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甲子的轮回
历朝历代,总有一些以“法律”之名所犯下的滔天罪恶。有的,或许会被后人清算,那些以“法律”之名作恶的人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有的,或许永远披着神圣的光环,真相永远被湮灭在历史的尘埃中。
晚上刷朋友圈刷到一条消息【呼和浩特发布育儿补贴细则:生育三孩发10万!】
看到这条信息,不由得想到前几天有朋友给我发来的几张图片和附带的“1990年7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生育必须在国家的指导下按计划进行。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
当年施行的这个条例 “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那对于当时已经怀孕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怎么办呢?不能让计划外的孩子来到人世间,这是当时搞计划生育的干部们的共识。哪怕已经临近预产期,只要孩子还没生出来,一旦被发现,就要去“引产”。而“引产”所要的,一定是一个“胎死腹中”的结果。
可想而知,有多少计划外怀孕的胎儿被依法“扼杀”在母亲腹中。此处略去300字!
讲两个当年我亲身经历的、发生在我邻居身上的遭遇吧。92年的某一天,在王洛乡某乡领导的带领下,乡里组织“计生小分队”到我们巫周村行动。其时,我邻居全家人都已经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只剩下一座空房子,没有任何值钱的财产可供执行。小分队人员直接上到我邻居的房顶,将房子扒了个大窟窿,没上房的人则在下边卸房门,房门最后全被卸走了。
还有一次,计生小分队到我们村收缴罚款,我另外一个邻居当时有人在家,但是也没有钱交罚款。小分队人员在我邻居家搜寻之后,发现这位邻居房子的楼上堆着大量的麦子。于是,带队领导一声令下,将这些麦子全部装袋运走。现在我还记得他们到处找麻袋,足足搬了一上午,装了满满一拖拉机,拉到乡粮店给卖了。
类似这样的行动,当年在我们村发生的次数就不在少数,整个社会面就不用说了。
以下数据来自官方公开报道
1949-2024中国人口出生数据
1949年:1275万
1950年:1419万
1951年:1349万
1952年:1622万
1953年:1637万
1954年:2232万
1955年:1965万
1956年:1961万
1957年:2138万
1958年:1889万
1959年:1635万 (三年大灾)
1960年:1402万 (三年大灾)
1961年:949万 (三年大灾)
1962年:2451万
1963年:2934万
1964年:2721万
1965年:2679万
1966年:2554万
1967年:2543万
1968年:2731万
1969年:2690万
1970年:2710万
1971年:2551万
1972年:2550万
1973年:2447万
1974年:2226万
1975年:2102万
1976年:1849万
1977年:1783万
1978年:1733万
1979年:1715万
1980年:1776万
1981年:2064万
1982年:2230万
1983年:2052万
1984年:2050万
1985年:2196万
1986年:2374万
1987年:2508万
1988年:2445万
1989年:2396万
1990年:2374万
1991年:2250万
1992年:2113万
1993年:2120万
1994年:2098万
1995年:2052万
1996年:2057万
1997年:2028万
1998年:1934万
1999年:1827万
2000年:1765万
2001年:1696万
2002年:1641万
2003年:1594万
2004年:1588万
2005年:1612万
2006年:1581万
2007年:1591万
2008年:1604万
2009年:1587万
2010年:1588万
2011年:1600万
2012年:1635万
2013年:1640万
2014年:1687万
2015年:1655万
2016年:1786万
2017年:1723万
2018年:1523万
2019年:1465万
2020年:1202万
2021年:1062万
2022年:956万
2023年:902万
2024年:954万
2025年3月13号于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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