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道德经》第六十章“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话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王朝中,很多帝王将相都引用过这句话,大概都在阐述一种治国理政的态度,即身处高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谨言慎行,小心翼翼,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如果换做排比句式,以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如临深渊的警觉意识、如负泰山的责任意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小我之劳,筑大国之梦。何等的气势磅礴,何等的感人肺腑!若然处险处危,如患大难。其实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它理解为一种态度,一种政治态度,一种鲜明的客观的公正的真实的执政为民的政治态度。如果言尽于此、便心满意足,就辜负了老子的教导。

  《道德经》第五十九章、第六十章应该连贯起来一起解读,以此作为基础,接续解读第六十一章,方才是系统的呈现。

  汉朝的河上公将第五十九章标注为“守道”,将第六十章标注为“居位”,言外之意是就有德者居之。“治民事天,莫若啬。”河上公注解为:“治人,谓人君治理人民。事天,事,用也,当用天道,顺四时。啬,爱惜也,治国者当爱惜民财,不为奢泰。治身者当爱惜精气,不为放逸。”对于“夫惟啬,是谓早复。”河上公解释为:“早,先也;复,得也。夫独爱惜民财,爱惜精气,则能先得天道也。”对于“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话,河上公注解为:“治国烦则下乱,治身烦则精散。”而“烦”则不单体现出统治者个体人性的贪婪、欲望的杂乱,更体现出拥有生杀大权的自我约束能力缺失、专横跋扈泛滥,由此反向追溯“守道”章“治民事天”句,不守天道,骄奢淫逸,恣肆暴虐,岂可有国?

  唐朝的陆希声在《道德真经注》对“治民事天,莫若啬。”注解为:“夫治民事天之要莫如於啬。啬也者,俭约之至也。啬於事则素约,於理则质。”这里的“俭约”,与《周易》中的“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简矣。”的“简易”有大体相同的意思,即简约但有规律可循。“素”是少量、少数的意思,“质”是真诚、淳朴的意思。“质以事天,则天降休佑,所谓诚则能着也。素以治民,则民跻富寿,所谓俭则能广也。”如此以来,便可以教化臣民、收拾民心,清净素朴、国泰民安。陆希声也因此给予了光明的前瞻研判“重积常德,则可以有为,故无所不克。无所不克,则可以无为,故莫知终极。莫知终极,则殁身不殆,故可以有国者也。”在解释“治大国,若烹小鲜。”时,陆希声继承了河上公的精髓并有所延展“夫治万乘之国若烹肤寸之鲜,虽调其水火,要在不挠之。挠之则鱼伤,鱼伤则糜斓于鼎矣。以道莅天下亦若是已,虽和其政教,要在不扰之。扰之则民伤,民伤则溃乱於国矣。”这是一种委婉的劝诫,其目的是通过统治者自身的修为,反馈与国与民,反归于圣于贤。

  宋朝的苏辙用类似倒推的方法进行阐述,“世患无以服人”这里的“无”指的是道德、功用、能力、方法、举措,所以他将“治民事天,莫若啬。”解读为“夫啬者,有而不用者也。”继而在这个基础上对“夫惟啬,是谓早复。”做出解释:“苟诚有而能啬,虽未尝与物较,而物知其非不能也,则其服之早矣。”这就是政治震慑功能,彼未动而屈服,也有“以德服人”的成分在内。可爱的苏辙提醒臣民世人“物既已服,敛藏其用,至于没身而终不试,则德重积矣。”统治阶级藏其用而无为,实则是名声道德法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而无不为、无不克服、无不得偿所愿。他对“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解释兼备了河上公与陆希声的情怀“烹小鲜者,不可挠;治大国者,不可烦。烦则人劳,挠则鱼烂。”这种类比给人的印象是非常清晰、非常深刻的。

  《道德经》是中国本土道家思想的开山之作,后世也有将其称为“王者之书”,意为治国理政的哲学体系,而且偏向于唯心主义的范畴,很多以儒释道或者用后世的眼光臆猜前贤思想的攻讦心理与言论屡见不鲜。那么作为传统道家思想传承的著名代表人物,唐朝的吕岩(即吕洞宾)的认识会是怎样的呢?吕岩的《道德经释义》对“治民事天,莫若啬。”解读为:“治人者,治己之神。”单这一句,可谓得《道德经》之真意也!“己”毫无疑问指统治阶级自身。“神”可以理解为思想,纯洁朴素的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自律化人的情操,自我批评的坦诚。“治人者,治己之神,纯一不杂,念念归真,绝妄远思,清其内而心死,净其衷而意亡……此乃治人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旺盛持久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所谓生生不已耳。在《续刻道德经解》中,吕岩对“治大国,若烹小鲜。”章,做出这样的解释:“治国者,和民而已,故譬之烹鲜。小鲜,极言其易也。”请注意,“和民”的“和”字,一定蕴含着丰富的现实主义思想和考量。在《道德经释义》有解“和大怨”的,“和者,偏爱也,偏亲也,不偏著中,则无余怨矣。”在这里“和”是偏私、偏信、偏听与偏亲。

  吕岩说:“天道无私,普遍而无亲。”这种思想境界是等而上之的,而不是不及或者落后的保守的颓废的,他讲究的是平等、是公平、是无差别的一视同仁,更是“道法自然”的一种展示!“和民”即顺应、顺合民心民意,绝不是顺应、适应统治阶级及其群体的需求,绝不是满足、维护极少部分人的利益,更不是置天下的愿望、需求于不顾,去优亲厚友,亲近自己的拥趸者、亲近自己的跟班,一厢情愿的厚待“朋友”或者说厚待它们的狐朋狗友,从而结党营私、植党营私,化公为私、党同伐异,以至于天怒人怨、怨声载道、民怨沸腾。陆希声注解为:“夫上下相亲,民则无怨。民之不亲,大怨作矣。虽能和之,其伤不复,既有余怨,安足以为善哉?”需要自省的是“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有了明确的出发点,有了强健的措施,才能使“治大国,若烹小鲜。”变成一种现实,变得更加丰富,变得更加亲民。吕岩认为:“无道之国,德薄而珍重,鬼或能神,以侵害于人。圣人以道莅天下,阴阳和而万民育,各不相害。故幽明交格,德甚神也。”这种天壤之别,在中国封建历史中屡见不鲜,长期存在,其变化规律多以“一世”为准,并且将不断地得到见证。

  《周易·系辞下》中讲到“履,德之基也”,修德的第一步

  

要在践履即实际行为上下功夫;“履以和行”追求进步的思想和规则要以“和”来指导后续的行动,“和”即恰当适中,即吕岩所说的“不偏著中”,用现代的语言来表述就是无过无不及,上天自有公道,也就是儒家所说的“中庸”。显然吕岩是将治身与治国相关联了,将个人的私德与治国的公德等同起来,相辅相成、相互印证、相得益彰。所以我们也可以从反向得到一个结论:民生民意、民声民望一落千丈、一败涂地的统治者,其私德品德、道德、道行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屑一笑。

 

  《尚书·虞书·大云谟》有云:“罔违道以干百姓之誉,罔咈百姓以从(纵)己之欲”深意何在?的然如《孟子·尽心章句下》所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但是只言小心谨慎是肤浅的、片面的,是不负责任的,更是一种伪装与欺骗!

  故,治大国,当自“和民”始。老子的《道德经》第六十章“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话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王朝中,很多帝王将相都引用过这句话,大概都在阐述一种治国理政的态度,即身处高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谨言慎行,小心翼翼,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如果换做排比句式,以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如临深渊的警觉意识、如负泰山的责任意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小我之劳,筑大国之梦。何等的气势磅礴,何等的感人肺腑!若然处险处危,如患大难。其实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它理解为一种态度,一种政治态度,一种鲜明的客观的公正的真实的执政为民的政治态度。如果言尽于此、便心满意足,就辜负了老子的教导。

  《道德经》第五十九章、第六十章应该连贯起来一起解读,以此作为基础,接续解读第六十一章,方才是系统的呈现。

  汉朝的河上公将第五十九章标注为“守道”,将第六十章标注为“居位”,言外之意是就有德者居之。“治民事天,莫若啬。”河上公注解为:“治人,谓人君治理人民。事天,事,用也,当用天道,顺四时。啬,爱惜也,治国者当爱惜民财,不为奢泰。治身者当爱惜精气,不为放逸。”对于“夫惟啬,是谓早复。”河上公解释为:“早,先也;复,得也。夫独爱惜民财,爱惜精气,则能先得天道也。”对于“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话,河上公注解为:“治国烦则下乱,治身烦则精散。”而“烦”则不单体现出统治者个体人性的贪婪、欲望的杂乱,更体现出拥有生杀大权的自我约束能力缺失、专横跋扈泛滥,由此反向追溯“守道”章“治民事天”句,不守天道,骄奢淫逸,恣肆暴虐,岂可有国?

  唐朝的陆希声在《道德真经注》对“治民事天,莫若啬。”注解为:“夫治民事天之要莫如於啬。啬也者,俭约之至也。啬於事则素约,於理则质。”这里的“俭约”,与《周易》中的“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简矣。”的“简易”有大体相同的意思,即简约但有规律可循。“素”是少量、少数的意思,“质”是真诚、淳朴的意思。“质以事天,则天降休佑,所谓诚则能着也。素以治民,则民跻富寿,所谓俭则能广也。”如此以来,便可以教化臣民、收拾民心,清净素朴、国泰民安。陆希声也因此给予了光明的前瞻研判“重积常德,则可以有为,故无所不克。无所不克,则可以无为,故莫知终极。莫知终极,则殁身不殆,故可以有国者也。”在解释“治大国,若烹小鲜。”时,陆希声继承了河上公的精髓并有所延展“夫治万乘之国若烹肤寸之鲜,虽调其水火,要在不挠之。挠之则鱼伤,鱼伤则糜斓于鼎矣。以道莅天下亦若是已,虽和其政教,要在不扰之。扰之则民伤,民伤则溃乱於国矣。”这是一种委婉的劝诫,其目的是通过统治者自身的修为,反馈与国与民,反归于圣于贤。

  宋朝的苏辙用类似倒推的方法进行阐述,“世患无以服人”这里的“无”指的是道德、功用、能力、方法、举措,所以他将“治民事天,莫若啬。”解读为“夫啬者,有而不用者也。”继而在这个基础上对“夫惟啬,是谓早复。”做出解释:“苟诚有而能啬,虽未尝与物较,而物知其非不能也,则其服之早矣。”这就是政治震慑功能,彼未动而屈服,也有“以德服人”的成分在内。可爱的苏辙提醒臣民世人“物既已服,敛藏其用,至于没身而终不试,则德重积矣。”统治阶级藏其用而无为,实则是名声道德法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而无不为、无不克服、无不得偿所愿。他对“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解释兼备了河上公与陆希声的情怀“烹小鲜者,不可挠;治大国者,不可烦。烦则人劳,挠则鱼烂。”这种类比给人的印象是非常清晰、非常深刻的。

  《道德经》是中国本土道家思想的开山之作,后世也有将其称为“王者之书”,意为治国理政的哲学体系,而且偏向于唯心主义的范畴,很多以儒释道或者用后世的眼光臆猜前贤思想的攻讦心理与言论屡见不鲜。那么作为传统道家思想传承的著名代表人物,唐朝的吕岩(即吕洞宾)的认识会是怎样的呢?吕岩的《道德经释义》对“治民事天,莫若啬。”解读为:“治人者,治己之神。”单这一句,可谓得《道德经》之真意也!“己”毫无疑问指统治阶级自身。“神”可以理解为思想,纯洁朴素的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自律化人的情操,自我批评的坦诚。“治人者,治己之神,纯一不杂,念念归真,绝妄远思,清其内而心死,净其衷而意亡……此乃治人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旺盛持久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所谓生生不已耳。在《续刻道德经解》中,吕岩对“治大国,若烹小鲜。”章,做出这样的解释:“治国者,和民而已,故譬之烹鲜。小鲜,极言其易也。”请注意,“和民”的“和”字,一定蕴含着丰富的现实主义思想和考量。在《道德经释义》有解“和大怨”的,“和者,偏爱也,偏亲也,不偏著中,则无余怨矣。”在这里“和”是偏私、偏信、偏听与偏亲。

  吕岩说:“天道无私,普遍而无亲。”这种思想境界是等而上之的,而不是不及或者落后的保守的颓废的,他讲究的是平等、是公平、是无差别的一视同仁,更是“道法自然”的一种展示!“和民”即顺应、顺合民心民意,绝不是顺应、适应统治阶级及其群体的需求,绝不是满足、维护极少部分人的利益,更不是置天下的愿望、需求于不顾,去优亲厚友,亲近自己的拥趸者、亲近自己的跟班,一厢情愿的厚待“朋友”或者说厚待它们的狐朋狗友,从而结党营私、植党营私,化公为私、党同伐异,以至于天怒人怨、怨声载道、民怨沸腾。陆希声注解为:“夫上下相亲,民则无怨。民之不亲,大怨作矣。虽能和之,其伤不复,既有余怨,安足以为善哉?”需要自省的是“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有了明确的出发点,有了强健的措施,才能使“治大国,若烹小鲜。”变成一种现实,变得更加丰富,变得更加亲民。吕岩认为:“无道之国,德薄而珍重,鬼或能神,以侵害于人。圣人以道莅天下,阴阳和而万民育,各不相害。故幽明交格,德甚神也。”这种天壤之别,在中国封建历史中屡见不鲜,长期存在,其变化规律多以“一世”为准,并且将不断地得到见证。

  《周易·系辞下》中讲到“履,德之基也”,修德的第一步

  

要在践履即实际行为上下功夫;“履以和行”追求进步的思想和规则要以“和”来指导后续的行动,“和”即恰当适中,即吕岩所说的“不偏著中”,用现代的语言来表述就是无过无不及,上天自有公道,也就是儒家所说的“中庸”。显然吕岩是将治身与治国相关联了,将个人的私德与治国的公德等同起来,相辅相成、相互印证、相得益彰。所以我们也可以从反向得到一个结论:民生民意、民声民望一落千丈、一败涂地的统治者,其私德品德、道德、道行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屑一笑。

 

  《尚书·虞书·大云谟》有云:“罔违道以干百姓之誉,罔咈百姓以从(纵)己之欲”深意何在?的然如《孟子·尽心章句下》所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但是只言小心谨慎是肤浅的、片面的,是不负责任的,更是一种伪装与欺骗!

  故,治大国,当自“和民”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