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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前锋股份(600733)有什么最新消息?
  • 2、600733什么时间复牌
  • 3、000783和600733股票何时开盘
  • 4、比亚迪股票前景分析

前锋股份(600733)有什么最新消息?

该股近期没有什么最新的消息,最近的消息如下:

【2015-06-12】

S前锋: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订《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合理回报投资者,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三)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二、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股东的回报要求和意愿、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资本结构及融资能力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三、未来三年(2014-201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2014至2016年,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的前提下制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董事会未制定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项规定处理。

(三)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分配条件:

1、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可以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即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

2、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不进行现金分红,留存资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五)分配时间: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六)现金分配条件: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七)股票分红条件:除非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否则公司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

(八)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为满足股本扩张的需要或合理调整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九)对于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的企业(非上市公司),公司应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促使其及时进行利润分配且利润分配的金额应满足公司当年现金分红规划的需求:

1、对于公司下属全资企业,通过作出股东决定来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

2、对于公司控股企业,充分发挥公司对该企业的控制力,通过在该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等内设决策机构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等,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

3、对于公司参股企业,属新设企业的,应在制定新设企业章程时,明确该企业的分红水平;属续存企业的,应在每年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向公司决策机构提出分红建议。

公司应通过实施上述措施,确保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时进行现金分红,保证公司在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母公司报表有足额的未分配利润和现金流进行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监督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一)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二)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三)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五、规划执行过程中对中小股东意见的听取

(一)董事会在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可采取通过公开征集意见或召开论证会等方,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中小股东就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

(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鼓励中小股东行使质询权,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本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七、本规划的调整机制

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该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八、关于本规划的未尽事宜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600733什么时间复牌

【2017-12-30】S*ST前锋(600733)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 S*ST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7-062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2016年9月13日因策划重大事项开始连续停牌,并披露了《成都前

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件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0)。

2017年2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前锋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项的问询函》(上

证公函【2017】01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公告,

编号:临2017-005)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停牌期间公司开展的具体工作,目前相关

工作的进展情况。请财务顾问就参与情况发表意见。

回复:自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停牌至今,公司积极配合非流通

1

股股东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及资产重组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一)向非流通股股东及国资委积极汇报沟通

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及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事项”)

与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首创集团”)进行了积极沟通。针对本次重大事项,公司取

得了首创集团的大力支持,并与首创集团一起向北京市国资委进行了

汇报,详细论证本次重大事项的可行性,积极推进本次重大事项各项工作筹划与落实。

(二)积极整改及应对股东诉讼

停牌期间,公司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筛查清理,落实《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2016】1 号)相关决定,并进行积极整改。

公司积极应对股东诉讼,并将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3 日、2017 年 11 月 30 日和 2017 年 12月 19 日公告的《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

(三)无偿划转方案披露后,与非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控 股 股 东 国 有 股 权 无 偿 划 转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临2017-056),北京市国资委同意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

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

任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北汽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拟变更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

上述无偿划转方案披露后,公司开始与非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研究论证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重组相关事项,协调各方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

股改保荐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就参与情况发表专业意见见同日

公告。

二、请你公司审慎评估停牌期间所开展的具体工作,如筹划的重

大事项无实质性进展或存在重大障碍,你公司应当及时办理公司股票复牌;复牌前,公司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回复:

回复: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有实质性进展,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7日公告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6),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拟变更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变更

完成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继续推进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

作,并筹划由本公司收购北汽集团下属的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等相关资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9 日

000783和600733股票何时开盘

000783,于2006年12月6日停牌,将于2007年1月24日刊登股权分置

改革说明书摘要和相关文件,最晚于2007年2月2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

时期。

600733开始股改日:2006-12-11

-预案复牌日:2007-02-05

000783 S石炼化 Wind资讯就是投资者的万得资讯 2007-01-25

公司大事→【1:公司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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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5 S石炼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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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同意S 石炼化定向回购并注销中

国石化所持有的S 石炼化全部非流通股股份,占S 石炼化总股本的79.73%。

在本次回购完成后,中国石化将不再持有S 石炼化股份。

◇2007-01-24 S石炼化: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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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价安排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向中国石化出售全部资产,中国石化以承担

公司全部债务作为全部资产收购的对价(重大资产出售);同时公司以1元人民

币现金为对价回购中国石化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并注销(定向股份回购);以

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长江证券(吸收合并);被吸收方(长江证券)的全体股东

送股作为对价安排。具体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内容包括:

(一)重大资产出售――中国石化承债收购公司全部资产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基准日为2006年9月30日。根据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岳评报字[2006]B126号),截至2006年9月30日

,石炼化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304,186.93万元,评估价值为329,010.76万元。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KPMG-A(2006)AR No.0369

号),截至2006年9月30日,石炼化合并报表负债总额为360,983.19万元,少数

股东权益5,248.66万元,股东权益合计-69,170.65万元。

中国石化以承担公司全部债务的方式收购本公司的全部资产;自出售基准

日至交割基准日期间之出售资产的变动以及与出售资产相关的石炼化原有业务

正常经营所产生赢利或亏损均由中国石化享有或承担。

本公司现有员工也将随资产一并由中国石化承接;本公司现有业务也将由

中国石化承继。

(二)回购并注销中国石化所持公司全部股份

本次定向股份回购的基准日为2006年9月30日。在中国石化承债收购公司全

部资产的同时,公司以1元人民币现金回购并注销中国石化持有的本公司920,

444,333股非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73%。

(三)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长江证券

在回购并注销中国石化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时,本公司将以新增股份吸收合

并长江证券。

根据《吸收合并协议》,本公司为存续公司,长江证券注销。本次吸收合

并长江证券的要点如下:

1、吸收合并的对价及支付

石炼化流通股2006年12月6日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均价为7.15元/股,以此

作为本次吸收合并时石炼化的流通股价值。

根据国泰君安出具的《长江证券估值报告》,长江证券的整体价值为

108.65亿元-126.46亿元,经合并双方协商,本次吸收合并时长江证券整体作

价103.0172亿元。

据此,石炼化向长江证券全体股东支付1,440,800,000股,占合并后公司股

本的86.03%,由长江证券股东按照其各自的股权比例分享。吸收合并后公司总

股本增加到1,674,800,000股。

2、期间损益的处理

在交割日之前,长江证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所产生利润或收益以及亏损或

损失由合并后的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和承担。长江证券在满足交割条件(

交割基准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割日)全部资产和负债的交割手

续。

3、人员安排及其他

本公司将承接长江证券全部在册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将向有关部门申请更名为"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经纪;代理证券的还

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的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自营;证券(

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业务。",同时申请将注册地迁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四)向流通股股东送股

公司定向回购中国石化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后,中国石化不再是公司的股

东,不承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向流通股股东的送股对价及后续安排。

公司被吸收方(长江证券)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将共计2,808万股送给

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2股。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26,208万股

,占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5.65%。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长江证券原股东通过吸收合并所持本公司股份将变

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青岛海尔、湖北能源承诺: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长江证券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其他股东承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股份锁定等义务。

(二)股份垫付承诺

青岛海尔承诺:若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存在长江证券的部分股东

因未及时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等原因导致其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送股

对价,青岛海尔将先行垫付该部分送股对价。

被垫付对价的股东,应当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需与青岛海尔协商一致

,以偿还垫付股份对价等方式,解决垫付对价的偿还问题。

三、本次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7年

2月8日。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07年2月15日下午14:30-15:00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

2月13日-2月15日期间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2月13日-2月

15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2月13日9:30-2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股票已于2006年12月6日停牌,将于2007年1月24日刊登股权分置

改革说明书摘要和相关文件,最晚于2007年2月2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

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7年2月1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

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

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4、若改革方案未获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股东权益合计-69,170.65万元。

中国石化以承担公司全部债务的方式收购本公司的全部资产;自出售基准

日至交割基准日期间之出售资产的变动以及与出售资产相关的石炼化原有业务

正常经营所产生赢利或亏损均由中国石化享有或承担。

本公司现有员工也将随资产一并由中国石化承接;本公司现有业务也将由

中国石化承继。

(二)回购并注销中国石化所持公司全部股份

本次定向股份回购的基准日为2006年9月30日。在中国石化承债收购公司全

部资产的同时,公司以1元人民币现金回购并注销中国石化持有的本公司920,

444,333股非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73%。

(三)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长江证券

在回购并注销中国石化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时,本公司将以新增股份吸收合

并长江证券。

根据《吸收合并协议》,本公司为存续公司,长江证券注销。本次吸收合

并长江证券的要点如下:

1、吸收合并的对价及支付

石炼化流通股2006年12月6日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均价为7.15元/股,以此

作为本次吸收合并时石炼化的流通股价值。

根据国泰君安出具的《长江证券估值报告》,长江证券的整体价值为

108.65亿元-126.46亿元,经合并双方协商,本次吸收合并时长江证券整体作

价103.0172亿元。

据此,石炼化向长江证券全体股东

600733 S前锋 Wind资讯就是投资者的万得资讯 2007-01-29

公司大事→【1:公司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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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9 S前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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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5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了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其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计算,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非

流通股股东缩股及转增股份情况予以补充,补充内容详见2007年1月29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2007-01-29 S前锋:董事会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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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于

2007年2月9日召开的审议公司资产置换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事项的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权。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至2007年2月

6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

股东;征集时间自2007年2月7日至8日16:00前;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

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

权征集行动。

◇2007-01-25 S前锋: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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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3日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及五届

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首创集团)进行资

产置换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6.5亿元人民币,下称:首创证券)的议案。

上述两议案共同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需报请相关有权部门审核批

准。

三、通过《公司资产置换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重大资产重组报

告书(草案)》。

四、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资产置换、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非流通

股缩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组成:

1、资产置换

2007年1月23日,公司与首创集团签署《资产置换协议》,首创集团以其所

拥有的首创证券11.6337%的股权(相应的作价为2.35亿元)及现金6117.79万元置

换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在《资产置换协议》签署的同时,首创集团与四川新

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泰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首创集团

以所得的公司全部置出资产为对价收购新泰克所持有的公司8127万股股份,公

司置出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由新泰克承接。

2、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

根据对首创证券的估值分析,经合并双方协商,本次吸收合并时首创证券

整体作价20.20亿元,相应的估值市净率为2.78倍,按2006年预测净利润

12767.97万元对应的估值市盈率为15.82倍。

根据2007年1月23日公司与首创证券签署的《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协议》,资

产置换后公司以新增股份的方式向首创证券股东置换取得剩余88.3663%的首创

证券股权(相应的作价为17.85亿元),吸收合并首创证券,首创证券资产、负债

、业务、人员全部由公司承接,公司为存续公司,首创证券注销。本次新增股

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的价格为5.79元/股,公司向首创证券股东支付308290155

股,由首创证券股东按照资产置换后其各自的股权比例分享。

3、非流通股按1:0.6进行缩股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按1:0.6的比例实施缩股。缩股前公司

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持股12198.60万股,缩股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持股

7319.16万股。

4、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吸收合并及缩股完成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6.8股,合计转增股份310815593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首创集团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

上市交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除新泰克所持股份外不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或未明确表示同意缩股方案的小非股东所持股份,其缩股部分由首创集

团代为支付对价(代为缩股)。此外,首创集团承诺,前述小非股东可以2006年

9月30日评估后每股净资产作价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日3日前向

首创集团出售其持有的股份,首创集团将以此价格予以收购,被收购的股份仍

将履行缩股义务。

五、通过公司更名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注册地址迁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八号辰运大厦三层”

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九、通过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2月9日上午9:30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当日9:30-11:30、13:

00-15:00,审议第一、二项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733”;投票简称为“前锋投票”。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将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

四至八项议案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会议

召开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比亚迪股票前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不断提升,主要原因在于国家层面和各省市都制定了明确的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确立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有助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同时,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价格要比传统燃油车低的多,使得众多车主选择价格更为实惠的新能源汽车,也是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的原因之一。

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的前提下,我国传统汽车制造企业比亚迪在2020年的销量打败特斯拉,逐渐发展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的龙头企业。

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上市企业有:比亚迪(002594)、吉利控股(00175.HK)、上汽集团(600104)、广汽集团(601238)、北汽蓝谷(600733)、长安汽车(000625)等。

本文核心数据:比亚迪集团主要财务数据、销量、产量等

1、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龙头企业全方位对比

目前,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竞争者类型主要为国产传统车企和外资车企等,主要包括比亚迪、特斯拉中国、上汽乘用车、广汽埃安、长城汽车、蔚来汽车、理想汽车等。

2、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业务布局

比亚迪作为中国新能源汽车的龙头企业成立于1995年,1998年在欧洲创立了第一个海外子公司;2002年比亚迪于香港主板上市,2011年比亚迪再次在上交所A股上市;2020年比亚迪发布了自主研发的刀片电池,刀片电池的问世对我国本土新能源汽车续航能力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业务布局及运营

——新能源汽车布局现状:布局两大系列,三大车型产品

根据比亚迪官网显示,目前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产品布局主要包括两大系列和三大车型,其中王朝家族系列产品布局较多,包含了SUV、轿车和MPV三大车型,而e系列仅包含两款轿车车型,由此可见,王朝家族系列是目前比亚迪主打的新能源汽车板块。

从比亚迪各大系列产品布局来看,在主要乘用车领域均有布局,其中,王朝家族系列的汉和唐均主打轿车车型,唐、宋、元主打SUV车型,但宋包含两款MPV车型。e系列则主打轿车车型。

——企业运营现状:2020年新能源汽车全球销量前三甲,中国销量冠军

2020年,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在全球实现17.92万辆的销量,进入全球新能源汽车企业销量的前三甲。但在中国境内,2020年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以18.32万辆的销量打败了国际新能源汽车巨头特斯拉,排第第一位。

4、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业务营业收入波动变化

从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业务来看,2016-2020年,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业务的营业收入呈波动变化趋势。在2018年时,比亚迪的新能源汽车营业收入实现524.22亿元,占总集团营业收入的40.31%,随后因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退坡等原因导致比亚迪的新能源汽车业务营业收入持续下降。2020年,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业务的营业收入实现313.45亿元,占总集团营业收入的20.02%。

5、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

2021年比亚迪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战略规划主要集中在产能、储能、智能化和刀片电池四个方面,具体的比亚迪2021年新能源汽车战略规划如下:

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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