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和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欧洲航线(简称“欧线”)作为连接中国与欧洲市场的重要物流通道,其集运服务需求持续旺盛,欧线集运涉及多个环节和参与方,清晰了解其交易流程对于货主、集运公司以及相关合作伙伴都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解析欧线集运的核心交易流程,助您顺畅高效地完成货物运输。

交易前期准备与询盘

  1. 需求明确: 货主首先需要明确自身的运输需求,包括:
    • 货物信息: 品名、数量、重量(毛重/净重)、体积、件数、包装方式(纸箱、托盘等)、是否为危险品、冷链货物等。
    • 运输要求: 起运港(如上海、宁波、深圳等)、目的港(如汉堡、鹿特丹、安特卫普等)、运输方式(海运整箱FCL、海运拼箱LCL、空运等)、期望出货日期、最迟到达日期。
    • 特殊服务: 如仓储、加固、熏蒸、保险、目的港清关派送等。
  2. 选择集运公司/货代: 货主可以通过线上平台、行业推荐、同行口碑等方式筛选合适的欧线集运公司或货运代理,考察其资质、实力、航线资源、价格竞争力、服务质量和过往案例。
  3. 询盘 (Inquiry): 货主向选定的集运公司发送详细的询盘单,包含上述所有需求信息,询盘方式可以是邮件、在线表单或即时通讯工具。

报价与确认

  1. 报价 (Quotation): 集运公司收到询盘后,会根据以下因素进行报价:
    • 海运费: 根据当前欧线海运市场价格、船公司舱位情况。
    • 起运港杂费: 如报关费、港杂费、THC(码头操作费)、文件费、装箱费(如需)、拖车费(如需)等。
    • 目的港杂费: 如卸货费、THC、清关费、仓储费、派送费等(具体取决于服务条款)。
    • 其他费用: 如燃油附加费BAF、货币调整因子CAF、特殊操作费等。
    • 拼箱费还会按体积重量或实际重量计费。
  2. 报价确认: 集运公司向货主提供形式发票 (Proforma Invoice, PI) 或报价单,列明各项费用、付款方式、船期信息、运输条款(如FOB, CIF, DDP等)等,货主对报价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及时与集运公司沟通确认。

订舱与委托

  1. 签订合同/委托书: 货主确认报价后,与集运公司签订正式的运输服务合同或提供书面的订舱委托书 (Shipping Order, SO),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 支付定金/预付运费: 根据合同约定,货需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或全额运费及杂费,集运公司收到款项后,会开始安排后续事宜。
  3. 集运公司订舱: 集运公司根据货主的委托,向船公司或其代理预订舱位,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收发货人信息等。

货物准备与交接

  1. 货物备妥: 货主根据约定的出货时间,将货物备妥并进行妥善包装,确保符合运输要求,唛头清晰。
  2. 货物交接:
    • 整箱 (FCL): 货主可自行安排拖车将集装箱拖至工厂或仓库装箱,装箱后还至指定码头;或由集运公司安排拖车上门提货装箱。
    • 拼箱 (LCL): 货主将货物按时送至集运公司指定的仓库或堆场,集运公司负责货物的入库、理货、拼箱。
  3. 单证准备: 货主需向集运公司提供完整的报关资料,包括:
    • 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 装箱单 (Packing List)
    • 报关单
    • 合同 (Contract)
    • 如有需要,提供原产地证、熏蒸证明、保险单等。
    • 收发货人信息(中英文全称、地址、联系方式、税号等)。

报关与放行

  1. 报关: 集运公司凭货主提供的报关资料向海关申报,对于拼箱货,集运公司通常会集中报关。
  2. 海关查验与放行: 海关对申报货物进行审核,可能会安排查验,查验无误后,海关予以放行,货物方可装船出口。

装船与出运

  1. 装船: 货物放行后,码头会将货物装上预订的船舶。
  2. 提单确认与签发: 船舶离港后,集运公司会从船公司获取提单 (Bill of Lading, B/L) 草稿,供货主确认提单信息(收发货人、通知方、货物描述、唛头、件重尺等),信息确认无误后,船公司签发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
    • 整箱货: 通常为海运提单 (Ocean B/L) 或港到港提单。
    • 拼箱货: 通常为货代提单 (House B/L) 或海运提单。

运输与跟踪

  1. 海上运输: 货物在海上运输期间,通常需要数天至数周不等,具体取决于船期和航线。
  2. 货物跟踪: 集运公司会向货主提供货物跟踪信息,货主可通过提单号、集装箱号等在船公司官网或集运公司平台查询货物动态。

到港通知与目的港操作

  1. 到港通知: 货物抵达目的港前,集运公司或其目的港代理会及时通知货主(或收货人)货物预计到港时间、港口信息以及目的港所需费用。
  2. 目的港换单: 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向目的港船公司或代理换取提货单 (Delivery Order, DO)。
  3. 目的港清关:
    • 如为DDP条款,集运公司或其代理会负责办理目的港清关手续,收货人需提供清关资料。
    • 如为DDU或其他条款,收货人需自行或委托当地清关行办理清关。
  4. 缴纳税费: 收货人需根据海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进口关税、增值税等税费。
  5. 提货与派送: 清关完成后,收货人凭DO到码头或指定仓库提货,如需门到门服务,集运公司会安排将货物从码头仓库派送至收货人指定地址。

费用结算与后续服务

  1. 尾款结算: 如有尾款未结清,收货人或货主需在目的港清关提货前支付剩余费用。
  2. 货物签收与反馈: 收货人收到货物后,确认货物状况,如有异常(破损、短少等)应及时向集运公司反馈并协助处理索赔事宜。
  3. 服务评价与反馈: 货主/收货人可对本次集运服务进行评价,向集运公司反馈意见,以便持续改进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