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原则:尊重他国人民主权,而非他国统治阶级。

国际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传统中一贯强调却从未真正兑现的命题。从第一国际、第二国际到第三国际,“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虽被反复书写,却在民族国家利益和战争面前屡屡破碎。第三国际更将国际主义异化为“保卫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工具,最终使其沦为大国地缘政治的动员手段。这种干预主义严重损害了国际主义的信誉。

因此,在思考社会主义未来时,国际主义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加题,而是必须正面回答的核心问题。如果我们在国内主张人民主权和全民所有制,这一原则就必须在国际层面同样得到坚持,否则便在逻辑上自我否定。

我的马克思主义国际主义观,核心原则只有一条:我们尊重的是他国人民主权,而非他国非真实代表人民主权的统治阶级。

一、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必要概念区分

社会主义是一国之内可以实现的制度形态。当一个国家在国内真正实现了人民主权,并且在经济基础层面确立了全民所有制、社会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主体地位时,它就达到了社会主义的制度水平。社会主义可以在一国率先确立其生产关系的统治地位,但它始终是不稳固的——它仍处于全球资本主义环境的包围之中,随时可能受到国际金融资本、产业链转移和霸权制裁的冲击。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与最终巩固,离不开国际环境的根本改变。

共产主义则是人类解放的终极状态,而非一国社会主义的简单延伸。它意味着每一个人——无论身处哪个国家——都摆脱阶级剥削、贫困、战争和意识形态枷锁,各民族、各国人民在主权平等与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实现自由联合。共产主义的本质,是国际性的人的解放,是各国人民主权相互尊重基础上的自由联合。只要世界上还存在被压迫的民族、被剥削的阶级或被剥夺主权的国家,共产主义就尚未实现。

社会主义是通往共产主义的必要阶段,而以尊重他国人民主权为核心的国际主义,则是社会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的必由之路。

二、国内政治基石:巴黎公社式的无产阶级专政

国际主义必须以国内真实的人民主权为前提。一个在国内尚未实现人民主权的国家,其对外宣称的“国际主义”只能是统治阶级的遮羞布。

我们所主张的无产阶级专政,不是官僚特权阶层对人民的统治,而是马克思所总结的 巴黎公社式专政。1871年,巴黎公社创造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个实践形态,其核心制度设计至今仍是防止国家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根本保障:

  • 所有公职人员由普选产生,随时可以撤换:公共权力来自人民的定期授权,人民保留在特定条件下撤回授权的权利。代表一旦背离人民意志,即刻丧失权力合法性。

  • 公职人员只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废除政治特权阶层的物质基础,使担任公职不再成为谋取私利的途径,从经济上保证权力的公共属性。

  • 废除常备军和官僚警察,代之以武装的人民:暴力机器回归人民手中,从根本上铲除国家机器脱离人民、压迫人民的可能。

这三项原则,是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提炼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精髓。它们的实质在于:在所有制已经发生根本变革、剥削阶级作为整体已被消除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用制度防止新的官僚特权阶层产生。无产阶级专政对广大劳动者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对妄图复辟剥削制度的少数残余势力实行专政。

此外,主权必须物质化。公共资金的全生命周期——收入、支出、流向、审计——都应公开透明、可独立校验,并为公民提供畅通的反馈与救济渠道。只有当独立工会、自由媒体、独立研究和社会组织成为日常现实时,人民主权才具有实质内容。

一个国家只有先在国内真正建立起巴黎公社式的无产阶级专政,才有资格在国际舞台上谈论国际主义。

三、经济基础:符合客观规律的三步走战略

经济建设必须从现实的生产力水平和历史条件出发,遵循客观历史发展规律,不能以主观意志拔苗助长,也不能在大资本面前畏缩不前。我们主张采取三个循序渐进的战略步骤:

第一步:争取劳工权益保障

这是当前最紧迫、最基础的斗争任务。包含:确立覆盖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与最高工时标准,保障工人自由组织独立工会、进行集体谈判和罢工的合法权利,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权益不仅是劳动者的生存底线,更是工人阶级从自在阶级走向自为阶级的组织基础。没有这一步,后续的民主参与和所有制变革便缺乏阶级力量的支撑。

第二步:推进经济民主化

在劳动者权益获得制度性保障的基础上,逐步将民主原则从政治领域延伸至经济领域。具体包括:在企业层面推进工人参与管理决策,建立由劳动者选举产生的工厂委员会或企业工会,对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劳动安全等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在行业和地区层面,由工会、消费者代表与公共机构协商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经济民主不仅是民主的深化,更是工人阶级学习管理社会、为最终掌握生产资料做好准备的历史学校。

第三步:实现真正的全民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不是“国家所有制”名义下的官僚垄断,而是生产资料真正回归全体人民的控制之下。其实现的前提是工人阶级已经通过前两步积累了管理经济的能力,并能有效监督权力的运行。真正的全民所有制意味着: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生产资料由人民代表机构依法管理,经济决策置于人民主权的程序约束之下,剩余价值不再被任何少数特权阶层垄断,而归全体人民共同享有。计划与市场的具体调节方式,则由各国人民根据自身历史条件和发展阶段自主探索。关键在于所有制的实质主体是否真正属于人民,而非冠以何种名称。

四、主权属于谁:尊重人民,而非统治者

尊重主权不等于尊重他国政权,这是必须澄清的根本问题。主权的主体是 人民,而非统治者。当一个政权以暴力镇压工人罢工、以秘密警察监控异议、以官僚特权取代劳动者参与时,它就不再代表人民行使主权,而只是凭借强力占据主权的位置。

因此,我所主张的国际主义明确区分两个对象:

  • 必须尊重的:他国人民自主决定自身命运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受外部武力、经济封锁或隐形干涉的胁迫,无论其选择何种制度、所有制形式和发展道路。

  • 不必尊重的:他国非真实代表人民主权的统治阶级。那些以“主权”名义镇压本国人民、出卖劳动者利益、以官僚垄断取代人民民主的统治集团,不享有任何不可剥夺的尊重。

这一区分的伦理底线是:判断权在他国人民自身,而非外部势力。 一个政权是否丧失人民主权代表的合法性,必须由该国人民的独立工会、媒体、社会组织和知识界的自觉表达来判定。外部的道义支持应以他国人民的真实声音为准绳,而非本国的地缘政治利益。

五、阶级分析:站在他国人民一边

当代世界是深度阶级分化的世界。全球价值链往往成为抽取南方剩余价值的机制,而许多国家的统治阶级正是这一体系在当地的代理人。马克思主义国际主义不能以国籍为唯一判断标准,而应以阶级立场为根本站位。

我们必须超越国界,站在他国劳动者和被压迫人民一边。尊重他国人民主权,绝不意味着与镇压本国工人的政权称兄道弟。在对外交往中,我们应当确保:

  • 公共财政不成为他国统治者的资金来源;

  • 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不沦为压榨当地劳动者的工具;

  • 人民代表机构倾听的是他国独立工会的声音,而非官方宣传。

我们永远站在他国人民和劳动者一边,而非他们的统治者一边。

同时,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国际主义实践中,不仅是规则的遵守者,更应是国际工人阶级觉悟的启发者和团结的组织者。当一国人民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严密渗透下,还未能识破压迫结构的本质时,国际主义者除了尊重其自主选择的权利,还承载着以科学理论进行思想启蒙的使命——声援该国进步的阶级力量,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工具,为各国无产阶级最终的自由联合创造思想条件。

六、实践路径:以制度保障

国际主义原则必须通过制度来落实,否则必然流于空谈。

1. 外交决策权归人民代表机构
对外宣战、结盟、签署重大经贸协定等,均需经人民代表机构公开辩论和表决。严禁绕开监督签订秘密条款或输送利益。

2. 对外援助以他国人民声音为前提
援助决策需参考受援国独立工会、农民协会、维权组织的声音。若当地工人无法组织独立工会、人民代表机构形同虚设,则不应提供无条件援助。援助资金必须公开透明,直接惠及普通民众。

3. 投资贸易嵌入劳工与环保保护条款
国有企业海外投资需建立由投资国与东道国劳工组织、社区代表共同参与的联合监督机制,对劳工权益、环境保护和土地利用进行公开审计。

4. 支持他国人民非暴力的民主权利斗争
通过公开道义声援、文化交流、舆论平台和专项资金,支持他国独立媒体、学术研究及劳工组织。不输出革命,不扶植代理人,只针对具体侵犯人民权利的行为发声。

5. 支持他国人民的合作社运动
合作社是劳动者在资本主义体系内部建立的自我解放的经济雏形,是工人阶级学习自治管理、积累集体所有权经验的活的学校。马克思主义国际主义应将支持他国合作社运动作为一项独立的实践任务:

  • 与受援国合作社建立直接的经济联系和技术交流,优先采购合作社产品,绕开跨国资本控制的中间商;

  • 提供非捆绑条件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当地劳动者建立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与信用合作社,且资金使用方案须由合作社全体成员公开讨论、自主决定;

  • 在国内法律和国际双边协议中,为跨国合作社联盟预留制度空间,反对以贸易协定限制合作社发展的条款;

  • 将合作社的发展状况——而非资本回报率——作为评估对外经济合作成效的核心指标之一。

支持合作社,就是支持他国劳动者以民主方式掌握经济权力,是在全球资本主义的裂缝中积累社会主义经济因素的战略性实践。它与推进经济民主化、争取劳工权益一起,构成三位一体的斗争格局。

七、人类命运共同体:从口号到制度实践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真正基石不是各国统治阶级的利益捆绑,而是各国人民的自由联合。在我的国际主义观中,它意味着:

  • 全球治理决策权应逐步向各国人民代表机构开放;

  • 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条件不应损害当地工会权利和公共服务,而应与受援国人民的民主诉求相一致;

  • 全球生态补偿机制需确保资金直接惠及受气候变化影响的普通民众,而非流入官僚口袋。

如果我们在国内追求巴黎公社式的无产阶级专政和真正的全民所有制,那么在国际层面就必须追求各国人民主权的平等与共同解放。唯有如此,国际主义才能从理论主张变为制度化的日常实践,共产主义——这一国际性的人的解放事业——才拥有现实的通道。

八、自觉、自为、自省:在斗争挫折中成长的阶级斗争观

任何关于社会变革的蓝图,如果不与辩证的阶级斗争观相结合,就会沦为空想。马克思主义不是一套保证胜利的操作手册,而是一种在历史的曲折中不断校准方向的实践智慧。因此,我们的国际主义必须以 自觉、自为、自省 的阶级斗争观为根基。

自觉——从“自在”到“自为”的觉醒

工人阶级并非天生就具备推翻旧世界的意识。在资本主义日常生活的浸染中,劳动者往往只能感受到个别的、局部的痛苦,却看不清这些痛苦背后共同的制度根源。这种状态即为“自在阶级”的状态。而当工人们认识到自身的苦难并非偶然,而是整个阶级被剥削的共同命运;认识到只有团结起来、以集体力量改造整个社会制度,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这一刻,他们便从“自在”走向了“自为”。自觉的过程,正是科学理论向工人阶级头脑中灌输、将分散的不满熔铸为统一的阶级意识的过程。马克思主义政党在这一过程中的任务,不是代替工人阶级去觉醒,而是为这种觉醒提供思想的武器和组织的平台。

自为——理论与实践的能动统一

自觉只是起点。认识到压迫结构的存在,不等于握有改造它的力量。自为意味着将觉醒的意识转化为有组织的实践:从一次罢工到建立工会,从社区互助到合作社经济,从街头抗议到制度变革——每一项斗争都在检验理论的真理性,也在锻造阶级的战斗力。自为的阶级斗争拒绝消极等靠的宿命论:等待“客观条件成熟”而不主动作为,本身就是对剥削秩序的默许。同时,自为也拒绝盲动冒险的唯意志论:脱离实际力量对比和群众基础的大干快上,只会给阶级事业带来不必要的挫折。自为的本质,是在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的辩证运动中,将每一次有限的斗争都转化为阶级力量积累和资本主义体系削弱的契机。

自省——在挫折中成长的历史智慧

阶级斗争从来不是一条直线上升的坦途。巴黎公社在七十二天后被淹没在血泊中;第二国际在战争炮声中土崩瓦解;二十世纪的多国社会主义实践既创造了辉煌成就,也留下了惨痛教训。失败、变质、倒退,始终与反抗压迫的斗争如影随形。自省的能力,正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一切僵化教条的标志。自省意味着:胜利时不骄纵,不被一时的成功遮蔽了尚未解决的深层矛盾;失败时不崩溃,不在挫败面前丧失历史进步的信念;变质时不自欺,当制度和队伍发生异化,能够正视现实、分析根源、勇于自我纠正。自省不是无休止的自我否定,而是将每一次失败的经验转化为下一次斗争的知识储备,让阶级力量的成长在螺旋式上升中获得韧性。

斗争、失败、再斗争、直至胜利——人民解放的历史逻辑

自觉,使阶级从分散走向团结;自为,使理论从书本走向实践;自省,使运动在挫折中免于崩溃,在教训中获得成长。三者环环相扣,构成阶级斗争的生命链条。国际主义将这种斗争观扩展到全人类的范围:没有哪一个国家的运动不会经历失败,没有哪一个民族的解放不需要走过曲折,但自觉、自为、自省的阶级实践,使每一次失败都成为人民解放事业的必要学费,而非毫无价值的牺牲。正如马克思所言,无产阶级革命“经常自己批判自己”,在一连串的失败中重新站起,直至打碎一切锁链的那一天。

这条道路没有捷径,没有可复制粘贴的万能模板,只有人民自己在实践中学习、在挫折中反省、在斗争中前进。国际主义者的全部任务,就是为这一历史进程提供思想上的支持和组织上的声援,使各条战线上孤立的斗争,汇聚为全人类自我解放的洪流。

附录:专政的对象与边界——为什么“少数”是理解专政性质的关键

本附录旨在澄清一个被反复混淆的核心问题: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究竟是谁?它与压迫人民的专政之间的本质区别究竟在哪里?

一、反动势力在人口中总是少数

任何严肃的阶级分析都指向同一个基本事实: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处于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及其依附阶层,在总人口中永远是少数。奴隶主相对于奴隶是少数,封建领主相对于农奴是少数,资本家相对于雇佣劳动者是少数。这不是偶然的统计现象,而是剥削关系的结构性必然——少数人占有生产资料,多数人从事劳动,这是阶级社会的根本特征。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被推翻的剥削阶级残余、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官僚特权阶层,同样只能是人口中的少数。如果某个群体已经膨胀到社会的大多数,那它就不再是“特权阶层”,而已经成为社会结构本身——此时问题便不再是“专政是否过度”,而是这个社会是否已经发生了性质上的蜕变。

这一结构性的少数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专政问题的基本前提。列宁在多篇文章中都指明了这一点:无产阶级专政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他在《国家与革命》中清楚地划分了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专政:一种是剥削者少数对被剥削者多数的专政,另一种是被剥削者多数对剥削者少数的专政。二者的区分不只是政治态度或暴力程度的不同,而是民主与专政的阶级主体在数量构成上根本相反。

二、以“专政反动势力”之名限制人民权利:一条通往反面的危险逻辑

正是因为反动势力总是少数,以“专政反动势力”为名限制全体人民的权利,在逻辑上包含着一条危险的转化通道。这种转化通常经过以下步骤实现:

第一步:定义权的自我扩张。 什么人算是“反动势力”?如果这个定义由掌权者垄断,且不受任何独立复审,那么定义的外延便会不断扩展。今天,“反动势力”指武装叛乱分子;明天,它可以指批评某项政策的知识分子;后天,它可以指罢工要求改善待遇的工人。每一次定义扩张,都在扩大专政的打击范围,缩小人民权利的安全区域。

第二步:程序空转与权利悬置。 当公职人员不再由普选产生并可随时撤换,当公共财政不再公开透明,当独立工会和自由媒体不复存在——“专政反动势力”的临时措施便会凝固为永久性的制度安排。人民名义上拥有主权,实际上丧失了监督权力的全部工具。权利不是被取消,而是在程序空转中被悬置架空。

第三步:镇压机器自我复制。 为了镇压“少数的反动势力”,需要建立庞大的情报、监控、隔离系统。但这些系统一旦建立,就需要持续寻找“敌人”来证明自身存在的必要,否则便面临裁撤。于是,镇压机器会本能地扩大专政对象的范围以维护自身的存续,“少数”在操作中被人为扩张,最终吞噬多数。

当这三步完成,专政的对象便不再是反动势力,而是人民本身。二十世纪多国社会主义实践中出现的悲剧性事件,其制度根源正在于此:以专政少数反动势力为名启动,以镇压人民为实收场。

三、防止转化的根本保障:巴黎公社原则与人民的制度性权力

防止这一转化的根本保障,就是本论第二部分所述的三项巴黎公社原则。必须再次强调:

  • 所有公职人员普选产生且随时可撤换——这确保了那个定义“谁是敌人”的权力属于人民,不属于脱离人民的机构;

  • 公职人员只领取工人工资——这切断了通过专政权力谋取经济特权的通道;

  • 武装力量由人民直接掌握——这铲除了专政机器反噬人民主体的暴力基础。

在此之外,还需建立更具体的制度边界:

(一)专政权力的“反向证明”制度。 任何被定性为“专政对象”的个人或群体,有权在独立仲裁机构前获得辩护,有权要求定性的机关提供可质证的材料证据,有权让这一决定接受人民代表机构的公开审议。若定性机关无法提供充分证据,专政权力的行使即失去合法性。

(二)专政权力的定期失效与续期审查。 任何紧急状态或专政措施不能永久有效。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由人民代表机构公开表决决定是否续期,过期自动失效。续期辩论须全程公开,不同意见须平等呈现。

(三)专政范围的刚性上限。 法律必须明确规定,专政手段的适用对象严格限定于以暴力推翻人民主权制度的行为和系统性复辟剥削制度的行为。思想言论——即使是错误的、反动的——不能成为专政对象。组织独立工会、自由媒体、合作社、非政府组织,不能成为专政对象。和平的公民抗议和民主权利行使,不能成为专政对象。

四、相信群众,启蒙群众:阶级意识的锻造与“纸老虎”的辩证法

防止专政异化的最终保障,不仅在于制度,更在于觉悟的人民。没有千百万群众的政治自觉和对复杂局面的判断能力,再精密的制度也可能在实践中落空。因此,马克思主义国际主义必须将培养群众的阶级意识、让群众掌握辩证法的基本武器,视为与制度建设同等重要的基础工程。

(一)坚定地相信群众的大多数

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有一个根本的立场:相信群众的大多数。这不是感性的民粹主义冲动,而是以阶级分析为基础的理性判断。在任何阶级社会中,受剥削、受压迫的劳动群众始终构成人口的大多数。他们的利益与社会进步的方向根本一致。群众中间可能会有暂时的动摇、被欺骗的情况,甚至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被反动宣传一时裹挟——但这些现象在历史的长河中终究只是暂时的逆流。觉悟的工人阶级以耐心的解释和持续的启蒙来对待这些现象,而不是以急躁、命令和镇压。

相信群众的大多数,意味着当群众的认识尚未到位、积极性尚未调动时,不武断地将责任推给群众的“落后”,而是首先反思自身的工作是否做到了位;意味着在每一次斗争的低潮期,依然对人民的判断力和历史的走向抱持根本的信任;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以少数“先进分子”的意志去压服多数群众,而是通过民主讨论和共同实践达成思想上的统一。

(二)让群众掌握辩证法和识破陷阱的能力

群众不仅需要信仰,更需要武器——思想的武器。当代资本主义发展出了一整套高度精巧的意识形态机制:它将剥削包装为“自由契约”,将资本垄断美化为“市场竞争”,将帝国主义的干涉打扮为“人道主义干预”,将阶级矛盾偷换为族群矛盾、宗教矛盾和文化矛盾。这套陷阱的厉害之处,在于它善于从真实的群众困扰中截取材料,然后通过精心设计的叙事将其引导到错误的目标上去。

因此,马克思主义者应当帮助群众掌握辩证法的基本工具:

  • 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当物价上涨时,不只看商人“黑心”,而要追问资本集中的程度和垄断定价的权力从何而来;

  • 学会区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当社会问题错综复杂时,能够辨认出哪一重矛盾是结构性的、根本性的;

  • 学会识别利益的归属:每一项政策、每一个口号,谁的权益因之扩大,谁的权益因之缩减?以此识破“全民利益”“国家福祉”之类抽象宣称背后真实的阶级内容。

这些能力不是天赋的,只能在斗争实践中、在持续的教育和讨论中逐步习得。工会的民主讨论会、社区的集体学习小组、面向劳动者的独立媒体与理论讲座,就是这些能力生长的土壤。当千百万普通劳动者都能熟练运用辩证法的基本方法去分析社会现象时,一切寄生于信息垄断和认知操控之上的压迫权力,便将丧失赖以生存的根基。

(三)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

毛泽东提出的“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著名论断,深刻揭示了反动势力的本质。反动派因其脱离人民,终究是虚弱的。它们在历史的长程中是注定要灭亡的力量。从表面上看,它们掌握着庞大的国家机器、巨额的资本、无处不在的媒体——仿佛是坚不可摧的铁壁铜墙;但从本质上看,它们没有人民,没有未来,不过是在历史的激流上方架起来的一层浮萍,水势一变便将覆没。这就是毛泽东所说的“纸老虎”:看起来可怕,实际上经不起人民力量的一击。

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轻敌。“纸老虎”的论断是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坚定胜利的信念,不被反动派的一时嚣张所吓倒;而在战术上则必须重视敌人——认真研究其统治的运作机制,找到其薄弱环节,以严谨的组织和周密的策略去瓦解它,而非以轻率的冒险去冲撞它。二者统一,才是成熟的革命辩证法。将反动派视为铁老虎而丧失斗争的勇气,是机会主义;将反动派视为一戳即破的空袋子而轻视斗争的艰巨性,是盲动主义。两种倾向都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

(四)启蒙不是请客吃饭——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化是严肃的阶级斗争

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这段话同样适用于启蒙。启蒙——亦即人民群众从“自在阶级”走向“自为阶级”的过程——同样不是请客吃饭。

启蒙不是温和的说教,不是在书斋里将真理包装成精美礼品然后赠予群众。启蒙是打破千百年来统治阶级在思想上设下的重重枷锁,是让被压迫者看清自己的处境、认清敌友、找到出路。这个过程必然伴随着激烈的思想交锋,伴随着与旧观念、旧习惯、旧偶像的决裂,伴随着群众内部的争论、分化与重新整合。反动的意识形态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它会以各种改头换面的形式——改良主义、机会主义、狭隘民族主义、阶级调和论——反复回潮。启蒙要取得胜利,就必须严肃地、系统地、持续不断地与这些观念作斗争。

同时,启蒙也不是少数“先知”对群众的单向灌输。正如《国际歌》所唱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群众是启蒙的主体,而非被动的接受者。马克思主义者的任务,不是把公式强加于群众,而是将科学的分析工具交到群众手中,让群众在自己的切身斗争中去验证理论的真理性,并在验证中将其转化为自己的思想。这正是本论第八节所论述的从“自在”到“自觉”再到“自为”的根本路径。

五、小结

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是社会中压倒多数的劳动者对被推翻的少数剥削者的专政。它以消灭阶级、最终消灭专政自身为目的。而凡是把专政的矛头指向人民大多数的权力,无论其口号多么革命,都已不再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无产阶级专政,而异化为人民主权的对立面——官僚特权集团对社会的统治。

防止这一异化,需要制度的保障——巴黎公社原则与专政边界;更需要人的保障——千百万掌握阶级意识和辩证方法的群众。二者互为表里,缺一不可。一个以制度约束权力却没有觉悟群众的体制,制度早晚会在被掏空后轰然倒塌;一支充满革命热情却没有辩证眼光的群众力量,则可能在复杂的斗争中迷失方向甚至被反动势力利用。

因此,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既要在制度上死死守住专政的边界,严防它从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异化为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压迫;又要在革命和建设的全过程中,坚定不移地培养群众的阶级意识,让群众掌握辩证法和识破陷阱的能力,坚定地相信群众的大多数,在任何艰难时刻都铭记——一切脱离人民的反动派终究只是无根浮萍的纸老虎。而所有的启蒙与斗争,从来不是文质彬彬的请客吃饭,正是人民群众从自在转化为自觉、从自觉走向自为这一历史运动中不可或缺、不可跨越的关键环节。

文末声明

关于废除常备军、情报机关及警察的说明

本论第二章援引马克思对巴黎公社的总结,将“废除常备军和官僚警察,代之以武装的人民”列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原则之一。需郑重声明:这一原则所描绘的是社会主义在高度发展、国际敌对势力已不再构成根本威胁条件下的理想状态,是防止国家机器脱离人民、反噬人民的终极制度保障,属于长远的奋斗目标。

在当前帝国主义霸权环伺、国际垄断资本以军事干涉、经济封锁和隐秘渗透持续威胁各国人民主权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环境中,这一原则并不具备即刻全面施行的客观条件。在外部威胁依旧严峻的时期,社会主义政权保持必要的国防力量、安全机关及公共治安体系,是捍卫人民主权、抵御外部颠覆、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的必要手段,具有历史阶段性的正当性。

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放弃对这一原则的理想追求。马克思主义者从不在现实的必要妥协面前丧失对终极目标的信念。长远而言,随着国际敌对势力的消退、阶级差别的最终消灭和全人类的自由联合,一切专门针对人民进行监视、控制和镇压的暴力机构终将失去其存在的社会基础,而为全体人民直接掌握的、服务于社会自我管理的公共职能所取代。这一天的到来,正是我们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奋斗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