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机构呼吁货币经纪公司削减服务费用,谈判结果待定
公募行业费率改革第二阶段正逐步实施。根据新规定,基金管理人委托货币经纪公司为基金提供经纪服务的,相关服务费用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而是由基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货币经纪公司合理降低费用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据财联社记者了解,基金公司正在与货币经纪公司就费率进行谈判,要求降低交易收费标准,并对包括银行在内的所有市场参与主体采用统一标准,而不是对基金公司采取较高标准的差异化收费。
最新进展显示,在双方未能达成新的经纪费率之前,对于有书面表态签约意向的基金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承诺不停止经纪服务,暂缓收取协商期间相关产品所产生的经纪服务费用。待费率协商一致后,将追溯自2024年7月1日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
据财联社记者了解,基金公司正在与货币经纪公司就费率进行谈判,要求降低交易收费标准,并对包括银行在内的所有市场参与主体采用统一标准,而不是对基金公司采取较高标准的差异化收费。
最新进展显示,在双方未能达成新的经纪费率之前,对于有书面表态签约意向的基金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承诺不停止经纪服务,暂缓收取协商期间相关产品所产生的经纪服务费用。待费率协商一致后,将追溯自2024年7月1日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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