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晚会,短暂的舆论狂欢与长期的监管失守
3.15是形式主义和被动执法的典型
2025年的央视“3·15”晚会以“共铸诚信 提振消费”为主题,揭露了多个行业的消费陷阱和违法行为,从翻新卫生用品到家电维修欺诈,再到食品与金融领域的乱象,触目惊心。然而,这些问题的曝光背后,更折射出市场监督机构的长期失职与“尸位素餐”的官僚作风。
一、监管滞后:违法企业的“保护伞”
晚会曝光的典型案例中,梁山希希纸制品有限公司以工业垃圾翻新卫生用品,非法牟取暴利,但地方监管部门却未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其违法行为,直至媒体介入才联合公安“赶往现场”。
类似地,商丘多家一次性内裤生产企业长期徒手制作、不灭菌,甚至使用有毒去污剂掩盖问题,而这些企业竟能通过代工知名品牌“合法”流入市场。此类违法行为长期存在,恰恰暴露了市场监督机构的日常监管流于形式,甚至可能与企业形成利益勾连。
二、执法软弱:违法成本低廉的“纵容者”
在啄木鸟家庭维修平台案例中,平台通过虚假检测、夸大故障等手段欺诈消费者,投诉量超6000条,但监管部门仅以“调解”为主,未对平台采取实质性处罚。这种“以调代罚”的执法方式,让违法企业肆无忌惮。晚会曝光的“保水虾仁”行业更是典型——企业通过超量添加保水剂和包冰衣增重,明知违法却直言“沿海人自己不吃”,而监管部门对此类食品安全隐患长期视而不见。
三、机制失效:消费者维权的“空中楼阁”
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2024年售后服务问题投诉量连续两年居首,智能客服“答非所问”、人工客服难联系等问题增长56.3x。消费者维权成功率不足20%,多数投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73。这种低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本质上是将监管责任转嫁给消费者,迫使普通人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孤军奋战。
四、法律空转:口号与行动的“割裂”
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明文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但现实中,监管部门往往以“调解”“整改”代替法律制裁。例如,晚会曝光的翻新卫生用品案中,涉事企业仅面临“检查修复”的轻罚,而未触及刑事追责。法律条文沦为纸面文章,暴露出监管机构对违法行为的纵容和对法治精神的践踏。
五、批判与反思:监管机构何以成为“摆设”?
“尸位素餐”的本质是权力的异化。市场监督机构本应是消费者权益的“守护者”,却在日常监管中“装聋作哑”,在执法中“高举轻放”,在维权中“推诿塞责”。这种不作为的背后,既有基层执法人员敷衍塞责的惰性,也有地方保护主义对违法企业的纵容,更有监管体系顶层设计的系统性漏洞。
若想真正“共铸诚信”,监管部门必须摒弃形式主义,强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结合的机制,提高违法成本,落实“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同时完善消费者举证支持体系。否则,每年的“3·15”晚会不过是一场短暂的舆论狂欢,而消费者的权益仍将在监管缺位中持续受损。(——问小白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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