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挖矿是违法吗?全球法律视角与中国实践深度解析
近年来,随着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持续升温,“比特币挖矿是否违法”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这一问题的答案并非简单的“是”或“否”,而是因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政策、监管态度而存在显著差异,本文将从全球视角出发,结合中国实践,深入剖析比特币挖矿的合法性边界。
全球视角:比特币挖矿的合法性与灰色地带
比特币挖矿本质上是通过计算能力竞争解决复杂数学问题,从而验证交易并生成新区块的过程,其合法性在全球范围内并无统一标准,主要取决于各国对加密货币的整体监管框架。

明确合法的国家:
在美国、加拿大、日本、德国等部分发达国家,比特币挖矿被视为合法的经济活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将比特币定义为大宗商品,挖矿行为受法律保护;日本承认比特币为合法支付方式,挖矿收入需缴纳相应税费;德国则将挖矿视为“私人经济活动”,允许个人和企业参与,这些国家通常通过制定税收政策、电力规范等方式,将挖矿纳入监管体系。
限制但未完全禁止的国家:
部分国家对挖矿采取限制性政策,主要出于能源消耗、金融稳定等考量,俄罗斯曾禁止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但允许挖矿,并计划将其合法化;伊朗因电力短缺,将挖矿列为“受控工业活动”,需政府许可并使用特定电力资源。
明确禁止的国家:
如埃及、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等国,出于宗教教义(认为加密货币涉及“利息”或“不确定性”)或金融风险防范,直接禁止比特币挖矿及相关活动。
中国实践:从“默许”到“全面禁止”的监管演变
中国的比特币挖矿政策经历了从早期默许到逐步规范,再到全面禁止的演变过程,其核心逻辑始终围绕“防范金融风险”“能源安全”与“产业升级”。

早期(2013-2017年):默许与初步规范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但未禁止个人或企业参与挖矿,市场一度形成“矿场聚集”现象,如四川、云南等水电丰富地区成为挖矿重镇。
中期(2017-2021年):逐步收紧与“清退”
2017年,七部委联合发文叫停ICO(首次代币发行),并要求“关闭比特币挖矿业务”,但执行力度因地区而异,2021年5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等联合呼吁“防范虚拟货币炒作风险”,内蒙古率先启动挖矿项目清退;6月,国务院金融委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四川、云南等水电大省跟进清退矿场。
全面禁止(2021年9月至今):明确违法定位
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首次从部门规章层面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这意味着,在中国境内,比特币挖矿、交易、宣传等所有相关活动均被认定为“违法”。
政策背后的核心考量:

- 金融风险防范:比特币挖矿与交易可能滋生洗钱、非法集资、金融**等违法犯罪活动,威胁国家金融秩序。
- 能源安全与“双碳”目标:挖矿属于高耗能产业,早期“矿场”无序扩张加剧能源浪费,与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悖。
- 产业升级导向:政策旨在引导资源向半导体、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而非投入加密货币挖矿这一“虚拟经济”领域。
挖矿违法的界定:中国法律框架下的责任认定
比特币挖矿被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其违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该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等变相货币,比特币虽被定义为“虚拟商品”,但挖矿行为实质是通过“创造虚拟货币”参与金融活动,与法定货币地位冲突。
违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挖矿常以“区块链项目”“高收益投资”为噱头吸引参与者,符合“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特征,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涉及其他违法犯罪
部分矿场为降低成本,窃取电力、逃避监管,涉嫌盗窃罪、逃税罪;跨境挖矿还可能涉及非法外汇转移、洗钱等犯罪。
法律后果:
- 行政处罚:关停矿场设备、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刑事责任:若涉及非法集资、**、洗钱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罪”等,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
- 民事责任:参与者因挖矿产生的合同纠纷,法院通常不予支持(如矿机买卖、托管合同等)。
合法与否,关键在于“监管红线”
比特币挖矿的合法性本质上是国家监管意志的体现:在允许加密货币发展的国家,挖矿是受规范的合法行为;而在将虚拟货币交易定位为“非法金融活动”的中国,挖矿已被明确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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