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金融服务局发布加密资产监管修订案常见问题解答

迪拜金融服务局公布了关于修订后加密资产监管框架的常见问题解答。该修订案自2026年1月起正式生效。

根据此次修订,受迪拜金融服务局监管的金融机构可自主决定使用何种加密资产,无需再像以往那样逐一向该局申请事前批准。

监管适用范围与条件

常见问题解答指出,"加密资产"特指用于支付或投资交易媒介的代币,不包括非同质化代币、实用型代币、证券型代币以及稳定币等投资型代币。

在稳定币使用方面,仅资产管理机构可将其作为支付工具。获得迪拜金融服务局许可的金融服务公司须在遵守加密资产制度并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方可提供加密资产相关产品,其中包括依据GEN规定第3A.2.1条开展的适用性评估。

加密资产适用性评估标准

迪拜金融服务局同时说明,对特定加密资产的适用性评估将基于以下标准:该资产的用途、治理结构及创始人背景;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状态及金融主管部门批准情况;全球市场规模、流动性及交易记录;相关技术水准与风险;以及该资产的使用是否会影响迪拜金融服务局管辖范围内法规的遵从性。

此次政策调整被视为一项促进措施,旨在让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内的机构投资者与金融机构能在更明确的监管框架下运用加密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