例子由两种商品之间的方程表示:1夸特谷物 = x英担铁。

现在我们取两种商品,例如谷物和铁。无论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谷物等于若干量的铁,如:1夸特谷物= x英担铁。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谷物和x英担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此,这两者在作为交换价值时,都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

因此,谷物和铁之间的方程表明(即暗示)在这两种不同的事物中每一种都存在着一个等量的共同要素。马克思的句子——“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谷物和x英担铁里面,有一种……共同的东西”以及“这两者……都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表明,共同要素分别存在于谷物和铁之中,并且独立于它们之间的等同关系而存在。这与海因里希的解读相矛盾,海因里希认为价值只是作为商品与货币在市场上实际交换行为的结果才存在。

在第8段中,马克思用一个几何学的例子说明了商品必然具有一种共同属性,来决定不同商品相等的正常比例。为了比较直线图形的面积,每个图形的面积必须用一个共同的度量单位来衡量。当然,每个图形都有其独立于其他图形面积以及它们之间面积比较之外的自身面积。显然,一个矩形的面积并不是在它与另一个矩形的面积进行比较时才第一次存在的。类似地,每种商品都拥有其自身的价值,独立于与之相等的其他商品的价值。

在第9段中,马克思论证说,商品的共同属性不可能是它们的使用价值,因为不同的使用价值没有共同的度量单位,因而无法解释商品的等同性。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不可公度的。当然,马克思在第11段中得出结论,决定商品相等比例的共同属性是它们都是同一种劳动的产物,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它们不再有什么区别,全都化为同一种劳动,化为抽象人类劳动。

马克思在著名的第12段中详细阐述了这一结论: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它们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耗费的人类劳动力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它们就是价值——商品价值。

我认为很明显,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的结论是从每种商品与所有其他商品之间普遍的等同关系中推导出来的。商品之间这种普遍的定量等同关系需要一种共同属性,而这种共同属性就是积累在其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是生产它们所耗费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力的结果。在这个重要的结论段落中,并没有提及交换行为。“耗费在生产商品上的人类劳动力”这一短语清楚地意味着在这些商品随后在市场上交换之前,在生产中耗费的人类劳动。

海因里希认为,抽象劳动不可能在生产中耗费,因为抽象劳动是一种只存在于交换中的社会关系,因此在交换之前的生产中并不存在。这种解释——即抽象劳动不能被耗费——与马克思价值推导的这一重要结论段落以及许多其他段落直接矛盾。本文的附录展示了第一章中的一段话,其中马克思讨论了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即意味着生产中人类劳动力的耗费,这暗示了抽象人类劳动存在于生产中,并与海因里希关于抽象劳动仅存在于交换中的解释相矛盾。

接着在第16段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完全由生产它所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

可见,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含有等量劳动或能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一种商品的价值同另一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的比例。

在这段关于马克思价值量理论的重要总结性陈述中,没有提及交换。“完全决定”一词意味着,除了生产它所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之外,没有其他决定价值量的因素。特别是,没有任何其他决定因素排除了交换中的供求作为价值量的决定因素。还要注意,最后一句话中的两种商品各自具有由其生产所需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彼此独立。

4.对海因里希“交换关系”解释的批判

我现在转向海因里希对马克思价值理论中两种商品之间“交换关系”意义的独特解释,以及他对第一章第一节中马克思从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按他的定义)推导商品价值的解释,我在书的第二章中对此进行了详细讨论。

遗憾的是,海因里希并没有清楚地解释他所谓的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这一关键概念是什么意思。这尤其令人遗憾,因为他对交换关系的解释非常独特,实际上,与我所知道的任何其他对交换关系的解释都不同。海因里希在其书的词汇表中对交换关系的定义如下:“交换关系:被交换的两种商品之间的关系,撇开商品所有者来考虑。交换关系在《资本论》第一章中进行了考察”。

举一个海因里希借用马克思的例子,交换关系是:

1夸特小麦交换x量鞋油 C1-C2

我们将在下文看到,这对海因里希关于“交换关系”的解释是一个不完整的说明。

在海因里希书后的附录6中,有一段关于他对交换关系解释的讨论,其中他认为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是第一章的抽象层次,并且交换关系是对商品简单流通的抽象,简单流通由许多相互交织的商品和货币交换组成,并包括商品所有者买卖他们的商品。根据海因里希的说法,交换关系的概念只关注一个循环,抽象掉了所有其他的循环,也抽象掉了商品所有者。他总结道:

剩下的就是两种商品的纯粹交换关系。——Heinrich, M. 2021. How to Read Marx’s Capital

同样,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几段中看到,这也是对海因里希关于两种商品之间“交换关系”解释的不完整说明。海因里希在他的书中唯一一次对他独特的交换关系概念提供更完整解释是在他评论马克思第一章第一节关于商品交换价值的分析时。海因里希评论说,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定义看起来像是直接的易货交换,但他指出并非如此,因为直接易货在资本主义中很少实际发生。相反,他指出,他将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解释为两种商品与市场上的货币之间两次交换行为的总体结果,这些行为在资本主义中确实发生。

是什么理由让像一夸特小麦交换x量鞋油这样的交换关系——一种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通常不会发生的交换——成为分析交换价值的起点呢?在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中,一夸特小麦首先被卖出换取一定数量的货币;然后,用这笔钱可以购买x量鞋油。马克思考虑的不仅仅是某种抽象,而是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的总体结果。

这里需要注意的重要一点是,海因里希对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鞋油)之间交换关系的解释预设了这两种商品已经在市场上交换了相同数量的货币,即预设了两次“以货币为媒介”的实际交换行为。

在海因里希对交换关系的解释中所预设的两次实际交换行为可以图示为:

1夸特小麦交换10先令 C1-M

10先令交换x量鞋油 M-C2

海因里希在同页书中还指出,交换关系是“通过从经验给定中抽象出来的”。“经验给定”这一短语表明,海因里希对“交换关系”解释中所预设的两种商品与货币之间的交换行为是在市场上实际发生的经验性交换行为。

在海因里希最早于1999年出版的最重要的德文著作《价值科学》(Die Wissenschaft vom Wert)中也有类似的段落,其中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 (C-C) 也被解释为“流通行为 C-M 和 M-C 的结果”。

这里首先产生的问题是,马克思的起点——商品与商品的交换关系——是否完全合法……经验上直接给定的行为M-C还不能被考察……虽然货币是经验给定的,但它必须首先作为理论对象被生产出来。这里考虑的交换C-C是[经验上直接给定的]流通行为C-M和M-C的结果。——Heinrich, M. 1999. Die Wissenschaft vom Wert [The Science of Value]

在他2021年这本书的其余部分,海因里希的“交换关系”概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他没有再提及他那独特的解释,即“交换关系”是预设的两种商品与货币之间两次实际经验交换行为的总体结果。然而,海因里希对交换关系解释中所预设的这些交换行为必然是实际的交换行为,以便与海因里希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的一般价值形式阐释保持一致。海因里希几十年来在众多出版物中提出的一般价值形式阐释的主要假设如下:(1)商品仅因与货币的实际交换行为而拥有价值;(2)商品仅因与货币的实际交换行为而拥有确定的价值量;(3)具体劳动仅因与货币的实际交换行为才还原为抽象劳动;(4)产品仅因与货币的实际交换行为才成为商品。我想大多数读者都熟悉海因里希价值形式阐释的这些特征性假设。

因此,根据海因里希的解释,在产品于市场上实际与货币交换之前,它们不拥有价值,不拥有确定的价值量,抽象劳动不存在,产品也还不是商品。然而,我们确切地知道,马克思从第一章第一节开始就将商品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的产品来分析(见第一句),并且马克思在第一节中分析的商品被假定拥有价值,且具有确定的价值量,抽象劳动也被假定存在。因此,为了与海因里希的一般价值形式阐释保持一致,他对第一节的解释必须是,马克思隐含地预设了第一节中分析的商品已经在市场上与货币进行了实际交换,并且是以确定的实际数量(即市场价格)进行的。否则,如果这两种商品没有在市场上与货币进行实际交换,那么根据海因里希的一般解释,这些商品将不拥有价值等。

然而,在马克思第一章的几份草稿中,绝对没有任何文本证据支持海因里希的独特解释,即第一节中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是这两种商品在市场上与货币之间预设的实际交换行为的总体结果。此外,在第一节中预设商品与货币之间的实际交换行为将与上文讨论的马克思的“两条路径”逻辑方法相矛盾,特别是将与从抽象到具体的第二条表述路径相矛盾。海因里希关于第一节中两种商品之间交换关系的独特解释是他的发明。

5.批判海因里希基于其对两种商品间交换关系的解释

而对马克思价值推导的解读

在随后的页面中,海因里希讨论了他对两种商品之间交换关系的解释。在他书的第54页,他讨论了他基于对两种商品之间交换关系的解释而对第一节中马克思价值推导的解释。马克思在第一节中仅在三个段落(第7、9和13段)中使用了“交换关系”一词。然而,马克思在这三个段落(或任何其他地方)中都没有说或以任何方式暗示第一节中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是两种商品与货币之间实际交换的总体结果。此外(令人失望的是),海因里希自己在对这些段落的评论中也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这一预设的内容。

马克思第一次提到交换关系是在第7段,交换关系是一夸特谷物 = x英担铁。应用海因里希在其书前五页提出的对交换关系的解释,这种谷物与铁之间的交换关系是谷物与货币以及铁与货币之间两次预设的实际交换的总体结果,包括每种商品交换等量货币的数量。然而,海因里希在他对第7段的评论中并没有提到这些预设的实际交换。事实上,他没有引用这重要段落7的任何内容(与他部分或全文引用的许多段落相反),而且他对第7段的评论甚至没有提到交换关系这个词,尽管马克思本人在他的段落中使用了这个词。这些遗漏使读者更难理解海因里希对两种商品之间交换关系的独特解释。

在第9段(如上所述),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可能是决定其交换关系的共同属性,因为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是一种商品之间的等同关系,而商品不同的使用价值无法解释商品的等同性。海因里希引用了我上面引用的第9段中的同样两句话,并辩称:

马克思试图确定商品有什么共同点:它们的“价值”。在这样做时,他不是考虑单个商品的生产过程,而是考虑两种商品的交换关系。因此,只有基于交换关系,马克思才能说存在对商品使用价值的抽象,并进而得出进一步的结论。——Heinrich, M. 2021. How to Read Marx’s Capital

我不认为马克思在第一节中考虑的是单个商品的生产过程。相反,我认为马克思在第一节中考虑的是一个已经生产出来但尚未交换的代表性商品,用来分析所有商品共有的属性,特别是商品的交换价值,这表现为每种商品与所有其他商品之间的等同关系。马克思当然没有将第一节中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视为市场上预设的两种商品与货币之间实际交换行为的总体结果。再一次,海因里希在他对第9段的评论中没有提到他对两种商品之间交换关系作为这些实际交换的总体结果的独特解释。

在第13段中,交换关系一词在以下句子中出现了两次:

我们已经看到,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

在这些句子中,交换关系和交换价值是同义词,它们都是商品之间的等同关系,从中推导出了商品价值这一“共同因素”的必然性。并没有暗示这些句子中的交换关系是市场上商品与货币之间实际交换行为的总体结果。海因里希在他的书中没有引用第13段的任何内容,他对第13段的简短评论(第68页的一半)根本没有提到交换关系。同样,海因里希对其关键概念交换关系解释的沉默,使得读者很难理解和评估其独特的交换关系解释的含义和重要性。

根据海因里希的解释,作为两种商品与货币之间两次实际交换行为最终结果的两种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被认为是产品成为商品、商品开始拥有价值以及确定价值量的关键过程。然而,马克思在第一章第一节推导商品价值时(或在任何其他地方)从未说过类似的话。

因此,海因里希的解释不是一个合理的解释。马克思拥哲学博士学位,对逻辑学(如黑格尔逻辑)有特别的兴趣,并且总是非常关注逻辑方法问题,他不可能不提及他理论中如此关键的预设。再一次,在第一节中预设商品与货币之间的实际交换行为将与马克思从抽象到具体的表述逻辑方法相矛盾。

总之,我希望本刊读者能对这些理论问题感兴趣,并考虑阅读我的书。我认为,在第一章中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建立一个坚实连贯的基础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他在第一卷其余部分中提出的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和生产中劳动剥削理论的基础,也是他在第三卷中提出的剩余价值分配理论的基础。如你所见,我的书是对第一章的紧密文本分析,我建议阅读我这本书的最好方法是将海因里希的书和《资本论》第一卷放在手边。我希望通过比较这三份文本,能对马克思第一章的价值理论产生新的见解。我非常感谢读者可能提出的任何意见。请将您的意见发送给我。我也欢迎与米歇尔进行进一步对话,以进一步澄清我们在解释马克思价值理论这一基础章节上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