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X
OK欧意app

主流交易所一应俱全,立即下载进入加密世界

立即下载认证享受新用户福利

公积金账户余额为0,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中明确规定,需要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且账户内应有足够的余额。如果账户没有余额,通常意味着借款人没有足够的资金储备来应对可能的还款风险,因此很难获得贷款批准‌。

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和条件

不同城市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和条件会有一些差异,以长沙为例,在长沙,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以下要求和条件:

1、缴存要求

一般情况下,在长沙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异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经长沙市认定为A、B、C、D类高层次人才的,申请贷款不受连续缴存12个月的限制,只需已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至少1个月。

2、购房要求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相关房产证及购房合同。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20%。

异地缴存职工仅支持新建商品房的异地贷款申请,不支持二手房贷款申请。

3、其他要求

借款人需要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如工资单、个人纳税证明等,以证明其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同时需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至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的时限,即男性职工、干部可计算至65周岁,女性职工、干部统一计算至60周岁(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和县处级以上干部可计算至65周岁),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缴存协议约定的缴存时限,同时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至退休年龄的时限,即男性计算至60周岁,女性计算至5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