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坊是电子传销吗?”这个问题在知乎等平台反复出现,伴随着加密货币市场的波动和监管政策的收紧,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开始质疑:曾经被视为“区块链黄金”的以太坊,是否隐藏着类似传销的欺骗性逻辑?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传销的本质特征、以太坊的实际运作模式,以及两者之间的核心差异入手,拆解这场争议背后的真相。

先搞清楚:什么是“电子传销”?

在讨论以太坊是否属于电子传销之前,必须明确“电子传销”的定义,根据中国《禁止传销条例》,传销的核心特征有三:“拉人头”式发展下线“入门费”(要求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团队计酬”(以发展下线的数量或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电子传销不过是传销的“网络升级版”——通过互联网、微信群、社交平台等渠道,以“虚拟货币”“区块链项目”“静态收益 动态收益”等话术包装,本质上仍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其典型套路包括:宣称“零风险高回报”,要求参与者拉人头返利,用“后排收益”“对碰奖”等激励结构制造“财富幻觉”,最终通过崩盘跑路收割资金。

以太坊的运作逻辑:与传销的“形似”与“神非”

有人将以太坊与传销类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两者都涉及“发展下线”和“收益传递”,但这种类比混淆了“技术生态建设”与“层级剥削”的本质区别。

“发展下线”?不,是生态节点扩张
传销的“拉人头”是金字塔结构的底层依赖,上线通过不断吸纳下线获利,且层级越多、底层越难回本,而以太坊的“发展”更多是生态节点的自然扩展:无论是开发者基于以太坊生态搭建DApp(去中心化应用)、用户使用ETH支付Gas费,还是矿工/验证者参与网络共识,这些行为本质上是对公共基础设施的使用和贡献,而非“拉人头”式的层级发展。
一个开发者在以太坊上发行NFT,这是在利用公链技术创造价值,而非通过“发展下线”获利;一个用户购买NFT,是直接为内容付费,与传销中“必须拉人头才能获得收益”的逻辑完全不同。

“入门费”?不,是价值获取的门槛
传销的“入门费”是加入组织的强制成本,且费用通常被上层瓜分,而以太坊的ETH,其价值源于技术共识与实际应用需求

  • 作为“数字石油”,ETH是以太坊网络的“燃料”,用户需要支付ETH来执行智能合约、转账、交互DApp,类似互联网时代的“网费”或“电费”;
  • 作为资产,ETH的价值由市场供需决定——其背后是庞大的开发者社区、企业应用(如DeFi、NFT、DAO)、以及机构投资者的认可,而非“靠后来者资金垫付前面人的收益”。
    传销中,“入门费”是资金流入的唯一来源,且承诺“保本高息”;而ETH的价格波动剧烈,既可能暴涨也可能归零,没有任何“保本”承诺,这与传销“稳赚不赔”的话术存在根本区别。

“团队计酬”?不,是技术贡献的回报
传销的“团队计酬”是按层级和发展人数分配收益,本质是“剥削底层养活顶层”,而以太坊的“收益”与技术贡献强绑定

  • 矿工/验证者通过算力维护网络安全,获得区块奖励,这是对“提供算力服务”的报酬,类似“劳动换取报酬”;
  • 开发者通过优化智能合约、提升网络效率(如以太坊2.0的PoS升级),推动生态发展,其价值体现在技术进步带来的长期收益,而非“拉人头”的短期返利。

知乎争议:为什么有人会把以太坊和传销混为一谈?

在知乎的相关问题下,支持“以太坊是传销”的观点,往往基于以下几个误解:

将“传销话术”等同于“项目本质”
部分以太坊的推广者确实会用“暴富神话”“财务自由”等夸张话术吸引小白,甚至有人打着“以太坊理财”的名义搞资金盘(如“ETH互助盘”“静态收益”),但这些是传销骗局冒用以太坊名义的“挂羊头卖狗肉”,而非以太坊本身的问题,正如有人用“区块链”名义搞传销,不代表区块链就是传销,关键看是否依赖“拉人头”“入门费”“团队计酬”的传销结构。

混淆“投资”与“传销”的风险逻辑
以太坊作为高风险资产,价格波动极大,确实存在“割韭菜”现象:早期投资者获利离场,后期高位接盘者亏损严重,这种“财富转移”的表象,与传销“后来者垫付前者收益”的机制有相似之处,但本质不同:

  • 以太坊的价格波动是市场行为,由技术迭代、政策监管、资本博弈等多重因素决定,并非“设计好的骗局”;
  • 传销则是系统性欺诈,其“收益”完全依赖新加入者的资金,一旦没有新资金流入,必然崩盘。

对“去中心化”的误解
有人认为“以太坊没有实体机构、不受监管,就是传销”,这是对“去中心化”的片面理解,去中心化意味着权力分散、无需中介,而非“无法无天”,以太坊有明确的白皮书、开源代码、社区治理机制(如EIP改进提案),其发展遵循技术规律,与传销“幕后操控、信息不透明”的特征完全相反。

监管与现实的分野:以太坊为何不被定义为传销?

从全球监管实践看,主流国家从未将以太坊定性为传销,原因很简单:它不符合传销的核心判定标准。

  • 中国监管态度: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禁止ICO(首次代币发行),但并未否定区块链技术本身,以太坊作为公链,其技术价值和应用场景被广泛认可,传销则被明确列为“非法活动”。
  • 国际共识:美国SEC(证券交易委员会)曾将某些ICO项目认定为“证券”(因其具有“投资合同”属性),但以太坊作为“商品”或“基础设施”,未被归入传销范畴,欧盟、日本等地区同样将以太坊视为合法的区块链项目,而非传销工具。

反观典型的电子传销(如PlusToken、沃克币),无一例外具备“拉人头”“入门费”“团队计酬”的传销特征,且最终通过崩盘跑路,与以太坊的长期技术演进逻辑截然不同。

普通人如何辨别“以太坊相关传销”与“以太坊本身”?

争议的核心往往不在于以太坊本身,而在于有人利用以太坊的名义搞传销,普通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快速辨别:

  1. 是否承诺“保本高息”:以太坊是高风险资产,任何“稳赚不赔”“月收益20%”的宣传都是骗局;
  2. 是否依赖“拉人头返利”:如果加入后需要不断拉人才能获得收益,且收益与下线数量挂钩,基本就是传销;
  3. 是否要求“缴纳高额费用”:传销常以“购买矿机”“ETH理财套餐”名义收取入门费,而以太坊本身只需按市价购买ETH,无需额外“资格费”。

警惕“传销马甲”,而非否定技术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