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让法律更有温度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农民顾某因自运柴油被罚3万元的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这一事件再次将“柔性执法”的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在法治社会中,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但法律的执行也应充满温度,体现人文关怀。
顾某为了收水稻,给自家的收割机准备燃料,开着小货车带着容器到加油站买了100多升的柴油,结果被交通运输部门认定为“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遭到扣车2个月,罚款3万元的处罚。这一处罚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从法律层面来看,顾某的行为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但法律条文是冰冷的,而执法者应该是有温度的。在执法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避免机械套用法条,做到法理情相统一。
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强调柔性执法,要求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避免“一刀切”式的执法方式。柔性执法并非法外开恩,而是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行。
在此次事件中,淮南交通执法部门本应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顾某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罚,而不是一味地追求罚款数额。这样既能维护法律的威严,又能体现人文关怀,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总之,柔性执法是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执法者应在执法过程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让法律更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绵竹市富新镇党建办公室 李小军)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