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正确步骤
1、贷款预约:首先,职工需要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子业务渠道进行实名预约。无论是本地还是异地缴存的职工,这一步都是必不可少的。预约成功后,会获得一个预约号和可受理期限。
2、提交申请与资料审核:在预约成功后,携带所有必要的申请资料(如身份证明、首付款发票、购房合同、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前往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协助填写《贷款申请表》。
3、签订合同与资金划拨:贷款银行在2个工作日内对贷款进行审核,并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借款合同》。同时,银行还会协助借款人和其配偶签署相关授权书及文件。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对贷款申请信息和资料进行审批,如果贷款获得批准,贷款银行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并将贷款资金划拨到指定的账户。
天津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1、贷款条件:申请人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且在申请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此外,申请人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
2、限制条件:如果申请人当前存在未还本息或担保人代还记录,近两年内有贷款展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或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被起诉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贷款申请。
这些政策和条件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申请前详细咨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银行。
天津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可以提取余额吗
根据所给材料,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但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情况。因此,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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