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具体来说,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照房产的原值减去一定比例后的余值来计算应纳税额。具体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会计核算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房产原值应包括地价、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以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或配套设施。

扣除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10%到30%的幅度内自行确定。

年税率: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照房产的租金收入来计算应纳税额。具体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一般为12%。但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税率有所优惠,一般为4%。

3、特殊情况

投资联营房产:如果投资者参与利润分红、共担风险,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如果收取固定收入,按租金收入从租计征。

租赁房产:承租人自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从价计税。

4、免税情况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目前免征房产税。

某些地区对居民家庭的首套住房或一定面积内的住房可能有免税政策,具体需参考当地规定。

房产税的计算和征收方式因房产的使用性质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