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监管校外托管机构力度 让“托管”不“脱管”
2021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提出了“学校主动、社会参与、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普惠”20字基本要求,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近年来,校外托管机构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为家长提供了便利。但由于校外托管机构性质及其主管机关认定不明确,也随之产生了无证无照办学、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等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校外托管机构治理,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权益。
一、当前校外托管机构存在的乱象
一是证件不齐全,只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餐饮许可证。在国家实施“双减”政策后,校外托管机构已不允许开展学科培训和辅导,其主要提供饮食、住宿、接送等服务,属于市场营利性服务机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然而当前很多托管机构超范围从事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在没有获得食品餐饮许可证的情况下仍长期向托管学生提供餐饮,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2月23日,据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临高临城悦变学生托管中心(经营餐饮长达5年)、临高临城八矮学生托管点,共托管学生40余人,因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被罚款合计10万元。2023年9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两家托育机构无证从事餐饮服务,被罚款合计6万元。
二是安全不达标,消防安全投入少或者消防意识淡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校外托管机构属于商业化机构,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减少消防安全投入,经营者的消防安全意识极为淡薄。例如部分托管机构为节省经营成本,选择在居民区或老旧楼房作为托管场所,或者购买假冒伪劣的消费器材,甚至干脆不配备消防器材,为托管学生带来极大的安全漏洞和安全隐患。2024年6月,无锡市教育局公布7起校外培训典型案例,其中被曝光的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大消防隐患问题,例如安全疏散条件不足、消防栓无水、消防逃生通道堵塞、室内消防器材未点检等,均被当场要求停业整顿并整改。
三是监管不到位,未经审核批准开展非学科类培训。“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但一些校外托管机构在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的情况下打“擦边球”,打着托管的的幌子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培训费用。2023年12月底,广东江门一托管中心被举报涉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该托管机构经营者以托管名义有偿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蓬江区教育局当即责令其改正并退还全部所收费用。2024年1月29日,该托管机构进行了注销登记。
二、意见建议
一是明确监管职责。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如教育、市场监管、卫生防疫、安全消防等,需要明确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例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校外托管机构日常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教育部门负责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及时掌握学生校外托管情况和托管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卫健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消防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形成联合监管机制,共同推进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完善管理机制。各地方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外托管机构经营服务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查处非法、违规经营的校外托管机构,同时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市场、民政、教育等部门应及时将依法登记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及其登记信息,在部门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开,并探索建立校外托管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引导学生家长(监护人)选择合法合规的校外托管机构。校外托管机构在登记时弄虚作假,或违反食品安全、卫生健康、物业和消防等管理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资金监管也是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的重要一环。一方面需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体系,校外托管机构的预收费资金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通过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的方式进行风险管控,防止“乱收费”“卷钱跑路”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需加强资金流向监控,校外托管机构应建立透明的财务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交财务报表,以便于主管部门对其资金流动进行实时监控。对于违反资金监管规定的校外托管机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确保校外托管机构的资金监管到位。
(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街道办事处 曾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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