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如有异议,以本实施细则为准。家庭人均月收入200元左右。现将我家庭的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由于我年轻,还在上学,没有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父亲只能靠在建筑工地打小工维持生计。我有一个妹妹,今年3岁了。由于生活困难,她也不得不去幼儿园。当我听说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生活援助时,我非常高兴。我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看到了一线曙光,认为只有党和政府才能把我的家人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本人及家人承诺:上述情况属实,不存在隐瞒、重报或其他违法行为,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希望政府能够批准。居委会主任未入户核查、未进行集体审议、隐瞒报告的,予以开除。公示制度:初审合格者须在显着位置公示5日,无异议者报乡镇政府低保评审组。审核制度:乡镇政府低保审核组对社区居委会提交的低保申请进行审核后,由低保审核组集中审核,符合低保条件的报民政局供批准。审批制度:民政局对报送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进行集中审批,签署审批意见,录入计算机,报哈萨克斯坦某民政局民政局备案。二次公示制度:社区委员会公布第二批低保对象名单(7天)。无异议的,发给低保并领取低保。对有异议的,报民政局调查处理。建立三级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乡镇低保审核组、某民政局要建立健全低保对象档案,有电脑的必须录入电脑。

动态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乡镇低保审核小组要对低保户进行不定期审核,及时了解情况。民政局不定期对低保对象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进行复核、弄虚作假、瞒报情况的乡镇领导人员,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居委会主任予以撤职,并通报全国。必须通过银行按月发放到最低生活保障户。财政局、民政局、乡镇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拖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信访制度:社区居委会、乡镇政府、民政局要指定专人接待有关低保问题的信访,并对提出的问题及时答复。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在10日内给予答复。第四部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指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指南。申请城镇低保的条件。低保由户主发放,按户保障。城镇低保按月核定。申请低保的首要基本程序是个人申请。二是提交材料。相关材料不真实的,可以再次申请。第二次申请仍不真实的,将记入“诚信黑名单”,并备案至“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自第二次申请之日起一年内,该家庭丧失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资格。生活费将被取消。申请低保的家庭经初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须填写《审批表》并报送区民政部门。区级民政部门必须将乡镇(街道)申报的申请家庭财产性收入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财产性收入信息进行比对,检查申请家庭是否存在隐瞒财产性收入的情况。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申请低保家庭,区民政部门要进行100%入户审核。

由区级民政部门主办,在村(社区)召开公开评审会,确定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村(社区)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申请人名单和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申请人名单及其家庭信息公示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的显着位置,以供参考。七日。七是信息录入。八是资质审批。第五章 洛阳市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细则 洛阳市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细则(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公布) 2003年12月19日)第一条是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城镇低保)制度,切实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城市居民。根据国务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全省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三条 城镇低保工作实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业低保审核机构履行本细则规定的城镇低保工作的具体职责。本市城镇低保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实施;县(市)低保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执行。第五条 家庭人口的计算按照《省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第六条 城镇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按照申请人家庭最近6个月(含申请当月)的平均实际收入计算。计算公式为:当月人均收入=家庭前6个月实际收入总额÷家庭人口÷6个月。

第七条 家庭收入按照《全省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计算。第八条 下列款项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政府给予的奖励; (二)优抚对象享受的养老金、补贴、护理费、医疗费等; (三)因工(工作)负伤、死者及其直系亲属的护理费、抚恤金、生活补助费、丧葬费; (四)从业人员缴纳的单位缴纳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用; (五)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六)在校学生奖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 (七)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健康补贴; (八)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城镇低保待遇: (一)家庭无职工,但有其他收入来源,且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的本年度标准; (二)家庭存款达到全家庭成员保障金全额的三倍; (3)家庭有高价值收藏品或投资证券; (四)家庭成员拥有汽车、摩托车。推车、电脑、手机等日常生活非必需品; (五)家中安装电话且每月话费总额超过40元(不含月租)的; (六)私人住房(含产权商品住房、房改住房)面积超过上一年当地人均住房标准2倍且2年内对现有住房进行高标准装修的; (七)家中饲养名犬等宠物的; (八)安排子女自费出国留学或者就读学费高于公办学校的私立、民办学校; (九)按照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和补偿费,且不能证明已合法使用的; (十)采取变卖房屋、隐匿财产等措施规避法律行为,制造没有收入来源假象的; (十一)具有法定就业年龄(男18周岁至60周岁,女18周岁至55周岁,下同)工作能力,拒绝政府举办的就业机构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提供的就业机会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单位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的; (十二)不愿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者不愿接受审批机关调查核实的; (十三)外地来本市学习的学生; (十四)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远离城镇的军队、煤炭、矿山等企业,由民政部门、企业工会组织、劳动人事部门和职工代表共同组成企业低保审核机构,受县委托(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办理企业扶贫工作。职工家庭城镇低保的初审、调查和申请。证明收入和身份关系的有关材料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聘用人员的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填写。负责人签名; (二)下岗职工提供所在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生活费领取证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