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默许存在”到“全面禁止”

以太坊挖矿在中国的合法性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伴随国家对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调整经历了显著变化,回顾时间线,可分为三个阶段:

早期探索阶段(2015-2017年):默许与灰色地带
以太坊2015年诞生后,凭借智能合约功能迅速成为全球第二大虚拟货币,彼时,中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尚未明确,部分地区(如内蒙古、四川、云南等能源丰富区)因电力成本低,吸引了大量矿场入驻,挖矿被视为“区块链产业的基础设施”,甚至被部分地方政府视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探索方向,处于事实上的“默许”状态,但缺乏明确法律支撑。

整顿规范阶段(2017-2021年):限制与风险提示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首次明确“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并叫代币发行融资(ICO),虽然该文件未直接禁止挖矿,但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挖矿的“合法性”开始出现松动,此后,内蒙古、四川等地以“能耗过高”“金融风险”为由,逐步清退部分矿场,但以太坊挖矿仍在部分地区“半公开”存在。

全面禁止阶段(2021年9月至今):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
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虚拟货币挖矿的非法性。《通知》指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助推投机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并要求“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这意味着以太坊挖矿在中国被彻底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参与。

现实执行:政策落地与矿场“清零”

《通知》发布后,中国各地迅速开展清退行动,以太坊挖矿进入“全面禁止”的执行阶段:

  • 矿场强制关停:内蒙古、四川、云南等曾是挖矿核心地区的矿场被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关停设备,切断电力供应,部分大型矿场因涉及高额投入曾尝试申诉,但最终均需服从政策。
  • 个人挖矿风险警示:政策不仅针对机构矿场,明确“个人挖矿同样属于非法活动”,监管部门通过案例警示,如2022年浙江警方通报一起“利用显卡进行以太坊挖矿”的案件,当事人因“非法经营”被行政处罚,强调“任何形式的挖矿行为均不受法律保护”。
  • 配套措施跟进:为杜绝“挖矿转移”,国家电网、互联网企业加强监管,对异常用电(如居民区大规模用电)、虚拟货币交易IP进行监测,切断挖矿的能源与网络支持。

为何全面禁止?政策背后的深层逻辑

中国禁止以太坊挖矿并非偶然,而是基于多重考量的综合决策:

能源消耗与“双碳”目标冲突
挖矿是高耗能行业,以太坊挖矿依赖显卡等算力设备,电力消耗巨大,据剑桥大学数据,2021年中国以太坊挖矿年耗电量一度占全球总量的70%以上,相当于数个中等省份的全年用电量,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这种“以高能耗换取虚拟货币”的模式显然不符合国家能源战略。

金融风险与资本无序扩张
以太坊作为虚拟货币,其价格波动剧烈,挖矿本质是通过“算力竞赛”获取虚拟货币,再通过交易所兑换为获利,这种模式易滋生投机炒作,甚至可能成为洗钱、非法资金转移的工具,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监管部门多次强调,虚拟货币交易“脱离实体经济,易引发金融风险”,需坚决遏制。

技术自主与产业政策导向
中国虽在区块链领域积极布局(如“区块链服务网络”BSN),但明确支持的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区块链技术”,而非虚拟货币挖矿,以太坊挖矿依赖进口芯片(如NVIDIA显卡),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与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方向不符,禁止挖矿,可将资源引导至区块链底层技术研发、产业应用等更有价值的领域。

挖矿禁令后的影响与行业转向

中国全面禁止以太坊挖矿后,全球挖矿格局发生显著变化:

  • 算力外流:中国曾占全球以太坊挖矿算力的70%以上,禁令后大量矿场迁移至哈萨克斯坦、伊朗、美国等地,导致这些地区算力激增,但也引发当地能源与监管问题。
  • 以太坊“合并”与挖矿终结:2022年9月,以太坊完成“合并”(The Merge),从“工作量证明”(PoW)转向“权益证明”(PoS),不再依赖挖矿产生新的区块,这意味着即便政策允许,以太坊挖矿也已失去存在基础,中国此前的禁令与全球技术趋势形成“双重叠加”。
  • 国内区块链产业转型:禁令倒逼国内从业者聚焦区块链技术应用,如数字人民币、供应链金融、政务服务等“合规赛道”,推动区块链从“虚拟货币炒作”向“实体经济赋能”转型。

以太坊挖矿在中国已无合法空间

综合政策演变、现实执行及深层逻辑分析,以太坊挖矿在中国已明确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自2021年9月《通知》发布起,任何形式的挖矿行为(包括个人挖矿、机构矿场)均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