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公司是提供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其核心业务是以小额贷款为主要服务内容,主要面向无法从传统银行获得贷款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虽然小额贷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具备某些金融机构的功能,但是否应该将其归类为金融机构仍存在争议。

首先,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存量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通知》,小额贷款公司被界定为非金融机构。这是因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特点与传统的金融机构存在差别。传统的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等,其主要业务涉及存款、借贷、证券经纪、保险等,而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主要围绕小额贷款展开。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在信贷资金来源、领域重点、客户群等方面与传统金融机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其次,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主旨是为特定的群体提供服务,而不是从事广义上的金融服务,其风险管理、监管模式等也应与传统金融机构有所不同。小额贷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有些过于激进,在货币市场中扮演的角色尚未被充分理解,因此一旦遇到金融危机所引发的企业破产潮风险极易扩散,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加强监管。

另外,金融机构的许多政策都不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例如,小额贷款公司无法完成大额融资,因此无法形成高杠杆效应。因此,监管管理也应有所不同。小额贷款公司在监管中应该更加注重资产质量、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综合来看,虽然小额贷公司在某些方面有与金融机构相似的功能,但无疑被主管部门认为近似非金融机构。因此,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需要具备一定的金融、法规方面的基础知识,同时也要切实加强风险管理与监管,不断提高自身的适应性和稳定性。