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1、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当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无论是出售、赠与还是交换,都需要缴纳契税。
2、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房屋的买卖、赠与和交换行为也会导致契税的产生。
3、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当以土地或房屋权属作价投资或入股时,也需要缴纳契税。
4、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通过债务抵偿方式获得的土地或房屋权属也需要缴纳契税。
5、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通过获奖方式获得的土地或房屋权属同样需要缴纳契税。
6、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通过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获得的土地或房屋权属也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的免征或减征情况
虽然契税的征税对象广泛,但也有一些情况下可以免征或减征契税。例如:
1、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可以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2、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也可以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契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具体的税率和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通常需要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来计算应缴纳的契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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