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近日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旨在促进创业投资的高质量发展。6月2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临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的相关内容,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政策措施》包括五大要求和17项具体要求,涵盖了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加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和差异化监管、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等方面。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提升创业投资效率,增强创业投资的信心与积极性。
在会议上,李春临表示,《政策措施》被称为“创投十七条”,是继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部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政策措施》的出台对于完善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支持创业投资做大做强具有重要意义。
李春临指出,创业投资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这次国家出台《政策措施》旨在优化创业投资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创业投资活力,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各监管部门对《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推进具体举措、落实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尽解读。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德怡评价称,国务院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出台的《政策措施》涵盖募、投、管、退等全链条,说明国家层面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努力推动科创与资本市场强力配合,营造出更有利的市场环境。
为解决行业“缺长钱”和“无米下锅”的问题,《政策措施》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创业投资,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动员有条件的社会资本做“耐心资本”。此外,《政策措施》还提及重点拓宽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政策。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二司司长吴萌表示,中国证监会正在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允许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分配,这样既丰富了退出的渠道,也有利于缓解对市场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