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客户冰箱怎么账务处理

无偿赠送给客户的商品,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⑴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⑵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⑶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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