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兴起,比特币挖矿机作为“挖矿”的核心工具,其交易市场也一度活跃,但自2021年中国央行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后,比特币挖矿机交易是否违法”的争议不断,本文将从法律界定、政策演变、司法实践及合规建议四个维度,为您厘清这一问题。

法律层面:核心在于“交易合法性”与“用途合规性”

从现行法律框架来看,比特币挖矿机本身是一种“专用计算机设备”,其生产、销售和交易行为本身并不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设备本身是中立的,关键在于交易目的和后续用途是否合法

若个人或企业通过正规电商平台(如京东、淘宝)购买二手挖矿机用于普通数据处理(如科学计算、图形渲染),且交易双方如实申报并缴纳相关税费,则该交易行为属于正常的二手设备买卖,受法律保护。

但若交易行为涉及“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提供支持”,或以挖矿机为媒介进行洗钱、非法集资、逃避外汇管制等违法犯罪活动,则可能触犯法律。《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若挖矿机交易被用于帮助他人“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则可能涉及《刑法》第191条“洗钱罪”。

政策演变:从“默许”到“全面禁止”的监管转向

中国对虚拟货币挖矿及交易的态度经历了从“默许存在”到“全面禁止”的明确转变,这一政策演变直接影响挖矿机交易的合法性。

  1. 2017-2020年:逐步规范,未直接禁止挖矿机交易
    此期间,监管部门主要针对虚拟货币交易所(如比特币、以太币交易)进行整顿,要求境内平台不得开展虚拟货币兑换、法定货币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但对挖矿产业,政策态度以“规范用电”“防止环境污染”为主,未直接禁止挖矿机生产或交易,部分厂商甚至公开销售挖矿机,个人间二手交易也较为常见。

  2. 2021年“924通知”:明确挖矿活动“非法”,交易链条全面受限
    2021年9月,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924通知”,首次从部门规章层面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关键点在于:该通知虽未直接点名“挖矿机交易”,但明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即作为虚拟货币发行方式之一的‘挖矿’行为)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这意味着,若挖矿机交易的对象是“用于虚拟货币挖矿”,则因“挖矿活动本身已被定性为非法”,交易行为可能被认定为“为非法活动提供支持”,进而面临监管风险。

  3. 2022年至今:政策落地,挖矿机交易被纳入“非法金融活动”关联范畴
    此后,多地监管部门在执法中明确,为虚拟货币挖矿提供“矿机”“算力”“场地”等支持,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的关联行为,2022年内蒙古某地警方曾查处一起案例:犯罪嫌疑人通过二手交易平台销售二手挖矿机,并明确告知购买者“可用于比特币挖矿”,最终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
    国家税务总局在2022年发布《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虽未直接针对挖矿机,但明确“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挖机等行为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从税收层面将挖矿机交易纳入监管视野。

司法实践:交易“用于挖矿”=违法风险,二手“非挖矿用途”=相对安全

从近年公开的司法判例来看,法院对“比特币挖矿机交易是否违法”的认定,核心判断标准是“交易是否服务于虚拟货币挖矿”

  • 案例1:为挖矿提供矿机,构成非法经营罪
    2021年,浙江杭州某科技公司因销售大量挖矿机,并协助客户搭建“矿场”用于比特币挖矿,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法院认为,该公司明知购买者将设备用于非法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仍为其提供交易支持,属于“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相关服务”。

  • 案例2:二手挖矿机“非挖矿用途”交易,未被认定违法
    2022年,四川成都某市民通过闲鱼平台出售一台二手挖矿机,在商品描述中明确“已拆矿芯片,仅作普通电脑使用”,最终完成交易,后因买家举报“涉嫌挖矿”,监管部门调查后确认设备无挖矿功能,交易双方也未涉及虚拟货币相关活动,最终不予处罚。
    该案例表明,若挖矿机已拆除“矿机芯片”(即专用挖矿硬件),或明确用于非挖矿用途(如家用电脑、学习设备),且交易双方无虚拟货币挖矿合意,则交易行为本身不违法

合规建议:如何规避挖矿机交易风险?

结合法律、政策及司法实践,若需进行挖矿机交易,建议务必遵守以下原则,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1. 明确交易用途,避免“为挖矿提供支持”
    交易前需确认购买方设备用途,不得明知或应知对方将设备用于虚拟货币挖矿,仍主动提供交易服务,在二手平台交易时,可在商品描述中注明“仅限非挖矿用途”“不支持虚拟货币挖矿相关功能”,并保留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证据,证明双方无挖矿合意。

  2. 优先选择“已拆除矿芯片”或“非矿机设备”
    普通用户若需购买二手挖矿机,应选择已拆除ASIC矿机芯片(挖矿核心硬件)的设备,或直接购买普通显卡、主机等“非专用矿机”,避免设备被认定为“专为挖矿设计”,交易后不得自行恢复矿机功能或用于挖矿。

  3. 通过正规渠道交易,如实申报税费
    尽量通过京东、闲鱼等有资质的正规电商平台进行交易,避免私下交易或通过境外平台(如Telegram、海外电商)进行,以降低洗钱、非法集资等风险,若交易金额较大(如单笔超过5万元),需按照税法规定申报“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4. 警惕“矿机租赁”“算力交易”等变相挖矿服务
    部分不法分子以“矿机租赁”“云算力销售”为名,实质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相关活动,此类交易已被监管部门明确认定为非法,投资者需警惕“低风险高回报”的虚假宣传,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矿机投资”“算力理财”项目。

中立设备≠合法用途,合规是交易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